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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让我死…让我死…”

 她发着高烧,不断梦呓,偶尔清醒,全身剧痛得恨不能一死解

 “来弟,我的来弟儿。”石不华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受‮磨折‬,他的心像被人放进石磨中碾着,滴滴着全是他悲呜的血。

 三天了,他以无比的精神力量支撑着,陪在边三天三夜,亲眼看着她由血淋淋一个人,变成包白布的重伤患者,她的头伤医得好,其他的擦伤、挫伤也治得了,只有她的脚…太难了。

 他把全城最好的接骨大夫全找来,左脚接得很妥当,都说三个月不动保证能好,只是右脚脚骨穿出皮,完全断裂开来,个个见了都摇头,只有一名老郎中将脚骨勉强按回位,摇头道:“太难了!除非能找到西域的接骨膏…这只脚算是废了,看开些吧!”

 “老天啊,我看得开,但是来弟醒来后…她受得了这个打击吗?”他抱住头颅低低呐喊着。“可怜的来弟,你承受得住吗?”

 她的梦呓使他心碎,使他心痛。

 “让我死…让我死…”

 “不,来弟儿,忍着些,坚强些,你会慢慢好起来的!不管如何,我总会陪伴你,不会弃你于不顾。”

 他手捧她的脸,用嘴吻去了她的梦呓。

 “你一定会好起来,一定会的。”随即明白自己在自欺欺人,来弟即使好了,也不再是从前的来弟,她能承受残废的打击吗?他的心猛然搐痉挛起来。“她一直认为自己配不上我,既感又自卑,她还来不及学会自信自傲就废了右腿,这不是将她打落十八层地狱吗?她还有爬起来的一天吗?不、不、不,老天爷,救救来弟吧!只要她的脚能医好,要我付出任何代价我都愿意…”

 “你当真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石不华豁然回头,惊呼。“义父。”

 斑大威猛的老人,正是“鬼王”谷天尊,跟在他身后的是施琉仙。

 “华哥,嫂子会受伤我也有责任,我知道义父珍藏有一盒西域的接骨膏,我回去求他老人家,现在义父亲自来了,你快求他吧!”

 石不华一时无语,没人比他更了解谷天尊,天底下没有白拿的灵葯。

 “仙儿,你退下。”谷天尊摒退义女。

 施琉仙对石不华临别依依,心里也有几分明白,以后恐怕再无相见之

 比天尊此来,自是要做一个了断。

 房内除了昏不醒的病人,只剩父子两人。

 “义父!”石不华跪叩。“求您救救来弟,将接骨膏给我,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若违誓言,天打雷劈!”

 “好。”谷天尊沉声道:“以长江为界划分南北,你有生之不得到南方来,做生意也不许。你可愿意?”

 石不华明白了,义父仍是不放心他,或许是为了谷莲修而不放心吧。‘修罗门’的势力范围在长江以南。

 他颔首。“我答应您!只等来弟的双脚痊愈,我即刻束装北返,有生之绝不再踏上南方寸土,若有违背,千刀万剐任凭处置!”

 老人长叹息。“孩子,愿你好自为之。”

 道不同不相为谋,此一别,即永诀。

 “恭送义父。”石不华思及养育之恩、教诲之情,亦不哽咽。

 凉风袭,人已去,只留下一盒灵膏圣葯。

 **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晓,霜叶红于二月花。

 林来弟摇头晃脑的咏杜牧之诗,想到“若能亲眼瞧一瞧多好!经霜后的枫叶红得胜过二月的红花,山一片,不是红似火了吗?好可惜,今年错过美景,明年一定要大哥带我去赏枫。”

 养伤的枯燥日子,使来弟上书本,爱上诗词。

 鹅雪纷飞的冬日,她窝在暖炕上喝茶读书。

 她的脚已经能走路,虽然还不许走太久,但总算能下地走一走,那种宛如重生般的‮奋兴‬感觉,没亲‮体身‬验过的人不能明白。柔告诉她,她的脚原本无救了,右腿成残几乎已成事实,幸亏主人的义父送来一盒膏葯。

 “修罗门”的事,石不华约略跟她提过,她只知石不华也是孤儿,幸蒙义父收养,现在又赠葯救她,实在是大好人!更好的是,她养伤的几个月,石不华时常陪伴左右,教她识字读书,和她下棋解闷,想尽办法使她开心,他多好呀!虽曾奇怪他何以不必出门做生意,他只说要她别担心,一切都没问题,她自然是相信他的。

 久生情,来弟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爱上石不华,她已不能没有他。

 这感觉无比强烈,绝不是为着感激他。

 她忆起在她重伤后第一次真正清醒,印人眼帘的是他那张胡渣糟糟、红眼憔悴的面庞,即使在浑身剧痛的当时,他的脸使她感觉这痛是可以忍耐的,因为他和她一样的痛,只是他痛在心里。

 在那一刹那,她就爱上了他。或许更早些,但直到那一刻,她才意识到什么叫爱,才懂得了爱。

 她脑海中不断浮现他的身影,彷佛又听见他在自己耳畔低语,柔软的双碰触着地。“来弟儿,我的来弟儿,你会很快好起来的,我保证。”

 她也曾怀疑自己的腿好不了,他总是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的向她保证,在她耳畔倾诉了一次又一次。

 “万一真的废了呢?”长期卧的痛苦令人胡思想。

 “我仍不改初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不要,我情愿去死,也不愿在上躺一辈子。”

 “你会好的,相信我。”

 如今她能顺利好起来,不全是他的爱所致吗?

 她不晓得自己瞑想了多久,只晓得她的爱已融人四肢百骸血管中,再也无法收回。

 “来弟,你怎么不午睡呢?”他走进来探她。

 “我不困,精神好得很呢!”只要一见到他,她就觉得好像‮体身‬里充新的活力,他俩又可在一起共渡时光。

 “能睡时便多睡一会,过两天我们即将启程回北方去,雪天赶路,路上将十分辛苦。”石不华想让她躺下,但她蹦地又跳起来。

 “为什么?”

 “快过年了,不回老家怎么成?”

 “你在避重就轻,你一定有事瞒着我。大雪纷飞的,现在赶路回去也迟了。”她转头佯装生气。“为什么?或许我太笨,所以你不愿教我得知真相。”

 “来弟儿,不要胡思想。”

 她沉默地抗议。

 “好吧!好吧!我同你明说。”石不华坐在炕上,伸手把她拉进怀里,亲吻她的额头。“自从你重伤后,我心里比谁都难过,一天夜里,我冷静回想自我们来到南方之后,顺利的时候少而不顺利的时候多,心想不知是否流年不利抑是冲到哪位神。第二天清早,我便急急忙忙去找城里最有名的李神算,果然,他算出我不适合留在南方,否则不是我自己就是我身边的亲人必有血光之灾,最好赶在过年前回北方去,避免发生更不幸的事情。这不是很准吗?但我仍旧半信半疑,又去找张铁嘴、测字王,他们说的完全和李神算一模一样,都说我这辈子最好别踏上南方的土地,才可福寿绵长,一生平安。”

 “这么准?”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何况三人同样算出我本命在北方,令我无可反驳。”石不华信口胡言,一则不愿来弟生出内疚的心情,二来也保住比天尊的颜面“子”之名实不好听。能够全身而退,何苦再生是非!

 “既然如此,有什么说不得的?”

 “我怕你笑我一个大男人居然迷信术士之言,挟着尾巴准备逃命。”

 她反手搂住他脖颈,把头靠在他身上贴紧他。

 “不管你逃到哪里我都跟你去,我只要你活着。”

 “来弟!”他眼睛闪亮,嘴含笑。“有你这两句话,一切都值得了。”

 两天后,他们启程动身北返。

 冬天赶路,果真非常辛苦,一个月后,才渡过长江,踏上北方的土地。

 那时家家户户都在准备年夜饭,他们投宿在一家粮行。原来石不华事先便通知跟随他南下的十杰,将人马、货物、资金全数调回北方。这家粮行便是其中一处经销据点。

 一行人累得人仰马翻,先睡上一觉,才开始吃年夜饭。

 冬天喝上一碗热呼呼的羊汤,全身都温暖起来,来弟这才找到舌头说话。“大哥,我们在这儿过年吗?”

 “这个自然。”石不华应节的拿出一个红包给她。“大吉大利,事事顺利!明天叫柔陪你上街,买些你喜欢的东西。”

 来弟笑着接过。“大哥财源广进,福寿绵长!”

 “多谢金口。”

 只有两个人守岁,但来弟已感到心满意足,石不华向她说起儿时的往事,说到他的父母,他家屋前的紫藤花木,那一串串的花串风招摇…

 “说也奇怪,重大的欢乐事情很快便成过去,只有一些小小的甜蜜回忆永远留在脑海中,不时地出现安慰着心灵。”

 来弟也同意,说起儿时喝甜茶的回忆,彷佛还口齿生津。

 但她到底没守岁成功,半夜里便歪倒睡着了,石不华只好抱她进房,看着她因喝了两口酒而粉红粉的睡脸,良久良久,才走出来。

 次,来弟在鞭炮声响彻云霄的欢乐气氛中醒来,一起,一套簇新的衣裳已搁在头照花了她的眼。她兴高彩烈的换了一身新衣,暗暗夸赞柔的好手艺,有空也该向她学习。为大哥亲手一件袍子,可多美!

 拜了年,喝了酒,吃过早饭,来弟和柔、夏雪即出发了,过年时最热闹的地方自是庙宇附近一带形成的买卖人柔与夏雪互相使个眼色,百般劝来弟也去烧个香祈求平安,她欣然同意,虔诚的为石不华和她的未来磕头祈告上苍垂怜,然后去喝后殿天并中那口据说能治百病的灵井泉水。

 走过去一看,也不过是一口很普通的井,若真能治百病,怎么一个人也没有?来弟愈来愈聪明了,揭穿她们在哄她。

 “小姐,请原谅,我们只是想让你见一个人。”

 “谁?”

 夏雪从一扇门后带出一名衣衫褴褛的姑娘。

 “冬晴。”来弟许久没见过她,不想她变得这么狼狈。

 “小姐,冬晴一直是我们的好姐妹,这次因冒犯小姐而被主人逐出,她心中早已万分懊侮,情愿作奴作婢来赎罪,求求你劝主人改变心意,再收留她吧!”

 “小姐!”冬晴一跪下便哭了,柔和夏雪也跪倒为冬晴求情,左一句右一句,听得来弟头都昏了。

 “好啦,你们起来吧,我去求大哥便是。不过…”林来弟瞧一眼自己的新衣,笑道:“咱们换条件吧,这样谁也不吃亏。”

 “什么?”三女面面相觑,来弟几时也学会谈条件?

 “你们三人都有专长,一个教我衣,一个教我算盘,一个教我煮菜,怎么样啊?”来弟甜甜一笑,好佩服自己的聪明。

 “遵命,小姐。”三人齐声道,真是不能太小看孩子,孩子潜力大,几个月便能变一个样,令人目瞪口呆。

 “不过,小姐,”夏雪忍不住要问:“你这招向谁学的?”

 “大哥啊!现成师傅就在我身边,不偷学几招,恐怕他会大失所望呢!”来弟音调带着笑。“走吧,回家见大哥去。其实,只要我能痊愈,他心中自不会再怨冬晴,而今天是大过年,他总不忍见我哭吧!”

 三女互视,心中同时感叹:可怜的主人,若不藏私几招绝活,迟早会被自己的子欺负。

 事情的发展果然不出来弟所料,她不但成功说服石不华再收留冬晴,还顺带向他讨一样过年礼物教她防身功夫。

 “好吧!或许你学点功夫,身子骨会强壮些。”

 “大哥,你是最好的。”

 她低下头,吻了他面颊一下。

 石不华回亲她。他不知有多忍耐,才不去碰她愈来愈女化的红

 “来弟,快些长大吧!”

 “讨厌,我已经不是小孩子!是大姑娘了。”

 他唯有苦笑。也只有小姑娘会不断向人强调她是大姑娘。

 住下将近一个月,他们又启程往前一站视察业务,在石不华忙于工作时,来弟也没闲着,将时间分配好学东西,然后才去游玩。

 她愈学得多,愈觉得自己一天比一天,加上石不华很鼓励她,来弟对自己亦不断增添信心,觉得和出色的未婚夫站在一块也不逊了。

 在此心态下,她对学习愈发热中,每晚临睡前揽镜梳妆,都对镜自语“来弟,你今天很,明天也要加油哦!”有一次说得太大声,让柔听到,差点笑弯了

 “讨厌,你怎么可以笑我?来弟真的很嘛!”

 “是,是,是,主人天天捧你,只差没把你捧上了天,怎会不呢?”柔心里也是佩服她的。

 石不华不仅在言语上鼓励来弟,也在替她装扮方面不惜金钱,尤其近来来弟不断增高,发育得极快,彷佛过去没发育的在此时全补足了,几乎每个月都发现衣服短了、小了。他总是命人送来十二套新衣,让绸锻庄老板赚得笑呵呵。

 如此周游各地创业,直到深秋飘落第一片红叶,四轮马车才再次踏上长长的石板道,算一算,离开桃花村足足一年半。

 不回来也少思考,一旦回家,来弟头一个便想见见唯一的姐姐筱樵,这思念再也抑制不住,非马上见到不可。

 石不华派人补办礼物,由庆嫂坐车去接筱樵来。

 “奇怪,这老黑上哪儿去了?”

 离开一年多,回来便感到石园的气氛有点诡异,难道是他神经过敏?

 来弟在房里焦急的等候,桌上摆了要送给筱樵的礼物,不知她喜不喜欢?

 “小姐,你别急,林姑娘一定会喜欢的。”冬晴宽慰她。

 “真的吗?”

 “真的〈,我们替小姐打扮打扮,让林姑娘瞧见长大了的妹妹已是丰姿嫣然,人见人爱,她会加倍惊喜的。”

 冬晴伺候她换上新裁的秋衫和绣罗裙,柔重新为她梳好头,簪上她最喜欢的紫藤花金步摇,配上缩小些的紫藤花耳坠,镜中的人儿清雅秀美,楚楚可爱,不再是当年的可怜小甭女。

 “林姑娘来了。”

 来弟连忙步出睡房,在相连的小厅中姐妹重逢,筱樵几乎不认得她了〈弟一高兴,拉住她的手又吱吱喳喳起来,这点倒没变,使她安心了些。

 两姐妹窝在闺房内便不出去了,畅述别来遭遇,把未婚夫晾在外头,忘了答应陪他吃晚饭这回事。零食、点心摆一桌,准备挑灯夜话。

 “看你这么幸福,我便放心了。”筱樵也代妹子高兴,自己忽然娇羞地垂下头。“其实,我有了人家,舅妈说等明年开就要把我嫁过去。”

 “是谁?那个人好不好?舅妈会不会又…”

 “来弟!舅妈她对我很是宽厚,找的是一户好人家,家里有田产,还有两间店租给人,日子很过得去,是舅妈娘家方面的一位亲戚,来下聘时,我偷偷瞧过他一眼,是个很斯文忠厚的年轻人,姨妈的眼光老道,她也说不会错的。”

 “那就好。”来弟庆幸姐姐没让舅妈给卖了。“姨妈呢?她好不好?”

 筱樵悄声说:“你绝猜不着,姨妈再嫁了。”

 来弟这一惊当真非同小可。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一副‮奋兴‬莫名,等待一场惊逃诏地的故事娓娓述来。谁再嫁都不稀奇,丁勤花守寡多年,又正经八百,竟敢推倒贞节牌坊,一头栽进幸福的殿堂?哇,丁胞义没有活活气死也算一奇。

 原来当闵杏妃谈起小泵的出路时,丁胞义连考虑都没考虑,一迭声道:“进尼庵作姑子去!作姑子好!”那口气好像摆了一副重担。这可惹了丁勤花,子进门就嫌为他持家多年的妹子碍眼了?她拧起子,斩钉截铁的道:“我绝不作尼姑,我要再嫁!”丁胞义当场气昏过去。

 风声一放出去,自然传到黑决明耳中,他一得知是丁勤花主动要嫁,唯恐被人捷足先登,一时头脑昏昏什么都不顾了,没两三下便把俏寡妇娶回家来。

 “是他?咱们的新姨爹是黑总管?”

 “就是他。我看他们两人还要好的哩!”

 “多久以前的事了?”

 “不到两个月。”

 噗哧一声,来弟笑得倒在长椅上。

 “哦,大哥啊,我看你怎么处理这件事,总管变姨爹,呵呵…”在花厅。

 石不华面色凝重的静听黑决明的辞职报告。

 黑决明终究还是要出来面对主人,一张脸一提到子就得通红。“我实在太喜欢她,想到她有可能另嫁他人,就什么都不顾了。我知道很对不起主人,所以决定辞职,到他乡另谋发展。”

 他狐疑的问:“你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

 “我娶了来弟小姐的姨妈,你知道这会惹来非议…”

 “非议什么?”

 “我原是你的总管,现在却变成你的…你的…”

 “我的姨爹。”石不华替他说了。“真搞不懂你在想什么?做我的姨爹很痛苦吗?非得逃之夭夭不可?既然敢娶,又有何做不得呢?古代的皇帝都肯娶杀猪的女儿当皇后,你的身分由朋友变成姨爹,又何足道哉!”

 黑决明反给他傻了,他烦恼了两个月,原来只是自寻烦恼!

 “主人…”

 “还叫我主人?唉,依我看,真正不习惯的人不是我,是你,姨爹。”

 “你…你真的不在乎?”他现在才有一些真实感。

 “叫一声姨爹,我又没损失什么,况且我向来只认‘事实’。”他眨一下眼,幽幽地道:“不过,天底下没有白做的姨爹,现在,我知道该去找谁要来弟的嫁妆了,哈哈哈…”黑决明亦忍不住笑了起来。

 只不过,桃花村民风保守,寡妇再嫁,总惹人非议,丁勤花不免气闷,后来他们夫妇还是搬到开封去照管那边的生意,倒也逍遥自在。

 总管之职便由丘圣平接任,他和秋心也是两情相悦,好事已近。  m.SsvV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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