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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广告二、三说
 有俗话言:大俗即大雅,俗到极点也许就成了雅。看过五花八门的广告,我想起了这句话。

 最早的广告还比较老实,先把一大堆机器厂房展览出来,接着是厂优、部优、国优的奖章,不管有用没用,反正算是“亮过兵器”了。然后如雷大嗓地吼一阵:“实行三包,代办托运”怎么个感觉呢?反正,即便是李逵,也乔装打扮了一番,手段不高,心眼倒还实在。

 再往后,就没那么急吼吼了。八十年代香港拍的电影“武则天”放映前的最后一个广告是“珍宝”布鞋。光秃秃的,没人没像,只有安安静静的文字,报户口似地一串厂址、电话,背景用的是“叶尼亚”的音乐,小门小户的风味。

 说到今天的广告嘛,三个字:俗、

 一船之上,能逃过我这一竿子去的——少!

 光说俗,报纸上介绍某集团司少不了有一个董事长坐在老板桌后面,西装笔,手里拿个大哥大,然后下面来一句“王阿二率全体工向广大消费者致意…”一看这句,我老想起晚报中里的“李翠花率子、媳、女、婿、孙泣告,生前友好某某时某地坐专车赴殡仪馆…”亏得那些董事长还个个笑得跟西红柿似的。

 听说第一个创意者是天才,第二个是凡人,第三个是蠢人,我不知道排列到现在是第几?反正我要是当上董事长,哪个广告公司再这么涮我,非得一个大嘴巴子把他扇到北冰洋去。

 再说,我当然不敢说自己有文化。比如人家搞艺术玩印章的,咱就不懂。只瞧见小石头精细细,轻轻一阖,纸上现出“愿做鸳鸯不羡仙”或是“难得糊涂”或是“小园香径独徘徊”什么的,绝美绝伦。

 可是电视广告里铺天盖地,三个大砖头似的印章,砰砰砰三声巨响,看那字——“不用煎、不用煮、不用炖…”这是哪跟哪嘛!再说到一种儿童食品,简直跟赖皮狗一样。一群孩子欢呼雀跃着举一个小袋子,齐刷刷地喊:“买了再吃吃了再买,买了再吃吃了再买”过了几天,可能是不符合广告条例,有煽动嫌疑,被迫将调子低了八度,改成:“吃了又吃吃了又吃吃了又吃”——这不成了猪八戒吗!

 再三是,现今广告将男女界线划得很清楚,男广告后面总是深沉地响起“男人的气派,男人的享受”而女广告总是娇羞羞地启发大家:“女人就是要多关心自己。”

 当然也有诚合作的时候,前面一串儿介绍,最后忽然轻佻地来上一句“丈夫健康,子满意”云云。特别印象深的是两位年轻女郎,一个说:“你们那个工作那么忙,为什么还精力充沛呀?”另一个贼溜溜地提着个东西一举:“我常给他吃——这个…”不管这个是哪个,反正神色不善,好比是妲已再世怎么看都没安好心。

 又想起一回走过书摊,面看见一则通俗小说的广告,练得不得了,只一句:“都怪那个狐狸…”果然,走过书摊的小伙子、中学生,头一见,仿佛吃了“这个”摸了钱就是一本——真可算是绝妙的广告策划了!  m.sSVv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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