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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都建立的时间,应该是1264年才对,不过,这个位面似乎没有那么多说道——不是作者金庸小白,毕竟,金老先生小白,那就没我们什么事儿了。大多数情况下,只不过是这个《神雕侠侣》的位面,要体现在李维的《地球》位面上,所以假托了金老先生的笔而已。
不论如何,早了20年,1244年,元大都就已经在金中都的遗址上,建立了起来。所谓三朝古都,始于此时。
乃马真氏,也是在这里。
顺道说一嘴,乃马真氏,李维简称
妈。女,名
列哥那,是蒙古帝国时期窝阔台汗的皇后,一位在政治上颇有野心的蒙古皇后。是下一任蒙古大汗贵由汗的生母,三年前开始在蒙古掌权。几年后就要挂了的主——顺道说一嘴,没什么好yy的,历史上,丫已经六十了吧?
“呼…做的,是不是太过分了呢。”
站在元大都前二十公里的地方,李维挠了挠头…头发已经被凝固了,他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去洗澡。
“我呢,本意是好的——再大的场面也不是没见过。库尔斯克的时候,是三百多万人的大啊…有点理解阿尔托利亚的感觉了。厄,我只说是有一点,所以…”
一边将黄金胜利之剑
在地上,李维一边将自己的上衣口袋打开。
他已经穿回了他原来的衣服,因为,那件长袍实在不适合和十几万人,不是说不方便,而是血粘的多了,太重。
上衣口袋的烟似乎已经被彻底浸透了,找了半天,李维才找到了一
似乎还不算太
的——想当年上学那一会儿,为了让烟慢点燃烧,同时也为了去去过于冲的味道(生命源…),李维都是
一
将烟
再
的,他的同学也一样。
没想到,今天会活血
。
位面的差异是恐怖的,李维也许对不料十几万装备了猛禽的美军,但是对付十几万蒙古骑兵,还是可以的——他们的箭,根本
不到李维身边。甚至他们还没有看到李维,一公里外就已经被liburn灭成了渣渣。
只不过…liburn不是可以随便放的,李维的精神力也是有上限的。
虽然位面有差异,但是纵横欧亚非的蒙古人也不白给,甚至可以说是最强的兵团也不为过。
这算是yy么?
不,还不够yy。
“啊啊,如果是金闪闪来的话,可能解决的速度更快一些吧。王之财宝啊,那才是真yy。”叼着烟,李维在身上摸索着火机:“——谁让成吉思汗不化身英灵呢?啧,那个屠夫,怎么会想到几十年后他的子孙也被人杀的这么惨?啊啊,算了算了,只是干了朱元璋百年之后的北逐蒙元罢了…”
“给,请用。”
在李维絮絮叨叨的时候,他的身边响起了一个莺燕的女声——回过头一看,才发现是李莫愁。
此刻,这个古装美女正穿着道袍,踩着尸体,
着微笑,给李维点烟。
…喂,这个位面未免有些太搞了吧?
“哦,谢谢…我都忘了把它送给你了。”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李维长
了一口,做了一把真正的瘾君子:“对了…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刚刚,就一直在,只不过我胆小怕事,只敢在二十里外远远观望…”
李莫愁淡淡的笑着,随即又拿出了一条
巾:“来,道友,要不要擦一擦…”
“谢谢啦——不过,不要称呼我为道友了,貌似你也发现了吧?我不是个称职的道士啊——历史上哪儿有道士杀过这么多人的?”
这附近有水源么?有的话也早就红遍了吧?怎么会有
巾?…恩,李莫愁下功夫了。最少,她用到了心。
“不会,蒙鞑残暴生灵,这是罪有应得的下场!不过…我看了一下,道友,你似乎用了很多奇怪的手法啊。好像,有些是落英神剑掌,有些是…”
李莫愁此刻一点赤练仙子的感觉都没有了,反倒是李维衬托的就好像一个血人一样。可惜,李维将外套一
,里面的还是
透的——防雨绸并没有那么防血啊。
“恩,用一句比较流行的话把:我虽有功于社稷,然必折
寿。”李维耸了耸肩膀,笑的那叫一个灿烂。
背景,是元大都外数十里浮尸。
十几万蒙古骑兵埋骨于此,从渡过长江开始,李维就不断的杀人。直到他的心态似乎都被杀的黯然了。
【学习技能结束——随时可以返回主神空间】
主神游戏跟李维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他并没有因为学会多少技能而返回主神空间。
他是学会了如何默然的杀人,才能够返回主神空间。
不论如何…算是一件好事么?
“阿尔托利亚要是知道我用她的剑屠戮四十万以上的人,她会发疯的要杀了我的。”用
巾擦着脸和手,不一会儿,就已经红遍了整条
巾。
“阿尔…托利亚…是你的
子么?”
弱弱的,在这尸山血海里,李莫愁的情感神经真不错,
着生硬的音译,竟然会问这种问题。
“算是吧…我们都没有领证。”猛地脸上一红,李维发现原来自己也有害羞神经的,尴尬的笑了笑,道:“简单的来说,岳母还没有同意——不过没关系,我会在这个世界,任何一个世界向她们证明的…虽说,路还很长。”
“…真是,羡慕呢。”
李莫愁淡淡的说了一句,道:“虽然不知道这个女孩究竟是怎样拥有这样的幸运,可以亡…哦,在另一个世界里,依旧得到你的爱慕。不过,真是幸运啊…”“幸运的是我才对。”李维没发现李莫愁的心理么?才怪咧!只不过这棵白菜太可拍,不敢碰而已。当即,他笑了笑:“我累了…元大都我们是去不了了,今天要攻城,会很困难。我想睡一觉再说,最好能洗个热水澡…这附近八成不会有人家了,莫愁,我们回南边那个镇子去好了。哪儿,现在可是汉人的天下。”
“——你很累么?”
“?有点,不过不算很累,跑几个来回还是可以的。”
“那么——我没有你跑得快…”极力的让自己的语气变得平淡,李莫愁提出了一个以前李维做过的要求:“要不然——你抱着我跑吧。这样,多少可以节约点时间,我也不需要害怕落在你身后,被蒙古鞑子抓到了。”
“…这样不好吧?——我身上都是血诶。”
李维看了看自己的身上,有些扭捏:“当然——我是没问题的啦~”
他很扭捏,很纯情——的抱住了李莫愁。横身一立,以公主抱的方式搂住了对方:“不过,反正都要洗啦,没什么差——做好咯,李维号启程!”
不觉得,在死尸堆里谈情说爱,很过分么?
————————
元大都以南四十公里,是一个名为【胡古镇】的地方,据说原名是【虎骨镇】,不过几百年来骨头都被打断了,所以改名胡古。
而今天,李维是被震天的欢呼声所吵醒的。
“谁啊…”挥手之间,摸着
沿——李维早上睡醒的时候会有十几秒的头晕。他所居住的,是本镇最好的酒馆里,二层客房——传说中的上房。
房间里的装饰多为雕栏,当然也就是那么几个家具,一张
,一把小椅子和一张小桌子。不过当李维看了看手表——已经十二点了,这时候他才站起身来,挪到了窗边。开窗镜一看,
街都是
天喜地,如同过年的人群。
“…?!?!啊!——是李大侠!!”
猛地,似乎有一个人发现了李维打开窗户的模样,整个人都惊讶的欢呼了起来——
“…?!?!”
李维更惊讶,他还在
迷糊糊的过程当中,就被人“大侠”了。小时候是梦想过有人这么叫自己,可是过了中学二年级之后就认为这个名词很俗了。拥戴郭大侠还可以理解,怎么随随便便就来了个李大侠?
吓得他赶紧把窗户关了上。
这泥马也太追星了吧啊?要不要赶紧离开这个位面,走人走人的干活?昨天,李维也只是开了电脑,将自己最近拍的李莫愁片段传上去,恶心恶心+v而已。顺道看看有谁又对自己大动干戈了,看看有谁有对效忠了(贴吧上有的是)——没想到…
今天早上起来,就遇到了一大堆自己的fn,这倒是让李维受宠若惊。
“干嘛啊,这是…”李维努力的让自己的脸不歪,努力的让自己保持威严。
…先换吧。
“师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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