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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八章 以德服人
 回到香港之后,沈信的生活又恢复了以前的安宁。当然事实上环境已经变了,他也不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演艺明星了,在外界看来,这时的沈信更多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由此有关沈信的各种传闻也喧嚣直上,沈信依然是最热门的新闻人物。不过,这一切似乎是发生在另外一个世界,沈信对其漠不关心,他的注意力,已经完全放在即将开拍的《银河英雄传说》上。

 沈信习惯性的神出鬼没,现在比以往对他更感兴趣的娱乐记者还是拿他没办法。在万般无奈下,媒体把目光投向秦歌,这个家伙是不放过任何一次出镜的机会的。于是秦歌就成了最受的被采访者,找他录节目的人络绎不绝。

 这样的情况,实在是太有利于秦歌的发挥了,很快有关秦歌访谈的内容就随处可见。而且秦歌在访谈中热情得很,问无不答,答无不尽,实在是最配合媒体的明星了,其在记者中的人气也是高到不可思议。

 不过等把秦歌所有的访谈内容一对照,所有的人都是目瞪口呆了,关于同一件事,他对这个记者说是这样,对另外一个记者说的却是另外一回事,每次都说得那么情真意切,好象是掏心窝子的话。当时每个记者都感激他的盛情,兴高彩烈地当成内幕发了出去。现在这么一对照,所有人才发现,这家伙的话一点可信度也没有,简直就是对记者的愚。关于同一个事件秦歌一个人就有几十个说法,比之整个娱乐媒体的谣言都要丰富许多。如果说原先记者们即使不知道真相,至少也算有点了解的话,现在他们可就整个人都糊涂了,如堕云里雾里。

 这样的情况下,自然有记者找上门去跟秦歌算帐,质问究竟是怎么回事。秦歌也不生气,先拉记者坐下来,然后开始解释。但这解释慢慢就变味了,秦歌太能营造和谐的谈话气氛,整个节奏把握得非常好,一旦发现记者某方面的兴趣,他渐渐就引导记者自己来谈,他反倒变成了一个听众。这样的气氛让人高兴的忘记其他,忍不住就把自己的心里话全说出来了,直到被秦歌彬彬有礼地将采访者送出门外,采访者还是兴高彩烈,觉得收益非浅。

 不过这个情况一到写稿子的时候就变化了,想来想去,记者也想不出秦歌说的话里有什么值得写的内容,反倒是自己讲了好多自己的隐私给他听。这发现让记者大吃一惊,浑身冒汗,这家伙,简直就是魔鬼嘛,他不当记者实在是浪费了。

 不过总是一次采访,不写出来实在是浪费了,于是记者大笔一挥,改写随谈了,题目叫作:《新晋演艺新星秦歌对本记者的一次采访》。题目够另类的,不过也算是一次成功的尝试,销售效果良好,更引起人们对秦歌的兴趣。

 只是这样的情况一多了,秦歌算是成了狗仔队最害怕的人了。不同于曾志伟,尽管他的长篇大论令人头晕,但终究还是有真实的内容在里面。也不同于沈信,沈信是只讲认为记者应该知道的,其他套不出什么来。

 秦歌的风格是综合的,他的滔滔不绝类似曾志伟,不过不以气势取胜,有如细水长,更象绵绵春风,大令听者陶醉。而且他也不象沈信那样有些事缄口不说,什么事也是有问必答。只是他回答的绝对不是事实,而是他荒诞的想象力的产物,其内容五花八门,细节详细无比,当场令听者深信不疑,不过事后却发现纯属弹。和秦歌谈过话后,写篇搞笑的文章是可以了,但如果你的目的是想从他的嘴里套出什么,那纯属妄想。

 而等记者们发现秦歌的记忆力同样超人时,他们算是彻底地被打败了。一个记者头一天被秦歌套出了自己有只宠物狗,第二天秦歌就亲热地问那只小狈怎么样了。简直是记者隐私窥探家,记者们算是怕了他了。

 秦歌如此风采,算是不负他为曾志伟挂名弟子的头衔,不过认真说起来,实际更多是在典娆献殷勤中磨砺出来的。而说到他如此下工夫对待记者,也有沈信的意思,就是用各种传言彻底把水搞浑,让想挖掘事件真相的人完全摸不照头脑。在秦歌而言,这是他彻底贯彻“以德服人”信条的行为,香港的狗仔队不是一直以反面角色出现吗?秦歌现在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施其人之身,就是要让他们也心服口服。也还别说,他做到了,现在他在狗仔队心目中的恐怖指数,比起泼辣的高级督察方容犹要高出若干个百分点。

 这么一番热闹下来,固然是轰动一时的沈信的各种事件都沉寂了,秦歌却也是名声大噪,成为受公众喜爱的明星。秦歌的红更所红在场外,受到各大访谈节目的追捧,凡他参加的访谈,收视率都直线上升,一时间也是知名的公众人物了。

 而在这时候,《青春足球》也开始热播了。已经在各大访谈节目中混了个脸的秦歌更是受到观众的追捧,他在现实中的形象和电视剧中的形象差不多,只是电视上更多了球场上铁血的一面,受到喜爱他的观众的追捧也是自然的。而且他在电视剧中的形象更丰,更讨人喜欢,于是电视剧还没有播放几集,秦歌的人气已经是急剧上升,成为与沈信对抗的人气之星。

 在沈信回到香港不久,诺曼带着他的队伍也来到了香港。从他的助手到一众演员,那场面也是浩浩。沈信和刘德华为表重视,也是亲自到机场接机,然后一起回到公司。这样的场面自然难逃记者法眼,一时间也是极为轰动的消息。

 时隔半年,再次相见,那场面也是激动无比。诺曼一看到沈信就两眼放光,大概是想象着这部电影会有着怎样的经典。在众人一一自我介绍,互相寒暄之际,秦歌却冷眼旁观,嘟囔道:“靠,一群洋鬼子。”

 沈信和刘德华却在和诺曼说着话,诺曼‮奋兴‬不已,滔滔不绝地讲着自己的拍摄构想,最后还不忘加一句:“这次我们一定要拿出一个无弹窗出来,绝对不能比好莱坞的同行差。”

 沈信和刘德华频频点头,这也是他们的想法。秦歌却在一旁对诺曼越看越不顺眼,一个洋鬼子老头,想不通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客气。

 “喂,老头,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秦歌终于忍不住上前,斜着眼看着诺曼。看出来诺曼不懂汉语,秦歌用的也是英语,只是难免还是妖气十足。

 “什么地方?这是中国香港啊。”诺曼一看到秦歌马上为秦歌独特的气质所吸引,也不为他不客气的称呼生气,只是对秦歌的问题未免有些奇怪。

 “这就对了。”秦歌不客气地揪住诺曼的大胡子:“既然知道这是中国,你还敢这么嚣张?还敢这么无礼?”

 “嚣张?无礼?”诺曼一头雾水。

 沈信好气地要秦歌不要胡闹,秦歌却一挥手:“老大你歇着,这洋鬼子老头交给我就行了。”

 “中国话都不会说,你就敢到中国来混?”秦歌更无礼地拍拍诺曼的脸:“胆子不小啊。”

 诺曼有些明白秦歌的意思了,不由苦笑起来:“不是我不想学中国话,实在是中国话太难了。”

 “难就不学了?你这是什么态度?”秦歌一瞪眼:“你不学中国话,难道在中国我们反要学英语来迁就你?虽然我英语说得不错,不过我就是看不惯你这自大的态度。看你胡子一大把,怎么这么没出息?”

 沈信和刘德华面面相觑,苦笑不已,这一切都是从何说起?他们本来担心诺曼生气,但说也奇怪,秦歌越是无礼,越是不客气,诺曼反而好象对他更有兴趣。

 “其实我也不是一点中国话也不会说。”诺曼回答秦歌道,接着他一本正经地清清嗓子,然后说道:“你好,我喜欢中国。”

 “哦,不错。”秦歌点点头:“这就对了嘛,会讲就大胆地讲出来,说得不好也没人笑话你。看你这么诚恳,以后我就负责教你中国话了。”

 说到这里,秦歌才发现所有人都不说话了,尤其是那些随诺曼一块来的人,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在他们心里,一定在想,这个妖异的家伙是什么人,说别人嚣张无礼,他自己才是嚣张无礼到家了。

 “看什么看?没见过另类帅哥啊?”秦歌对所有人一瞪眼:“这是中国,你们一句中国话也不会说,难道就不觉得丢脸吗?会说英语有什么了不起,我也会,有本事跟我比说中国话啊。靠!”

 “咳,以德服人,以德服人!”沈信见秦歌越来越不象话,也懒得和他说道理,连忙用这句已成为秦歌口头禅的名言提醒他。

 也还别说,这句提醒还真有效果。秦歌马上就变了态度,一脸微笑:“哈,诸位,只是看气氛太沉闷了,所以给大家开个玩笑。不过呢,话其实也没错,你们是应该学点中国的文化,对你们的进步有好处。说到这里呢,我再多说两句,大家都是来拍电影的,那么至少在电影方面都是有所了解的。不客气地说,我们的要求是很严格的,大家要有个心理准备。当然你们可以不服,可以觉得委屈,但我是以身作则,大家要以我为榜样,如果你们能够在某方面胜过我,那么我无话好说,但如果你们达不到我的水平,那么,就按我的要求来。”

 众人瞠目结舌,对秦歌的来头更是捉摸不透,这口气大过天的张狂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头?

 沈信也受不了秦歌的态度了,干脆一脚踢飞。刘德华这时也上前说道:“大家到中国来。刚才这位先生,也是剧组的一个成员,他是一个以生命热爱电影艺术的人,有些太投入了,大家不要见怪。”算是对秦歌有所了解了,为免以后还有类似的情况出现,刘德华先给他扣了一顶电影狂热者的帽子,在这样的头衔下,大概秦歌什么出格的行为也是可以解释的。

 “好,不错。”诺曼先说话了,眼睛一直望着秦歌:“这个就是罗严塔尔的扮演者吧?形象是不错,气质也很相似,如果能够稍微稳重一点就好了。”

 “稳重是吧?”秦歌不屑说道:“有什么难的?”这句话说的时候还是平常的秦歌风格,不过话一说完,他整个人的形象就变了。

 秦歌还是那个秦歌,只是在旁观者看来,那是活变了另外一个人。没有了那种平常的痞气,没有了外在的张扬,秦歌看上去很庄重,而且给人一种很冷酷的感觉。在这样的外表下,他闪烁的眼睛出丝丝妖异的光芒,让人能感觉到他的野心和狂傲。这种表现在表演上是很有难度的,因为这种不是通过外在的夸张来表现的,而是在没有什么动作时要让人感觉到。不过秦歌是天生的演技派,要作出这样的姿态也不算难。尤其是他现在可是“全身心扑在事业”上的男人,在这方面下的工夫不谓不多,更是达到让人过目难忘的境界。

 如果说刚才秦歌的一系列表演只是让诺曼为首的新来者感到奇怪和好笑的话,现在秦歌给他们的印象就是震撼。这样的突然之间的变化,充分地表现出了秦歌在表演上的天赋和功底,他们一时间都说不出话来。

 “天,实在是太象了。”诺曼夸张地做个手势:“这简直就是剧本中的那个罗严塔尔的再现嘛,稍稍再化点妆就好了。”说完这句,诺曼还对沈信说道:“沈信,这个人在表演上绝对不亚于你啊。”

 沈信微微一笑:“算是不错了,不过你不要太表扬他,这家伙很容易骄傲的。”

 “不,他真的很好。”诺曼和诚恳地说道:“我不表扬他对不起我的良心。”

 “老头,不错嘛,还有眼光的。”秦歌的痞劲又上来了,揪着诺曼的胡子说道:“我是不演主角,专演配角的,就是喜欢给主角们压力,哈,抢戏是最的事情。”

 “大家听到没有,不要被这家伙给吓住,给抢戏啊。”诺曼很配合地对着自己带来的班底叫了一声。

 那些人齐声应诺,气氛热烈之极。要说秦歌这一通胡闹也不是没效果,他的嚣张半真半假,加上突然出在表演方面强大的一面,却也真给了其他演员一定的压力。这样,在电影还没有开拍前,所有演员先心里加了把劲。看秦歌对诺曼都是那么不恭敬,其他人可想而知自己表现不好秦歌会有什么反应。诺曼现在是大度得不得了,简直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其他人可不觉得自己能象诺曼一样坦然承受秦歌的无礼。

 不过秦歌所说的那段话,却不是说给这些外来的演员听的,在他看来,那些人也是配角乃至龙套,他的目标是直指沈信和刘德华。

 沈信和刘德华相对苦笑,有了秦歌在,他们想不努力也不行了,这家伙分明就是找茬来了嘛。不过秦歌肯定不承认这个说法,他的说法是“以德服人”理论的扩展版:要想让他服气,主角们的表现自然要让他看得过去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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