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览他说·孙志刚·记者的职业道德
辨而不当论,信而不当理,勇而不当义,法而不当务,惑而乘骥也,狂而
“吴干将”也,大
天下者,必其四者也。
——吕氏
秋·仲冬季·当务
我在这个系列的文章中有篇文章讲过品德,现在再讲一讲法制。正好这几天在新闻经常看到一些消息,总是和依法治国这个话题扯得上边,这大概是中央强调法律在社会中地位上升的原因。最早是在去年开年的孙志刚事件,由于事主是我老乡,所以该事件在此地被传得沸沸扬扬,各大报刊争相报道评论。后来事情惊动了中央部门,就发布了一条关于收容的遣送条例。大概是用孙志刚一个人的生命换来了中国几百万弱势群体的幸福生活。且不说孙志刚的死值不值得,单从法律和情理来说,都有值得思忖的地方。现在这个事件正好过了一年,现在拿出来讨论一下,绝对有必要。
我不知道鲁迅先生地下有灵会不会写一篇《悼念孙志刚君》之类的文章,x先生会不会为当代青年的鲜血而感叹。现实生活中感叹写文的是没有了,大不了诸报章把他大炒一番,搞一点新闻噱头什么的,一个偶然的机会,又成了时政热点。用一个人的生命去换一个时政热点,听着总让人有些扼腕,或者说不划算。
报纸和网站洋洋洒洒几万字,详述了孙志刚从一上火车到被打死的全过程。那些记者的写作水平已经完全超脱了一个评论者,抑或说一个记叙者。完全成了希区柯克和柯南道尔的忠实门徒。文笔曲折离奇,仿佛孙志刚的死是他们预谋的一样。写到一万字恨不得加上一句“”透过报章几乎都能看到一张张幸灾乐祸的脸。再然后,不同的报纸有了不同的版本,添油加醋,不一而足。这些新闻记者,大概相当于鲁迅笔下的看客了,但他们比看客还要计高一筹,不仅看了热闹,还要去宣传,让更多的人去看。也许孙志刚在地下也不会想到自己会成为在报纸上曝光率仅次于萨达姆的人物。大概这就是吕不韦老先生所指的辨而不当论,说得再多不符合公论,还是等于白说。
一个人的死亡原因竟然有几个版本,而这些版本竟然又都出自于各大市报甚至
报。我不知道那些所谓的新闻记者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在扮演着希区柯克或是柯南道尔之类的角色。太多的人为孙志刚的死而扼腕,如果张三是为孙志刚被打死而扼腕而李四是为孙志刚被气死而流泪的话。我想,大家都会为新闻记者的本事而送上臭鸡蛋与番茄。
现在到底有多少人在维护公共场所发言的底线,我也不清楚。似乎很多人都对自己说话完全到了不负责任的地步,甚至记者。这是一个很可悲——抑或很危险的信号。
早些时候读过钱理群先生的一本书《说话的底线》,内容极是有趣。先生给知识分子说话提供了三条底线:1、做人应说真话。2、想说真话而不能时应该保持沉默。3、如果外在环境之暴
使沉默也难以做到时,我们不得不被迫说假话,至少应该不加害于人。
这三点在书面上说的冠冕堂皇。先生道德文章已成楷模,这个不用我多说。但是这个说法我觉得不够完美。
记者如果按照这个说话那就大错特错。这三点在遵循真理上面呈一个下滑的趋势。
按照这样说,还可以推理4、实在不行,那就加害少数人,5、6…
一切都完了,什么都不用讲了。
钱先生特别说了一句,是知识分子。但是知识分子真的能够这样说话吗?
记者,记者也是知识分子。难道就能这样无限制的滑到道德的深渊?
我清晰的记得王小波的一篇文章谈过知识分子的道德堕落问题,但是知识分子并没有在真正意义上堕落。更多的知识分子是
失了自己的道德标准。用葛红兵的话说,是知识分子的痞子化。用哈贝马斯的话,是雅皮士向嬉皮士的过渡。这个过渡,的确惨了一点,是一种拿社会当作牺牲品。然后慢慢的
足自己的私
的返祖退化。
无论是孙志刚,还是起其他人。死,毫无疑问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但是在某些人的笔下变得暧昧曲折甚至成为了一个茶余饭后段子。记者们在不自觉的亵渎着这个无冕之王的称号。
我曾经对一篇文章有过比较深的感触,那篇文章提到了记者的职业道德这种说法,并说明,记者不是作家,记者必须要以事实为依据,文章我依稀记得一部分,是这样写的:
“道德是一个社会中人们约定俗成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作为社会中一个从事着不同职业有着明确分工的个体的人,他不仅应该遵守一般的人类道德,也应该遵守职业道德。其中一般人类道德可以包括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等等,而职业道德,又因职业的不同,各有区别,比如医生的职业道德就是对于生命的救死扶伤,记者的职业道德就是不偏不倚客观公正地写出事实真相,作家的职业道德则应该是通过深入生活,体验生活写出感人至深、回肠
气的文学作品。一般来讲,职业道德是以一般人类道德为基础的,两者是相辅相成,并行不悖的,当一个人身处社会之中他应当遵守的是一般人类道德,当一个人处于一种职业当中的时候,他应当遵守的是职业道德。因此,恩格斯就提出‘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法国记者的职业守则中也明确说:‘不要把记者角色混同于一名职业察警。’”
开始本来是想讲一讲法律,但是还是回归到道德上面来了。
记者是舆论监督的,但是现在记者成了混淆视听的工具,成了一个编写情节的剧作者。他们不是没有尽职的本事,而是没有尽职的良心。孙志刚是死于执法,但又在法律上翻了身。现在太多的事情都围绕着法律转,孟德斯鸠说法律是为公民服务的——这句话的前提是公民是统治阶级,现在太多的案例是属于合情不合法,不知是法律的地位提高了还是公民的地位降低了。
吕老先生说的四点和这事儿都沾得上边,所幸的是现在没有天下大
,府政能够实时地阻止事态的扩大化,这一点是要鼓掌以示称赞的。但是说到底这也与依法治国有一些联系。法律是人民的,当然要维护人民的利益。现在有的地方又颇不宁静,又有人说要依法办事,这不知是不是孙志刚事件的另一个版本。但愿各位在依法治国的时候,用手掌心来感知一下老百姓的心跳。
By韩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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