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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小小佩说,书要出了,快快给我写序去。于是又到了我阿蓝胡说八道的时间了。

 话说阿蓝自小就喜欢看书,但看的都不是什么正经的东西,全是杂七杂八的怪书。每回老妈收拾房间,不小心被我扔在地上的,诸如“木工入门”、“南美咖啡豆种植”之类的书绊倒的时候,都会怒气冲冲地揪我耳朵咆哮:“你是打算将来当木工还是当农夫!?”

 不过,阿蓝小时候的志向却是当个富商,或是大作家。

 但是我从小连信都不肯写多一封,大作家之于我,听上去实在是个非常不切实际的幻想,于是就老老实实地循著正途走入商界。

 不过,打击还是接踵而来,像我这种傻兮兮的人,不被人卖了已经很不错了,还想当富商?下辈子吧!

 但是我一直都相信,只要是曾经用心去做的事情,总不会白费的。

 像我曾经学了好几年的画画,后来读书太忙,把笔一搁,就再也没拿起过,现在不单画不出像封面那种漂亮得叫人口水的画,连勉强画只兔子也是歪耳朵歪眼睛歪嘴巴的。

 但是即使我当不了画家,起码还能当个监赏家,绘画对我来说,是一种让我感到美好而幸福的事物,等我老了空闲了的时候,也许会再次拿起画笔来涂涂抹抹,起码要达到能画出一只大耳朵大眼睛大嘴巴兔子的地步才行!

 又像我看了那么多木工、咖啡豆之类的杂书,但也很抱歉的没有像老妈预期那样去当木工或者农夫。(虽然我其实是很想很想的。)

 但我的脑袋里因而充斥著好多好多东西,于是我的幻想可以天马行空,我的思维可以不受眼界限制。

 于是就有了这一个幻想出来的故事。(小小佩旁白:真罗嗉,到现在才进入正题…)

 这是一个关于沙漠强盗与出公主的故事。

 沙漠与海洋虽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东西,但其实本质相像。它们平静的时候很深沉很神秘,给人一种貌似温柔的假象;但一旦它们撕破假面,其狂野狂暴的程度没有任何人能够抵抗得了。

 还有强盗。说到强盗,这里先给大家洗洗脑。请各位先从脑海里自动摒弃那种浑身上下脏兮兮、脸横的典型强盗形象。我说的可是又英俊又强悍,骁勇如野马般的沙漠强盗。

 前面说过了,阿蓝自小的兴趣就比旁人怪异,对沙漠和强盗这两个字眼,总能产生浪漫到不切实际的想法,于是才有了这样一个故事,沙漠里如疾风飞奔,来无影去无踪,冷酷人的强盗之王。但是幻想归幻想,以上纯粹是我三更半夜胡说八道、胡思想的杰作,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倒楣的阿蓝当真遇到了强盗,保证立刻放声尖叫拔腿就跑,溜得比兔子还快。

 而且,阿蓝某天看到报纸,说在哪国沙漠发现了头花格子布巾的沙漠强盗出没。丽花格子头巾!?(滴汗…)

 最后,把这本书送给天底下的兔子们。  M.SsvV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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