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心中恋歌
王咏梅走进教堂,走得小心翼翼真的。
她又迟到了。
她总是迟到。要坐那幺长一段路的巴士,多遇上几个红灯,再加上
一阵子车,她就非迟到不可。
教堂里昏昏暗暗的,只开了左边一角落的
光灯,不是做礼拜的时间,只有唱诗班在练习。
咏梅是唱诗班的一员,唱的是女低音部分。
她半垂看头,悄悄地坐在最后一排,拿起歌本,深深地
一口气,才敢抬起头来。
诗班指挥并没有注意到她,他正拿看一枝小小的指挥
,全神贯注地指挥看,大家正唱看一首“古旧十架”的诗歌。
咏梅放心一点,也…好失望。
在诗班里,她几乎是不引人注目的,不是吗?连迟到了都没有人过问,包括指挥!
她轻轻叹一口气,开始附和着唱。
灯光并不明亮,指挥的形象却那样清晰、那样强烈地呈现在咏梅眼中。
他是个斯文、白哲的男孩子,瘦瘦的、高高的,头发很浓、额头宽阔、眼睛很亮,不是有一股艺术家的傲气,他会显得文弱。他不是什幺美男子,更没有使人眼花缭
的时代气息但是,很特别、很吸引人,他胜在气质。
尤其当他指挥若指挥
的时候,那狂态、那傲然、那旁若无人的模样,彷佛他指挥的是全世界最出名、最好、最伟大的诗班。
咏梅竟悄悄地仰慕着他那狂态、那傲然、那旁若无人的模样,只是悄悄的!
事实上,咏梅只知道他姓文,大家都叫他文先生,而他也从来不茍言笑,除了和那个独唱的女高音。
咏梅知道那个女高音叫叶爱琳,是一间大公司的秘书,很洋派、很高傲,当然也很美…美在那
不同的发型、那次次相异的时装,和脸上并不浓
的化妆!
叶爱琳和文先生似乎很
、很亲热,他们总是有说有笑,练习完了又总是一起走,她好可能是文先生的女朋友…女朋友?咏梅很妒忌!
叶爱琳看起来比文先生年龄大呢!
为什幺大家要叫他做文“先生”?这“先生”两字把他叫老了,看样子,他绝不会超过二十三岁!
他可能还是大学生,要不然一定刚毕业,他浑身都是学院味道!
咏梅怔怔地望着文先生,可是文先生的眼光始终不移到她脸上。
她好失望,也好无可奈何!
她知道自己无法和叶爱琳比,不只是她,就算至唱诗班四十个人都无法和叶爱琳比。
咏梅呢?外表看来,她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校园里到处见到的女孩子。
她脸上没有化妆,头发永远直直地自然披在肩上,顶多天热的时候用一条丝带束起来。身上的衣服离时髦就差得太远了,在这初
的天气里,她总是穿套头
衣、穿打褶短裙,练习的时候还会穿条半旧的牛仔
,她怎能跟叶爱琳比呢?
自然,她不难看,清清秀秀、自自然然的,尤其是皮肤,透明得好可爱!可是…
这年头的人都喜欢五彩的
光,不是吗?
叶爱琳永远吸引住文先生的视线!
还有,叶爱琳的女高音唱得那幺出色,她几乎是唱诗班的支柱,唱低音的咏梅在她旁边只像块黯然无光的石头罢了!
谁会注意一块石头?
她来这间教堂参加唱诗班是不值得的,她住得那幺远,她家附近的教堂比这儿更大,偏偏她不辞劳苦地搭巴士赶来,只有她知道是为了文先生!
但…绝对是没有希望的,不是吗?
十九岁的女孩子很受幻想,幻想是一件很美的事,可是幻想破灭时,是会很痛苦的!
咏梅知道这点:大学一年级的女孩子也会有理智,但理智却敌不过幻想的吸引力!
她一次一次地来,一次又一次地失望,这种失望远可以忍耐到几时?
她自己也不知道,她俊得厉害!
两个钟头的练习结束了,大家都站起来预备离开。明天是礼拜天,教徒们都愿在家养好精神来参加明
的事奉,崇拜神的礼拜。
叶爱琳走到文先生旁边,不知道说了什幺话,她独自一人忽忽先走。
文先生仍留在那儿收拾乐谱什幺的。
咏梅迟疑了一台,只是这幺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近四十个人都走光了。咏梅怀疑,这个诗班的人特别多,来得特别勤,是文先生的吸引力吧?
她站起来预备走,她从没试过单独和文先生相对,她已经开始紧张…虽然这单独相处之间两人绝无关连,但整间教堂哀不是只剩了他们俩吗?
文先生把他自己的乐谱收拾好,抬起头来,亮亮的眼睛闪了闪,怎幺大家散得这幺快?练诗的诗歌本散得到处都是,明天要做礼拜啊!
他预备自己去收拾,这时,他看见文文静静,显得有点怯生生的咏梅!
“唉…你,”他指指咏梅,不涸仆气的。“帮我把诗本收拾好!”咏梅兑得血
一直往头上冲,她哪会计较他的语气客气与否,这是他第一次对她说话啊!
她紧张地走向前,帮着他一本本把唱诗本收好。
距离近了,她忍不住偷偷打量他,在她眼其它简直是完美的塑像。她喜欢他宽阔的额头,喜欢他
直的鼻梁,莒
他亮亮的眼睛,喜欢他显得任
的
和方正的下颚,这样的男孩在这个时代已不多见了!
“谢谢你!”收拾完了,他对她微笑。
很普通一个礼貌的微笑,她欣喜得脸都红了。
“不…不必客气,文先生!”她细声地。在他的眼光下,她不敢抬头。
“走吧!一起走!”他随意说:“你住哪里?”“九龙塘!”它的头垂得更低,今夜真幸运,她全身似乎部在燃烧。
“那幺远?你不该来这里做礼拜的!”他意外地皱眉。这个小女孩浑身都是羞涩,很清新。
“没有人规定我不能来,是吗?”她勇敢地看他一眼。
“当然,”他笑了“我的意思是在每一个教堂哀崇拜都是一样。你得坐好久的车,是吗?”“我喜欢这里,我认为值得!”她放松了一点,他不是想象中的那幺严肃。
“你在念中学,是吧!”他看了她一眼,走出教堂。
“大学一年级!”她摇摇头。
“哦!”他又意外一次“你看来像个念中学的小女孩!”“你…也在读大学?”
她鼓起勇气反问:“文先生!”“毕业了,在做事!”他说:“还有,别叫我文先生,这是最别扭的称呼!”“但是…我总得称呼你!”地无端端又脸红。
“文仲!”他笑一笑,停在巴士站。“这是你回家的巴士?再见!”挥挥手,他大步溶入前面的街道。
那种燃烧的感觉一直陪伴咏梅回到家里。
天!多幺神奇?文先生…不,文仲和她说话,遂她到巴士站,这不是奇迹吗?
她躺在
上,亮晶晶的眼睛无法闭上。文仲啊!文仲竟和她说话了,多神奇!
地想看文仲的神态,想看文仲的笑容,想看文仲那种洒
、超然的模样,她愈来愈奋兴。
文仲也和她有说有笑,文仲也当她和叶爱琳一样?不,当然不,她的心冷却下来,叶爱琳是文仲的女朋友!
咏梅呢?只不过帮它做了一点事,怕在礼貌上应付她而已,是吗?
它是平凡的,她自己知道,平凡得无法和文仲那样的人相提并论!
房门轻轻在响。她听见女工阿彩的声音。“小姐,你的电话!”她收拾起那牵连着文仲的
七八糟的思绪,从
上起来,忽忽忙忙出去接电话。
电话放在楼梯转角处,阿彩已在楼梯消失,她拿起电话,一定是那个同学打来的。
“我是王咏梅!”她说。
“咏梅,我!”一个男孩子声音,很活泼的。“安迪!”它的眉峰聚珑,安迪是同学,不同系的同学。这幺活泼好动的男孩子怎幺老要缕着她呢?麻烦!
“有什幺事?”它的声音稳重而冷淡。
“星期六一个人躲在家里做什幺?”安迪说:“我来接你好吗?好多同学都在我家玩!”“不了,我已经上
!”她摇摇头。
“上
?”安迪大叫一声“十点钟上
?咏梅,你不是在骗人吧!”“我从来不骗人,”咏梅在安迪面前成
得像个大女孩。“我明天要去教堂!”“我知道,我不会忘了你是基督徒,”安迪并不失望。“我们不是跳舞,只是大家在一起聚聚,听听音乐什幺的,你来吧!明天我陪你上教堂!”“稚气!”她轻轻她笑了。上教堂也需陪?也需要有
换条件?只有安迪那种大孩子才想得出。
“就算我来也不需要你陪我去教堂!”“你来吗?”安迪追问。
“真的上
了,下次吧:”她淡淡地。
“好,下次!”安迪仍然那幺高兴,他是个难得的开朗男孩。“你自己答应的,不许黄牛!”“不黄牛,再见!”她放下电话。
回到卧室,她的心情平静了不少,安迪的电话使她心理平衡,因为她不是个没有人要的女孩!
也有男孩子重视她、追求她,不是吗?
它是个相当保守的女孩子,认为悄悄喜欢一个陌生的男孩是件很可羞的事。
她知道这是个新
时代,可是她绝对做不到像一些大胆的女孩那样,理所当然地走到男孩子面前,面不改
地说“我喜欢你。”她不能明白,男孩会喜欢大胆的女孩吗?
换了她做男孩子,她会觉得大胆女孩完全失去其味道。
当然,她不可能是男孩,它的想法也不一定对!
如果她这幺贸贸然地走去对文仲说“我喜欢你”.文仲会怎样?
天!虽然躺在
上,她依然脸红了,她怎能说喜欢文仲,叶爱琳呢?
喜欢一个人是件痛苦的事,尤其是喜欢一个无法接近的男孩子!
她翻了个身,从
头柜拿出一本小巧的
记本.她有为
记的习惯,她要把今夜记下来。
她咬看原子笔,征征地望肴空白的纸张,怎幺写?他今夜对我说话?不,太平淡!
他今夜看见了我,对我微笑,送我去巴士站…不,简直是自作多情,连自己都会脸红。写…今夜是值得纪念的一个夜晚,他第一次对我说话。不,太庸俗了,纪念什幺呢?他以后不再对她说话?
足足有半小时,她咬看笔头发呆,纸张上依然空白一片,似乎,没有文字能形容今夜!
因为那既不是爱情,也不能算友情,严格地说来简直毫无意义…她不愿这幺想,她不会残酷地破坏自己的幻想,这至少算是个仔的开始呀!
她扔开笔,想想,又不甘心,抓起笔来在纸张上角签了个
期,又在下角签了咏梅两个字。端详一会,终于满意地放下笔。
中间空白若的一大截能表示任何意义,空白能导致更美的幻想,随你的画笔在上面抹上什幺颜色,不是吗?
空自的一页最美,里面藏着一个只有她自己才明自的梦!
十点钟,咏梅准时到了教堂。
她穿看浅黄
的套头
衣、浅黄
的打褶短裙,很清新、很青春。
她到唱诗班集合的小房间里套上白色的话袍,她看见文仲正在一边忙着,她不敢上前打招呼。叶爱琳守在他的旁边,这个女孩子倒是很会钉住男朋友的,她知道有人会抢吗?
抢?可笑的名词,什幺东西都能抢,感情不能,对吗?叶爱琳若得到了文仲的感情,为什幺不显得大方一点?
咏梅静静地站在一边,像往常一样。
教堂的工作人员来通知诗班可以出去了,于是他们排看队,安安静静地走出去,坐在属于他们的位置上。
叶爱琳坐在第一排中间,正对这文仲。
对咏梅来说,这是“宝座”她可能永远坐不到!她坐到垃后一排的最侧。
文仲也出来了,还没轮到他们唱,他总是坐在钢琴的旁边,但…他走过来,他竟坐在咏梅的旁边,是故意的吗?
咏梅全身的神经都扣紧了,连呼吸都急促起来,文仲是看见她才坐过来的?看,她又在胡思
想了,文仲根本连一眼都没看过她!
她动也不敢动地坐着,文仲会跟她说话吗?
五分钟像五小时那幺长,文仲就这幺沉默地坐着,直到弹钢琴的陈夫人暗示他开始唱诗!
文仲站在诗班前面,不,站在叶爱琳面前,他很庄严地做一个手势,全体诗班站了起来。
现在他和叶爱琳面对面地站着了,多罗曼蒂克的镜头,难怪叶爱琳这种女孩子也肯参加诗班!
咏梅跟着大家唱,跟着大家起立或坐下,她眼中只有文仲,而文仲似乎永远看不到她!
整个礼拜过程,咏梅恍恍惚惚地不知牧师在说什幺,她从来都是好教徒啊!
她知道自己态度不对,来教堂是为事奉神,不是找寻爱情。她没办法,她控制不了自己,文仲对她的吸引力那幺大,大得地无法自持!
礼拜做完了,换下诗袍,咏梅看见文仲和叶爱琳并肩走出去。
文仲穿若墨绿色灯心绒长
,上面是一件几乎同
的樽樽领
衣。咏梅从来没见过文仲穿西装,她知道,有种男孩是从不向西装低头的,就是文仲!
她下意识地跟看他们俩步出教堂,刚好看见文仲扶看叶爱琳跳上的士,她心中一阵酸、一阵凉,站在那儿动弹不得!
教堂前的人已散得差不多.她仍然站在那儿。初
的阳光很温暖,她却感觉不到!
文仲昨夜和她有谈有笑,今晨连一个招呼都不打?是忘了她这幺一个人?
“咏梅,王咏梅、王咏梅!”街边一部敞篷的二手跑车上,有人在叫,叫得一声比一声响。“我在这儿!”咏梅怔一怔,看见了安迪。
她慢慢走过去,大家都是同学,而且安迪的
朗和善良是很难得的,她没有理由不理睬他。
“怎幺你在这儿?”她淡淡地问。
“你说过要上教堂,忘了吗?”安迪是个胖胖的男孩,当然,胖人多半不潇洒,但安迪的笑容很好。“我算准了时间来接你!”“不需要来接,”她摇摇头。“这种阳光下走一点路是种享受!”“上来吧!”安迪拍拍车子。“这种阳光若不到郊外去兜风,是自痴!”“你在用
将法?”她笑了。慢慢走上车。
“怎幺敢?对我们的‘青春偶像’”他笑看。
“什幺话?”她白他一眼,捡红了。
学校里有些男孩子真无聊,除了上课之外还喜欢胡扯一番,说咏梅是全校最自然、最纯朴、最真挚,也最有青春气息的女孩,替她取了个外号,叫什幺“青春偶像”这虽是恭维,却叫人脸红!
不是吧?咏梅自知不是什幺美人,年青的女孩都该有青春气息,什幺偶像不偶像呢?她还算幸运,外文系的一个女孩子被冠上校花的名衔,什幺花花草草,不是更庸俗吗?“大家都这幺说你嘛!”安迪还是笑。“说你身上的青春气息是别人身上找不到的。
你天生该穿套头
衣、打褶裙、牛仔
什幺的!”“能不能不说了!”她有点气恼。她不喜欢恭维人的男孩,他们显得虚伪,虽然安迪不是!
“不说了!”他伸了伸舌头。“去郊外逛一圈好吗?”“我要回家吃中饭!”她不置可否。
“你回家吃中饭,我在门口等你,”他说。“要不然…我们一起去吃海鲜!”“你真阔。安迪!”她不真心的。
“我刚领零用钱,”安迪笑得真诚。“哥哥大开恩典借给我这部跑车,咏梅,别浪费了今天的好阳光!”她考虑着,她是不会接受安迪的,他们只是同学,甚至不是最谈得来的,她不能给安迪一个错觉!
“我可以去,但是…我们各自付午餐钱!”她说。
“这…何必呢?”他尴尬了。“一次午楚餐我请得起!”“不是这问题,我是很“原则”的一个人。”她摇摇头。“我们都是学生,没有理由你话请我!”“朋友之间何必分那幺多?”他有些明白她的意思,却仍保持良好笑容。
“同意了,我去!”她说得很坚定。“不同意,送我回家!”“我没有选择的余地,是吗?”他解嘲地耸一耸肩。
“不会使你难堪,”她笑了。“你先付钱,我再还你!”他不出声,加快了马力。
从狮子山隧道出去,他们漫无目的地向前驶看,说好是享受初
的阳光!
“安迪,”她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你姓什幺?你的中文名字是什幺?”“为什幺突然这样问?”他好意外。
“我觉得在香港的中国人好奇怪,总喜欢用英文名字,”她摇摇头。“就连一些小说里的主角也是英文名字一个,连个姓氏都没有,崇洋吗?还是殖民地的特
?”“别骂得这幺凶,”他说:“可能只是一种习惯。我姓林,叫林正平!”“林正平?很好的名字,”她看他一眼.。“比安迪顺耳多了,也更适合你!”“明天开始我要宣布,所有的人只可叫我林正平,”他一本正经的。“叫安迪,我一律不理!”“没那幺严重,我说着玩的!”她反而不好意思了。
“你的话我都当真,像圣旨一样!”他说得半真半假。
“林正平。你知道这句话可能破坏今天的气氛吗?”她暗示得很明白。
“别连名带姓地叫我,我也不说破坏气氛的话了!”他笑起来,恢复
朗。
“一言为定!”她坐正了。
一路向前驶,乡村的空气令人心灵平静,阳光又使人振奋,咏梅很快地忘却了文仲和叶爱琳的事。
“为什幺你要去那幺远的教堂?”他突然问。
“去惯了!”她不置可否。
“很奇怪,许多女孩子都喜欢去那间教堂,”正平很感兴趣。“是教堂特别漂亮?
牧师特别英俊?或是英俊的男孩子多?”“上帝会罚你,你怎幺敢这样说?”她叫起来,有点作贼心虚吗?
“真心话!”他学起手作发誓状。“我总疑许多人上教堂的目的!”“崇拜神,不是吗?”地分辨看。
“我认得一个朋友,士教堂为学英文,那个教堂的传道人都来自美国。另外一个想找关系出国,”他说得很认真。“还有个女孩子更荒谬,她喜欢唱诗班的指挥!”它的脸一下子变了,喜驩唱诗班的指挥?说她吗?不,不可能,那是埋藏在她心底的最大秘密,没有人会想到她喜欢文仲!
她勉强振作起来,笑容变得好僵硬。
“喜欢唱诗班指挥就算荒谬?”她反问。
“喜欢自然不荒谬,荒谬的,是指挥已经有了太太!”他哈哈大笑,似乎这是世界土最可笑的一件事了。
她一点反应都没有,直等到他笑声停止。
“我不觉荒谬和可笑,”她严地说:“爱是很微妙的一件事,喜欢一个有太太的男人…是件无可奈何的事,你懂!绝不荒谬!”他意外地看看她,他说错了?它的神色怎幺变得那幺怪?好像怕在说她一样!
“也许我说错了,”他有点懊恼。“怎幺今天总是说些破坏气氛的话呢?”她没有回答,她心中也同样懊恼。他虽然是无心之言,却也说中她心事!
文仲和叶爱琳…唉,也许将来是夫妇吧!
已经到了沙田,他把车泊路旁。
“就在这儿吃午餐!”他替她打开车门。“吃了午餐我这张嘴大概不会
说话了!”
他们找了一家
鸽很出名的餐厅,林正平很会点,他这幺胖的男孩,一定是很会吃吧!
是假
,游客很多,餐厅里热闹的很,还有一些后来的客在等座位。在这种情况下,想说什幺也不可能,只好埋头大吃。
出了餐厅有松一口气的感觉。
“我不喜欢这种吃法,像在生
活剥,一点情趣也没有!”她说。
“吃饭讲情趣的,只有女孩子!”他说。
“不懂生活情趣的岂不等于一段木头?”她眉梢一扬。
他看看她,若了许久、许久。
“你说我是一段木头?”他自嘲地。
“你不能算木头,你那幺活跃!”她径自朝前走去。“我才是一段木头!”他追上来,十分惊讶。“我惹你生气了?”他小心地。
“我还不至于这幺小气!”她笑一笑,刚才她是想到了文仲。“我们去渔场玩水上单车,好吗?”“焉有不好之理?”他迅速打开车门。
他们到了那家可吃饭、打麻雀、划船,又可玩水上单车的渔场.他租了一部水上单车,她不同意。
“我们一人一部,来比赛!”她说。
“不愿和我一起玩?”他开始有些失望。
“两个人一起玩不方便,要换人踩的时候容易掉下水,”她的理由像好充分似的。
“我不愿意在那种航脏水里游泳!”“好吧!”他付钱租了两部。
看上去似乎简单的玩意儿,踩起来竟异常吃力,尤其咏梅穿了裙子,要很小心才行。半个钟头之后,咏梅已累得面红气
,急急忙忙上了岸。
“怎幺样?不玩了!”正平追上来。
“下次等我穿长
才跟你比!”咏梅说。
取回放在柜抬的押金,他们预备继续“阳光下的兜风”就在这个时候,咏梅看见几个人走进来。
那只是几个普通的客人.有男有女,谈得兴高彩烈,所不同的,是在中间那个穿墨绿灯心绒长
和同
樽领
衣的男孩子!
咏梅的笑容凝固在脸上,怎幺巧得这幺离谱?文仲怎幺也会来这里?
他身边是叶爱琳,自然,还有其它几个年青人,显而易见,他和叶爱琳是一对!
文仲也看见了咏梅,他眼中光芒闪一闪,似乎要打招呼了,咏梅迅速地把视线移开。
在这种情形下招呼是尴尬的,他身边有叶爱琳,她身边有林正平…安迪!她觉得窘!
文仲那一群走开了,咏梅轻轻地透一口气。
“怎幺?你认识他们?或是他们认识你?”正平问。
“不认识!”她大步走出去。
她和文仲是没希望的!她愈来愈清楚了!
又是星期六,又是诗班练习的时间。
咏梅从家中走出来,脚步变得有些犹豫,上次在渔场中对文仲视而不见,连招呼都不打,今晚再见会否尴尬?
她一边想着一边已上了巴士。
今晚她故意提早出门,就算多遇到几次红灯,就算特别
车,她也绝不担心迟到。
巴士开得颠颠簸簸的,这种老爷破车再加上人多,站在上面简直是受罪,幸好她穿了牛仔
.不会像裙子那幺麻烦,即使一个紧急剎车,她也能像男孩子一样灵敏。
有时候还是觉得做男孩子舒服,她默默地想。
巴士又停在站上.几个人下去,几个人上来,她也没有在意。有人喜欢眼睁睁地盯着上落的乘客,那神情落在别人眼里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巴士继续向前驶,再过几个站就是教堂了,她拉平了
衣,有只手拍到她肩上。
“嗨!”那人招呼着。
她回头望望,整张脸都红起来,是文仲,这也算是冤家路窄吗?
“嗨!”她低下头,无话可说。
“今天没有迟到!”他靠近她,捡上有丝笑意。
“有时
车,有时红灯多!”她不置可否地解释。她心中有丝异样震动,他原来知道她常迟到?
她不问。
“迟到总是有很多理由的!”他的笑意更浓了。
“或者…我会转去另一间离家较近的教堂!”她
一口气,慢慢说。.“你会吗?”他反问得好可恶。
“会!”她便自己的声音涸葡定。
“嗯!那将是诗班的一项损失,”他摇摇头,认真起来“你的低音唱得不错!”
她不出声,损失吗?他甚至不知道它的名字。
“你很沉默!”他又说,他也是沉默的人,怎幺今夜的话特别多。
“不能人人都像叶爱琳一样活耀!”她说。马上,她知道说错了,收不回来。
“叶爱琳?”他眉梢一扬,眼中光芒闪一闪。
“它是全诗班里最好的女高音!”她只好掩饰地说。
“声音不错,嫌夸张!”他没有什幺特别表情。“诗班是合唱,讲究共鸣、和谐!”
“你学音乐?”她忍不住问。
“你猜呢?”他不答。
“猜不着!”她眼观鼻,鼻观心的。
他皱起眉心,这个读大学的小女孩脾气很硬,又好固执,很不妥协的味道。
“我猜你学文学!”他说。
教堂到了,巴士停下来,她轻巧地跳下去,他跟在背后,他们好像约好了一起来似的。
“错了,我学数学!”她不看他。
她外表装得冷漠、不妥协,眼睛却装不来.她怕
了自己秘密。
“数学?”他十分意外,好奇心也更重了。
“纯理论.
抽象的东西!”她笑一笑,越出一排编贝般细小的可爱的牙齿。说:
“学数学,是一种征服!”“你很有本事!”他们一起走进教堂。
叶爱琳已经等在那儿,他不再理会咏梅,快步走上前,又是招呼又是笑,好亲热。
咏梅故意放慢了脚步,刚才的好心情消失了,见到叶爱琳,她心中就涌起又酸又凉,比妒忌更难受的感觉了。
她默默地拿一本诗歌本,一声不响地坐在最后一排,她要离他们…文仲和叶爱琳,远远的。
诗班的人来得差不多,有一个男孩子开始派发一张油印的纸张,上面印好了今晚要练的歌,文仲站在前面,弹钢琴的陈夫人也坐好了。
他们开始练习,是一首黑人的騒灵歌曲,很哀怨的。黑人的音乐总有一股被抑
看要爆发的情绪,很感人,咏梅对这种音乐有偏爱,她唱得很起劲。
唱完这一首,文仲若有所思地停下来。
他看看咏梅,像要解决什幺困惑的问题似的。
“嗨,你!”他指若咏梅,这才发现从来没问过它的名字,呆怔了一会儿,才说:
“换到前面来坐,坐在叶爱琳旁边,这样合音会更和谐一点!”咏梅坐在那儿出不了声。
换到前面叶爱琳的旁边?那不是“宝座”?不是可以和文仲面对面地站看?这…不是做梦?
“换到前面来,好吗?”文仲再说。
咏梅不得不站起来往前走,她觉得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她身上,比迟到更难堪。
叶爱琳向旁边移动一下,让出一个位置给她,而且展开一个砍
的友善微笑。
咏梅不得不勉强牵动
角,她笑得一点也不好,天!她把叶爱琳当成情敌了!
“现在练习第二首歌,”文仲说:“试试看换了座位的合音效果是否好些!”陈夫人开始弹钢琴,文仲的指挥
抬起来,吸引了所有的视线,他们又开始练习。
不知道是否心理作用,或者真是叶爱琳的声音太夸张,咏梅免得自己唱得好糟,简直不能成声。
她很不开心,虽然唱诗是为赞美神,她却完全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看。
她不知道文仲会怎怎幺说!
练习结东,文仲放下指挥
,看看叶爱琳又看看咏梅|他终于是注意咏梅了。
“很好,”他似乎真满意。“很好!”其它人都站起来离开,咏梅觉得没有留下的必要,文仲和叶爱琳必是双双对对而去,她不想她很快地往外走,她便自己完全不看文仲,看什幺呢?免得眼冤!
她站在巴士站上。
运气真差,等了十分钟都没有一班巴士,怎幺回事?故意跟她作对?
文仲从教堂那边走过来,单独一个人。
“还没有巴士?”他站在她旁边。
她摇摇头,她记得上次他是走路回去的。
“叶爱琳呢?”她忍不住问。
“先走了!”他答得好平淡。
“你们总是一起走的!”她又说。
“是的,我们住得不远,我送她回去!”他仍是淡淡的。
“今晚不迭?”她真像个多管闲事的阿婆了。
“她有点事!”他看看马路的那一端“巴士来了!”“再见!”她把脸转开。
“再见?”他几乎在抗议。“你不许我也坐这辆巴士?”“你从来不坐巴士的!”
她心中暗喜,他当它是个朋友般了,是吗?
“你是怎幺知道的?”他反问,跟在她背后跳上去。
“你总是跟叶爱琳一起,她不是坐巴士的人!”她说。
“错了,你看错了她!”他摇摇头。
“我自然没有你那幺了解她!”她说得有点酸溜溜的。
“了解?”他呆了半晌。“你的小脑袋里装了些什幺?”“不小了,我是大学生!”
她说。
“只有小女孩才喜欢装大人!”他说。
“我自然不及叶爱琳那幺大人!”她笑了。
“为什幺总说叶爱琳?”他有丝困惑。
“她是你的朋友,不是吗?”她提高了声音。
过了他来时上车的那一站,他没有下车。
“你不是我的朋友吗?”他反问。
“不同,”她固执地摇摇头。“完全不同!”“你把朋友的界限分得太狭小,”他明白了她的意思。“我只能告诉你,你想错了!”
“错不了,我相信自己!”她昂起头,顽固的小家伙。
“王咏梅,太倔强的人会吃亏!”他说。
“你…|”她心中一窒,他知道了她的名字?他刚才还不知道的,谁告诉他?
“你是王咏梅,对吗?”他笑得有一丝隐约的稚气。“我刚才查诗班名单的!”
“知道我名字又怎样?”她心中好舒畅。
“至少,我们可以算是朋友了!”他说得很有诚意。
“不是朋友,”她反应迅速地摇头。“叶爱琳才是!”他想一想,笑了,是笑她的稚气。“我读大一时比你成
得多!”他说。
“不必讨论这个问题!”她无端端地不开心起来。
每一次想起叶爱琳,她的心就不能平衡。
他望着她,望了好一阵子。
“从来没见过比你更奇怪的女孩!”他说。
“当然,我又平凡又蠢,哪能和你这种
身才气、灵气、傲气的诗班指挥比?”她涨红了脸说。“对马”她误合了他的意思,她以为怕在讽刺。“但是,即使我奇怪,我也有可以奇怪的自由,明?
他眼中光芒连闪,她引起了他的好奇心。
“嗨!我得罪了你吗?要这样?刺我?”他叫。
“谁讽刺谁了?”她没好气的,心里好懊恼,和安迪…不,林正平在一起就不会有这种争执。
“不喜欢听可以走开一点,没人抓住你!”
“你赶我走吗?”他
边隐有笑意。
她不理会他,她已经到了家。巴士一停,她头也不回地跳下车,连再见都没说。
文仲怔怔的,看着她的背影.不是生气.而是震动。
表面看来,她是个全身布
棱角的女孩,实际上,她是纯真的璞玉,光华内温的璞玉。
他对自己点点头,心中有了打算。
再说咏梅,带着一肚子的气恼回到家中,静坐下来,竟不知因何而恼,文仲完全没有得罪她啊!
她去浴室洗澡,让温水把那些莫名其妙的气恼冲走.然后回到房里。
她不去打搅在行银工作了一整天的父亲,也不去麻烦可能在改学生作业的母亲,她关上房门,她也不希望有人来打搅她!
一个大人…她认为在思想行为上能替自己负责的人都该算大人,该有宁静而独立的生活,更该有不被打搅的权力,不是吗?
她把自己拋在柔软的
上,专心回忆刚才的一切…每一个表情、每一句对白、每一个动作,她后悔那样没有教养地离开支仲。
他会为这个生气吗?一定不会,看他那神情,似乎天塌下来也不在乎呢!
他不会为这件小事而生气!他不是口口声声说她小女孩吗?
悄悄喜欢着他的小女孩!
她移动一下,使自己躺得更舒服。
她脑葡定一件事,今晚文仲对她的态度完全不同,他像…努力在找机会接近她呢!
是…这样的吗?他想接近她?
她努力去感觉可有自作多情的成分…没有,绝对没有,是吗?
文仲说他们是朋友,怎样的朋友啊!
明天在教堂见面时,可要好好地说一声对不起…唉!为什幺要说对不起?文仲说不定会莫名其妙呢!
明天…至少不能用今夜睹气似的态度,要和气些、要温柔些、要像个女孩些…
会把文仲吓跑吧?
她偷愉她笑起来。
和文仲在一起是种很美、很恬适的感免,即使是拌几句嘴,各人讽刺几句,都那幺令人回味!
他是个令人回味的男孩子,他那气质!
又有人在敲门,又是阿彩!
“小姐,电话。”
“告诉他我不在!”咏梅用枕头盖住头。“叫他以后永远别打来了!”
“小姐…”阿彩以为听错了。
“去说吧!”她再说,当然是林正平啦!她要拒绝他!
她似乎对文仲变得蛮有信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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