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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民国六十四年(公元一九七五年)夏天,我收到一位读者的来信,希望我见他一面,听一听他的故事“值不值得写成一篇小说。”说真的,这些年来,我收到这类的读者来信实在太多,大部分都被我回绝了。因为,我越来越发现,真实的故事最难写,它们永远会陷于两种情况;一、太平凡。平凡得根本没有一写的价值,只有故事的主人翁才认为它“可歌可泣”事实上可能已经被人写烂了。二、太离奇。有些真实故事离奇得像假的,我有位朋友一生结婚了六次,次次惊心动魄。另一位朋友历经摔飞机、撞车、翻船…而大难不死。这些故事完全不合于逻辑学,写出来准被人骂为:“编故事都编不完整!”因而,我很怕听真实故事,也很怕写真实故事。但是,我的小说里仍然有很多是取材自真实故事,像“彩云飞”、“窗外”、“碧云天”、“女朋友”、“在水一方”、“六个梦”…等等。当然,即使是真实故事,也经过了我的夸张或润饰,该增的增,该减的减,与真正的原来面貌,不可能再一模一样了。有时,我这些真实故事的主角,也会对我说一句:“比我自己的故事美多了!”

 可见,我常常会把故事过分的美化,而削弱了它的真实,我不知道,这算我的成功,还算我的失败?

 话说回头,当我收到那位读者来信的时候,我并不想见他的,我发现他的信写得非常好,文笔畅而词句动人。于是,我建议他“自己写。”一周后,他寄来厚厚的一本由活页纸订成的册子,和一封短简:“…你以为我没有尝试过自己写吗?我写了很久,只能写一些片段,而不能把它组合成一篇完整的小说。像拍电影,我跳拍了许多镜头,却不知道怎样‘连戏’。所以,我才决心放弃,而把这个‘故事’送给你。因为,我那故事中的女主角──采芹,是你的书,她坚持要我把这个故事告诉你…”我开始阅读他所写的那些“片段”不止我一个人阅读,包括我的秘书小姐,我们曾经很费心的想把他这本厚厚的册子(大约有二十万字)组合起来,最后,我们两个人都放弃了,因为,它确实只是一些片段的“快镜头”很难连贯成一个整体。写的人过份激动,而忽略了故事的完整

 于是,我见了这位读者──乔书培。

 于是,在我的书房中,我用了整个一下午的时间,听乔书培细细的告诉我他和采芹的故事。他来见我的那天,正是他大学毕业,即将分发去受预备军官训练的前夕。他给我的印象是:年轻、漂亮、温文儒雅,颇有书卷味,而又不失其男的英和豪迈之气。我听了他的故事,而且我感动了。说来奇怪,整个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一段,是他和采芹吵架和好后,两人共饮一杯甘蔗汁那段。有次,我把这段故事讲给一个朋友听,那朋友竟回了我一句:“胡说八道,怎么会有人穷得买不起一杯甘蔗汁!”

 可是,这竟是“事实。”

 虽然我很被这故事感动,虽然我也答应乔书培,有朝一,我会尝试去写它。但是,我却让这故事冷冻了三年之久。在这三年中,我写了很多部小说,包括“我是一片云”、“月朦胧,鸟朦胧”、“雁儿在林梢”、“一颗河诠”等。却迟迟没有提笔去写“彩霞天”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想,或者在我的潜意识里,我仍然期望乔书培能完成它。

 今年年初,我的写作情绪忽然陷入了低,我不满意我的每一本作品,我见到稿纸就“头痛。”我失去信心,失去斗志。我有好多部小说的腹稿,都只开一个头就被我抛弃了。我拚命阅读别人的作品,拚命“自我检讨”…我觉得我无法再写作了。因为,我每个“腹稿”都无法吸引我继续写下去。我常终徘徊在书房中,久久不能成一字。写作原是一件最寂寞最孤独的工作,需要最大的“毅力”去“进行”去“完成。”在写作的过程里,痛苦实在比欢乐多。尽管我有时也很潇洒的说:创作本身是一件享受,一种挑战。但是,人类的挑战有多少不同的型态!天下就有些傻瓜选择赛车的职业,每天把自己放在生死边缘中,经常撞得头破血。天下也有些傻瓜选择写作为职业,每天把自己一个人关在书房里,而对著成叠空白的稿纸,硬要把自己脑?锍橄蟮乃枷牒透星椋咛宓陌岬礁逯缴先ァ以谀欠莸统钡那樾髦小跋羲鳌绷艘稳兆印约盒闹幸埠苊靼祝⒚挥腥魏稳饲科任摇靶醋鳌保偃簟靶醋鳌闭娴暮芡纯啵掖罂刹恍础袢ā翱奁穆嫱铡钡淖髡├葱潘担骸叭绻沂悄悖以缇偷鲇闳チ耍 ?br>
 我想,我应该钓鱼去。可是,我握著钓鱼竿的时候,一直幻想我握著的是笔,我在水面上写字,把鱼都写跑了。于是,我很悲哀的发现一件事实,我逃不开写作,就像赛车选手逃不开赛车似的,那是种惑,是种蠢动在血里的冲力。尽管它是痛苦,尽管它是‮磨折‬,尽管它是煎熬…我就是摆不开它。它也是“爱情”的一种;痛苦和狂常常糅和在一起的,让你对它又恨又爱又怕而又不忍逃开。

 于是,在那段“萧索”的日子之后,我忽然想起乔书培的故事。想起他们的防风林、沙滩、落、小绑楼、甘蔗汁…和他们那段曲折感人的心路历程,以及那深挚得令人堕泪的爱情。于是,忽然间,我的“低”过去了,我的“烦躁”消失了。我回到我的书房里,开始执笔写“彩霞天”了。

 不可否认,写作的过程仍然艰苦。我有个最坏的写作习惯,一但文思涌,我就是把手指写得破了皮我也不肯停止。因而,每本书写到最后几章,我的手上全都包上了纱布,以保护我那又红又肿又痛的手指。在这段时期,我会变成一只刺,浑身都是刺,任何朋友都别来找我,否则,我总是给人钉子碰,碰得别人七荤八素。好在,至亲好友,对我这种个性都已经了解了。“彩霞天”比我预计的进度慢,也比我预计的字数多。我写得很用功,很专注。说来惭愧,好几次我不得不停笔,只因为我竟被他们的爱情感动得热泪盈眶。真实故事的优点就在这儿,它的画面永远在你面前,使你不由自主的深陷进去,去分担他们的苦与乐。如今,我终于把这本书写完了,在深深透出一口长气之后,我很坦白的说了一句话:“这是最近几年来,我自己比较偏爱的一部作品!”

 真的,不论读者们是否能接受它,喜欢它,我却好“偏爱”它。当然,我也必须对乔书培和殷采芹致歉,其中若干细节,我不能不加上我自己的想像力,也有些地方,我略做更改,使若干“不合逻辑”的地方变得“逻辑化。”再有故事最初的发生地是澎湖,因为我对该地相当陌生,只好含糊称为西部某港,希望不影响全书的真实。总之,我已尽力写出了这个故事,但愿“它”能像感动我自己一样的感动别人。

 假若读者们能耐心的读完这本小说,而又有兴趣来读这篇“后记”的话,我在最后,还有张小小的年表,来代一些书中并未代的事情。民国六十三年(公元一九七四年)夏天:乔书培与殷采芹完成婚礼,伴娘是苏燕青,伴郎是陈樵。定居台北市,并接来乔云峰共享天伦之乐。

 民国六十四年(公元一九七五年)夏天:陈樵与何雯完成婚礼,伴娘仍是苏燕青,伴郎姓名不详。

 民国六十二年(公元一九七三年)夏天:殷振扬开始驾驶计程车谋生,他仍然经常打架生事,并曾因殴辱‮察警‬,不服取缔而被捕数次,两年后忽结识一位山地姑娘,从此被该女孩“管理”得服服贴贴。

 民国六十五年(公元一九七六年)秋天:苏燕青出国进修,在美国加州大学改学教育。据说邂逅了某位华侨医生,来往密切,结果不详。

 民国六十二年(公元一九七三年)──直迄于今:关若飞仍在弹电子琴,如果你去喜鹊窝,必定可以见到他。乔书培夫妇曾为他多次作媒,并曾大力撮合他与苏燕青,纷纷失败。关若飞声称抱独身主义。

 乔书培听过他边弹边唱那支“我等待你直到白发如霜”后,曾对采芹说:“这家伙永远是我的威胁!”

 或者为了保持这份“威胁力”关若飞始终未婚,甚至不女友。

 一九七八年夏季于台北  M.ssVv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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