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夜袭
晚上的塔隆沙漠是风的天下。
太
隐蔵在地平线后,温度稍微下降,灼热的暴风开始肆
,这些由温差产生出来的怪物卖力的吹散沙子表面凝结的⽔份。
异陆大的人将⽔由冰变沸的温度定为一百个刻点,每个刻点为一度。太
初升时沙漠大概有三十八度,下午最⾼可以到六十五度。现在这个时间温度骤降至十五度,凌晨的时候更为夸张,只有五度。
阿尔丰斯对沙漠非常
悉。晚上的温度不至于让袋子里的食物发馊,相反,半硬的熏鱼吃起来比刚出炉时更可口。
月之心城方圆五十里全是沙漠,只有灰石堆那里勉強可以称的上石堆两字。距城十五里,步行需要三个魔法时,他听别人说过,这地方以前是座石山。多克和另一个巫王曾经选择在这里决斗,过了几天,有大胆的人过来看情况,山没了,只剩下一堆灰石。
阿尔丰斯此刻正坐在
石堆后边,大半个⾝子蜷缩在厚厚的⽑毯里,手指在沙里无聊的旋着圈圈。等待的时间最难熬,这几年的盗窃生涯早已经让他磨练出沉稳的耐心,沙粒带点耝糙的擦摩着手指,让他觉得很惬意。长达几天几夜的守候,他早已学会从中找寻乐趣,每粒沙子都可以成为消磨时间的玩具。
月光清辉下的沙漠显得可爱而平静。⻩⾊的地面偶尔会形成一两道小旋风,盘旋过几圈,在沙上留下完整的印记后消逝无踪。阿尔丰斯探出头,石堆周围还是空无一人,报情的可靠与否都不要紧,最重要是过程要好玩。他现在只不过是那只小⻩雀,成功与否,并不涉及他的切⾝利益。
⽩天窝居在沙下的小动物都会趁晚上的时间出来透气,另一个目的就是找⽔喝。沙子昅收空气中凝结的⽔份,只要把上面的沙拨开,再把下面稍微
润的沙含在嘴里,就可以昅收到生命赖以生存的⽔。
一条沙漠蝰蛇在不远处动扭着⾝体钻⼊沙底,它的想法和阿尔丰斯是一致的。不管是人类还是其它任何动物,都喜
伏击、偷袭这种⾼成功率的行动,只要有⾜够的耐心潜伏下去就成。蝰蛇只露出头部,流动的沙子慢慢将它露在外面的部分掩盖起来形成一个略显突出的小沙包。谁也不会去留意,沙漠中这样的地方数不胜数。
远处传来沙沙脚步声和马蹄踏沙的声音。阿尔丰斯将呼昅放缓,隐约可见沙尘飞扬,如一条⻩⾊巨龙往这边汹汹涌来。
他马上将厚毯反转,用事先准备好的几
木
支撑起来。厚毯经过特殊染⾊处理,外层沙⻩⾊,內层灰⽩⾊。外层朝上铺在沙上,就算细看也很难分辨,內层和石堆的颜⾊一致,在外边看来,支起后的厚毯就像一堆岩石。这种视觉欺骗学自流浪剑客,他们总有很多别人意想不到的方法逃避危险。
阿尔丰斯只在
隙中露出一双眼观察着外面的动静。最先到来的是几十匹马,数量⾜以和一个大型商队相媲美,他们是反抗军主力——游牧骑兵。骑兵在一里开外分成三拨,两拨左右分散警戒,一拨奔到石堆前停下。
没有任何军队敢在沙漠中正面
战这些骁悍的骑士,游牧民手里的三尺弯刀砍起人头来比切菜还快。武器虽然锋利,但真正让人畏惧的却是游牧民漠视死亡的
格,信仰让他们信心坚定——英勇战死会让灵魂升⼊天国,受到神的庇护。
那个领头的游牧民下巴上一片清碜碜胡子,鼻梁⾼耸,鼻尖向下倒钩,目光往四周扫视着,如果不是五官和人类的标准相符,说他是那些长翅膀的阿拉柯剌人恐怕也不为过。
厚毯內的空间很窄,稍微挪动下⾝体都会发出致命的声响,阿尔丰斯连大气都不敢
上一口。
良久,
沉的嗓音响起:“桑求还没到。就地休息。”
空眶的沙漠偶尔传来几声马嘶,气温逐渐下降,游牧骑兵们用
在头上的⽩巾将眼睛以下遮盖的严严实实,看起来十分怪异。
不安突然在阿尔丰斯心中蔓延,这是近乎野兽的本能,有很多次他都是靠这种天生的预感逃过一劫。
游牧民在马上战斗力一流,但在其它方面还远远比不上真正居住在沙漠里的生物。比如说,利用沙洞潜行的大耳怪——⾝⾼不満四尺,全⾝覆盖着绿⾊⽪肤的生物。它们是半⾝人的远房亲戚。绿⾊⽪肤可以减少⽔份散失,让它们在沙漠中几乎不靠纯⽔就能维持生命。同时它们也是沙漠中的打洞好手,可以毫不费力在十尺深的沙底打出一条两里长的通道。很多商队在休息时经常会遭到它们的伏击而商队的哨探却茫然不觉。
说不定脚下就有上百个大耳怪在埋伏。阿尔丰斯虽然不安,但也只能忍耐,就是现在想跑也没这个可能。游牧民对月之心的市民向来都不会手下留情,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就杀一双。更何况灰石堆已经被游牧骑兵占据,跑得再快也跑不赢马的四条腿。
“呜——”远处嘹亮的号角声响起。本来在石堆附近休息的骑兵快速爬上马背,聚拢在头领四周。
阿尔丰斯的视觉被厚毯遮挡,远处的情况看不太清楚,只能勉強看到那个头领眼中的热炽。“一,二,三,四…”他开始数数。数到二百五十七下时,头领带着⾝边的几骑催动马匹离开视线范围。
“得手了?”头领
冷的声音再度传来。
无人回答。
“砰”一件重物被摔落地上。“货呢?”说话的这人声如破钟,难听之极,显然是刚到的那拨人。
一阵悉悉率率的解绳索声响起。
“货没错。呐,约定的另一半酬金。”
“哗啦啦”的金属碰撞声,阿尔丰斯再
悉不过——钱币互相击撞的声音。
“说句真心话,这笔买卖我们吃了大亏。光凭这副脸蛋就不止这数。”阿尔丰斯认出了这声音,盗贼工会里的银牌盗贼⽪尔斯。
⽪尔斯从不独⼲,他手下有一帮人马,平时只接受一百魔法币以上的C+级任务。按照行规,雇主都得通过工会进行结帐,这次反抗军无视这条规则进行
易,那么他们想偷的东西肯定关乎城內的上层人物。
送来的该不会就是克里丝蒂娜本人吧, 阿尔丰斯的心脏扑通扑通
跳起来。绑架要挟?西格玛家族并不存在什么善男信女,他们的报复绝对狂疯而态变。
“好标致的人儿,要不是冲着你沙狼默尔法的面子,今晚我们兄弟就先把她玩了再拿过来…”⽪尔斯的婬笑声被一声大响打断,跟着响起马匹惊慌的长嘶。
“屎狗!杂碎!你们这群沙漠的瘪三,想敲我一记闷
?”⽪尔斯气急败坏的叫骂起来,对像当然是那些游牧骑兵。
“头领,怎么办?我们被大耳怪伏击!”说话的是游牧骑兵。
“⼲他娘的,老子把他们的油熬出来当火把。第一、第二队左右包抄迂回,其他人待命。”默尔法果断的下命令。
马蹄声往四面八方散开。
阿尔丰斯忍不住把厚毯揭开个小口,伏下⾝体慢慢探出头去。
距离石堆几百尺的沙漠露出一个大坑,周围的细沙还在往中间的洞中流去,一群大耳怪们正不断从洞边爬出来,放眼看去绿油油的一片,在沙漠中很抢眼。
绿⾊的半⾝人手执长仅两尺的钉头锤,散沙一样朝游牧骑兵展开集群攻击。其中几十个戴着金光闪闪的头盔、⾝上包着软⽪甲的大耳怪王不停的怪声嚎叫着,指挥手下人冲上去。
一⾝蓝⾐的⽪尔斯⾝旁还有一个石像怪、三个大妖精——大妖精手中的链球可以透掷,也可以⾁搏,它们的防御能力很低,通常都被北方冰雪陆大的人类当作场战上的炮灰。石像怪是外表类似于灰黑⾊石头的生物。它们不动时很多人以为是块石像由此而得名,也有人说这是因为他们⾝上的⾁块硬坚如石头。这些怪物听的懂人类社会的通用语言,也能说上几句,刚才那个破钟似的声音应该是来自它们——这五个盗贼感觉情况不妙,⽪尔斯一马当先,带领着四个手下往月之心城的方向亡命狂奔。
“巴洛斯,带一个兄弟看好货物。”沙狼默尔法手中弯刀虚劈一记“全队突击。冲散这群绿⽪崽子。”言罢猛踢马肚,带着⾝边十几骑正面
向密密⿇⿇的大耳怪群。
那个叫巴洛斯的骑兵经过⿇袋边时,⾝体飘离马背,单腿勾住马蹬伸手往下一探,快速抄起⿇袋横置鞍前,他和另一骑脫离骑兵队伍笔直的朝阿尔丰斯蔵⾝处奔来。
阿尔丰斯小心翼翼的把头缩回厚毯內。两匹马已经来到他蔵⾝的石头旁边。剩下的小
隙刚好可以看到两骑的动作。
其中一个骑兵猛的勒住缰绳,马儿乖乖抬⾼两条前腿,长撕一声才又重重踏下。“这里全安,巴洛斯,你留下。我去助大伙一把。”说罢也不等同伴回答火速离开。
留守的骑兵冷哼一声,连人带袋往地下一掼,⿇袋直接撞在厚毯依托的石头侧边。阿尔丰斯的心脏剧烈搏动几下,天幸,如果再偏这么点点,撞在厚毯上小命就玩完了。
⿇袋没有挣扎的迹象,里面的人即使原来清醒着,也给刚才那下撞昏了。
阿尔丰斯曾经远远见过克里丝蒂娜,但每次都是看几眼就走,她⾝边的人实在太多了,里一层是侍卫,外几层都是想得亲芳泽的少年儿郞。
城里的年轻人无一不想讨克里丝蒂娜的
心,除了阿尔丰斯和盖勒特。盖勒特就不用说了,除了活人和死人,其他人在他眼里都一个样,爵士
本就懒得去分辨。阿尔丰斯却感觉她和自己不在同一个层次,很难有共同话题,除了一堆死臭烂臭的招魂魔法书,能看得上眼的就只有她那副⾝家了,但在这方面阿尔丰斯有自己的想法:钱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去挣,没必要依靠女人,只有不去依赖任何人,才能让自己活的更自由,更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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