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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凌夫人
 四皇子宇文潇,自从上回遇袭之后,又带病救琴,‮体身‬便一直不好。每到寒冬,便不得不绵病榻。宇文朗大小事情不好劳烦于他,有些时候有心无力,便只好依仗云家和李家。

 云飞和昭宁这一对相当模范,宇文朗也给与云飞重用,封他为军统领。不过,副统领的人选就有点玩味了,是许卓然。

 云家是出了名的忠心,太后也坐镇云家,又有云飞在京城做质子,一切都很安全。至于李家…

 琴走了之后,后位空虚,生下长公主的雪妃和最受宠的柔妃都极想争夺这个位置。一番明争暗斗,最后拟定的皇后人选是早已不受宠幸的丽妃。因为丽妃是李家的人,是太后的侄女,李丞相的孙女。宇文朗要重用李家,就不得不依仗些什么。封丽妃为皇后,是宇文朗做出的一种姿态。

 不过,此一时彼一时,虽然柔妃仍受宠,不过,新晋的茹妃也相当抢眼。她原名易茹,就在琴被废的那年选秀女入宫,进宫以后便被分到了胡嫔之处,当个丫环。在胡嫔处,可吃了些苦。

 也是她是运气,一,胡嫔要她送东西给柔妃,恰巧被宇文朗看到了,便记在心里,当晚便招她侍寝。本来不过是这样,便被宇文朗丢在脑后,没成想易茹居然怀了龙种,生下了宇文朗唯一的儿子。母凭子贵,被封为茹妃,备受宠幸。

 曲家的势力落下,宇文朗也不敢太过故此薄彼。当年嫁过来的吐蕃公主次真,宇文朗就顺势给了曲继宗。曲继宗出身曲家,也是兵马起家的,次真就喜欢英雄,曲继宗倒是也不辱没了她。只是他心系凤仪楼花魁凤媛,结婚之前家人尚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娶了公主。父亲曲凌东专门过问了他的喜好。曲继宗不得已,再也没去凤仪楼,整个似乎变了一个人,谨慎小心,老成世故了很多。

 不过,宇文朗还是不信任曲家。不仅曲家送到宫里的曲婉蓉得不到宇文朗的宠爱。他还特意派了十六岁大的五弟宇文彦去冲云关,美其名曰:锻炼他的‮体身‬和意志。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还不是为了就近监视?而甚至他宇文朗,还以“避暑热”为名,亲临冲云关。冲云关哪有什么避暑的地方?

 而今天,宇文朗也想趁着机会溜出来,微服私访,巡查下到底冲云关是个什么状况。正好赶上了每月一次地互市,就顺便出城去看看。由于是私访。又是在金帐汗国的地盘,宇文朗行事一直很低调。没有必要的麻烦,他不想惹。

 眼下。他一面喝酒,一面饶有兴致地看着大家争论。他真的是成长了,三年前的他,可是一定忍不住这样的议论地。

 “啊,你说这个未…什么公主是不是长得太丑啊?所以皇帝那么恨她?”一个瘦的矮个子喝着酒大笑道。

 “我说啊。这个未…什么公主一定是美若天仙地。不然那个**地狱红莲怎么看得上她?”旁边一位膀大圆地汉子也笑道。

 “诶诶。我看啊。这个为什么公主再漂亮。也漂亮不过我家附近地凌姐姐。”话是一句稚地童音。一时间。所有人地目光都向他看去。他不过十三岁年纪。稚气未地小脸上出得意非凡地神情。坐在他旁边地是一位上了年纪地老者。默默地喝酒。很像祖孙俩。

 “去去去。小孩子家家地。懂什么美丑?诶。小子。你家地马儿漂亮吧!”那位膀大圆地汉子笑着打趣。周围地人也都笑了起来。

 “真地很好看地!”那孩子涨红了脸。“我虽然有个姐姐。不过我还是要说实话。凌姐姐比阿姐还要温柔、还要好看!就像…就像人常说地南国佳人一样!”

 “哦?”那个膀大圆地汉子倒是有点动心。“真地假地?”

 “当然是真地!”那孩子拍拍脯。一脸笃定。“整个鹰准部。谁不知道。凌神医地夫人是最漂亮地女人?”

 “原来是凌神医!”众人之中有人听过他的名号。不仅惊呼起来。角落里有两个玄衣男子也好奇地回望了一下。

 “凌神医是谁啊?”有人小声问。

 “啊,你连凌神医都不知道!”旁边一人有点鄙夷。“他一年前从晟国游历而来,就定居在青山南麓鹰准部的万骥盟。据说他的医术出神入化,用句南朝人的俗语,什么死马都能医活,就是这样!”

 “那是因为凌哥哥一直在看医书,四处学习医理,他的医术也一直在提高。不过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说医者父母心,生命是世上最宝贵地东西,失去了就不能再拥有。他要尽力挽救这最宝贵的东西,为此他一直努力着。”孩子仰起头,讲起这位凌医生来,一脸骄傲。

 “真是个好人呢!”有人感叹着。

 “啊,你说这个凌大夫啊,老朽也听过一些他的事情呢!”那位说书的老者说完了书,打开折扇摇啊摇的,迈着文人惯用的八字步走了过来。“听说他为穷人治病,分文不取;为富人治病,定收重金。到了荒年遭雪灾,他还拿出钱来给穷人过冬。人很和善,年纪又轻,生得比女人还要俊俏,与凌夫人正是一对璧人。真是羡煞旁人啊!”这位老者说完,还摇头晃脑的,抬头看天。

 周围一群人也热闹地讨论起来。宇文朗对这个什么“凌神医”可没有一丝的兴趣,抬头看看,太阳也快落山了。他站起来。正了正衣冠道:“走!”

 李公公和荆棘也站了起来,李公公从怀里掏出了一锭银子,算是酒菜费用,跟着宇文朗,一脸媚笑。

 然而刚刚走了几步,却不知从哪里闪出几个劲装结束、五大三的汉子堵在门口。不止如此,身上雕龙刺凤,人人手里一把明晃晃地大刀,朝着屋内众人恶狠狠地大笑。

 这样一看,明眼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

 “抢劫啊!”“把你们值钱地都出来!人排成两队,跟我们走!”

 “啊!…”不少人开始惊呼。一位胳膊上刺了狼头的彪形大汉拔出大刀“嚓”地将一面桌子从中砍断:“再叫,这桌子就是你们的下场!”

 鸦雀无声。毕竟,没有人拿自己的姓名开玩笑。

 荆棘眉一皱,第一时间闪到宇文朗的前面,一脸戒备。城门半个时辰之后就要关闭,现在偏偏还遇上这些人。他们不仅劫财,还要人跟他们走,只怕是要将他们扣为人质,要取巨额的赎金。至于拿到钱之后,是放人还是杀人,恐怕只有天知道。

 可是村子里的人没有反应么?怎么不见有人来救?

 荆棘向外一看:好家伙!这哪是一群窃匪,纯粹就是兵痞!先遣兵之后,浩浩跟着百来号拿着刀剑的汉子,将酒馆团团围住。阵势庞大,装备良好,怎么看怎么不像是普通是马贼拥有的素质。

 “放心,我们只求财,不杀人,乖乖放下钱,跟我们走,就不会有苦头吃!”一位头目似的人大声吆喝。

 这些人挑的时机也真是好啊,在冲云关关城门前的半个时辰抢劫。一些人为了早些入关,贪生怕死,会乖乖出所有家当,按照马贼的说法做。害怕是会传染的,只要有一个带头,控制其他人也就不成问题了。

 果然,食客中有个胆小的首先将衣袖里的银袋了出来,默默蹲在一边。有人带头,其他人争先恐后,纷纷将自己的辛苦赚来的钱放到桌上,乖乖蹲在一边。头目很满意地看着听话的人群,不过,不服的还是有。比如宇文朗三人,比如那祖孙俩,比如说书的老者,还有坐在角落的两位玄衣男子等数人。

 头目眼睛一扫,顿时看见这其中最桀骜不驯的堪属那位说书的老者。他正抬头看天,意似闲暇,手里的那把折扇摇啊摇的。头领冷冷道:“把钱出来,滚到一边去!”

 说书的老者“唰”的一收扇子,笑道:“老朽的钱,都是老朽动嘴皮子一分一分攒起来的。你们年轻小伙子有手有脚,又不是天生残废,老朽的这点钱,还是不要为好。”

 “老头,你想死么?”头目狰狞着脸大声道“给本大爷跪下,我就饶恕你不敬的罪名!”

 “哈哈哈,”说书的老者大笑“老朽虽然年纪一大把了,老眼昏花,牙口也不好,不过骨头倒是硬朗得很。上跪天,下跪地,中跪先儒父母师长,你要我下跪,既不是天地,又非我的父母师长,我却是不会跪的。”

 “哼!”头目没有跟他废话了,缓缓拔出弯刀,当空一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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