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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1)
 几天之后,陈方和西西拖着两大箱子东西飞到香港去了。临走前她群发短信道:偶们去赚钱咯!

 李采凡没轻松两天,便接到一个大任务。

 这大概是能够让她感激涕零的一个工作了。华婷郑重地把她叫到编辑部,对她说:“小凡,你可以考虑出一个短篇了。”

 短篇她不是没画过。有好几篇20来页的作品都已经发表出来了。但那都是零散在各个刊物上,她没有什么名气,并不受重视。有的作品甚至因为杂志篇幅不够缩成了四拼一的版面。大32开杂志上面的四拼一,连她自己看着都觉得累。

 终于有一次,她在一家原创杂志上的一个小短篇受到了不少叫好的凡响,编辑打电话来叫她把后面准备好的故事寄过去。她心欢喜,以为就此可以源源不绝地把自己的故事画下去了。结果第三个月,一个有名作者的一篇新连载,就挤掉了她这个初出茅庐的新人。她还未来得及挣到足够的掌声就得草草收场。寄去的第三篇被编辑勉强收下,最后用了二拼一的版面,连稿费也变成一半了(至少另一个杂志的四拼一稿费还是不变的)。当时似乎是有一些可惜的呼声的,毕竟没形成大。她这个连名字也没被多少人记住的新人,很快就被遗忘了。

 她只好重新开始画下去。听着各位编辑的批评、要求、推辞地画下去,每个月翻着自己掏钱买来的杂志地画下去。那里面就算没有她的作品,也有着她喜欢的作者的作品,只要是看到了,她就会觉得快乐。

 她的经济生活是相当不成功的,但她又总是快乐的。她尤其记得自己第一次发表作品的时候,看着努力了好久、终于变成印刷品的画稿,那样涨着喜悦的激动心情,到现在还是很清晰。

 能够踏上这条路,真的很不容易呀。本以为一篇作品发表之后就可以顺利地出道开始当漫画家了,直到现在她才明白,走进去是艰难的,进去之后的路依然是艰难。

 她一个人固执地走到现在,勉强维系着生活,还未放弃。偶尔她也会问自己,究竟能走到哪一天呢?她是永远不会放弃努力的,但是这样一直一直地被打击下去,终有一天她会累得再也爬不起来了吧。

 华婷的要求,是一个24页的短篇,最好是青春校园类的故事,少女漫画风格。她说:“你这几期以来的图受到了不少好评,我想你可以画一个短篇来看看了。我看过你以前的一些作品,所以觉得你现在的水平已经没什么问题了。我们的杂志虽然是以资讯为主,每期只有一两篇原创漫画的位置,但登的都是无弹窗。小凡,加油,这是一个好机会。虽然你现在还算新人,但我相信你的实力。我们杂志也想推出一些自己的作者。如果你的故事反映好的话,后面我决定给你连载的机会。一切都要看你这篇的表现了。”

 李采凡激动得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连载”两个大字在眼前金光闪闪,变成了一堆堆钞票,又变成了大堆大堆的牛,还变成了奈奈的排骨、火腿肠、烧、烤鱼…

 华婷敲了一下她的脑袋“什么口水呀,快回家去乖乖给我画吧!二十天之内稿,如果不好的话我可是要给你打回去的。过两天先寄脚本过来,再画好分镜给我看。要什么资料我先借给你。”

 李采凡顶着这个重大的任务回到了家,很快由‮奋兴‬陷入了呆滞。

 凌旭一回来就看见她手捧着纸笔坐在桌边咬笔杆。过了两小时依然看见她在咬笔杆。

 “你在干什么?吃铅笔吗?”他走上前去,发现桌上的纸张一张张铺了一片,上面都是碎碎的笔画和文字。

 “我在写脚本…”李采凡抬起头,脸上是雾霭重重,眼睛鼻子几乎皱成了一团。

 “怎么这种脸?”凌旭忍不住拉拉她的脸颊“写脚本很难吗?不就是编故事?你以前不是编过不少了吗?”

 “这次不一样,很重要的!我想了一个故事,觉得不合适。又想了一个故事,也觉得不合适。再想了一个故事,还是觉得不合适…”

 凌旭打断她:“你都想了些什么故事?说来听听,说不定我可以替你参详参详。”

 李采凡便说:“一开始我想编一个唯美的爱情故事…”

 “很好呀。”

 “嗯。故事是这样的:王爷的女儿和丞相的儿子订婚,可是大婚前夕郡主跑了…”

 “逃婚呀?”

 “呃,也不算…她说想去外面散散心。王爷和丞相哭诉,可丞相却很理解也很宽容,愿意慢慢等郡主回来。”

 “这丞相还真开明。”

 “嗯。因为先跑掉的是他儿子,到现在还没抓回来呢。”

 “…”李采凡接着说:“郡主女扮男装,先去逛集市,又去酒楼喝酒。这时四个江洋大盗冲进来,要抓她…”

 凌旭猜道:“是不是这时男主角出现了,英雄救美?”

 “不是…他们说她是贼,正在全国通缉中,要抓她去领赏银。”

 凌旭一口水出来“江洋大盗抓贼?”

 “呃,那四个人不是真的江洋大盗,只是那种形象…郡主也知道了那个通缉榜文是自己的三个好朋友联名发的,是跟自己闹着玩呢。”

 “…这叫什么好朋友?”

 “损友啦。郡主打飞了江洋大盗——她是身怀武功的。她想离开的时候,那几个江洋大盗却大呼抓贼,结果街上的人们都来追赶她了,一直追到了山里。

 “郡主跳到了树上,人们提着扁担兀自在山林中搜寻。突然一声惨叫,大家都掉到了一个陷阱里…郡主跳下树,以为是猎户的陷阱帮了自己的帮,刚松了口气,就被身后一子打晕在地。一个脸大胡子的山人跳出来,哼笑:哼哼,今天的收获真不错!”

 凌旭的面色由白变黑。他忍住要开口的冲动,继续听她说:“那山人蹲在陷阱边,扔了一个篮子下去,喊道:要绳索梯子的快把身上值钱的东西统统放进来!不然等会我就倒牛屎下去!”

 凌旭终于忍不住再次打断她:“你好好说就行了,能不能别学他的语气和动作?”

 “…山人把篮子里的东西吊上来,发现了旁边昏倒的郡主,便说…”李采凡察觉对方狠狠瞪过来的目光,只好放下手中着下巴的动作“…他说:这家伙好像蛮有钱的嘛。于是解下她的宝剑,摸下她的钱包,开始扒她的衣服…衣服的料子也是值钱的。结果了第二层他就发觉不对劲了,原来这人是个女的。

 “郡主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山的草上,中烧着火,自己的外衣、宝剑被整齐地放在一边。不久之后山人拎着鱼和柴回来,被郡主一剑架在脖子上,称作可疑之人。他生气地一拳打回去,说你才是可疑之人呢,不想这一拳竟打断了郡主的宝剑。

 “郡主正在吃惊他的功力,山人却捧起断剑大哭:我的宝剑呀,还想卖个好价钱呢!郡主说:那是我的传家宝。山人只好赔笑说:用泥巴粘一下还能用吧。郡主说:赔来!”

 凌旭:“…”“结果山人为了讨好郡主,请她吃饭。郡主吃下去后才发现里面有很多讨厌的材料…像蝎子呀青蛙呀蝉呀什么的,但吃也吃了,只好作罢。晚上山人得知了郡主逃婚的事,最后还知晓了真正的原因,原来这都是因为:郡主的那个未婚夫长得太漂亮了!比美丽的郡主还漂亮!比郡主那三个名远扬的朋友还漂亮!是女人谁能忍受得了呢?!”

 砰咚!这是凌旭手中的茶杯掉在地上的声音。李采凡惊道:“呀,水洒了!”跳起来就要去找拖把。凌旭把她拉住。

 “先别管这个。”他虚弱地说“先把下面的讲完…”

 “其实差不多就快结束了。”她只好又坐下来,说“睡在口的山人第二天一早发现郡主已经回去了。她出来一趟只是调整心情的,她那尚未谋面的未婚夫除了相貌被传过于俊美令她不,品行才学却也是有口碑的,她毕竟是要嫁的。山人伸着懒接早晨,却听见远远陷阱中传来的呼救声。又有人掉下去了,他十分高兴地跑过去,准备再大赚一笔。”

 听完后凌旭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故事是有趣的,但这样的话,男女主角并没有集,只算过客,不太符合大众的期望吧?”

 “我还没说完呢…最后是这样的:掉进陷阱的三个人都是丞相府的小厮。他们一见山人就扑上去哭叫,少爷呀,终于找到你了!”

 “这家伙就是那个漂亮过头的未婚夫?”

 “…嗯。他被拖回家后狠狠地梳洗之后就是很好看的样子了。最后的一页我已经想好了,就画他们成亲时的场景。”她完成了任务似的摊摊手“呼。就是这么多。”

 “虽然谈不上唯美,倒是蛮有趣的。你就画吧,有什么不好的?”

 李采凡严重地摇头“不行,我完全想好之后才记起华姐叫我画的是青春校园故事。”

 “…”某人无言。

 “所以我就用力又想了一个。这个说的是一个女孩子,就要死了,但死后会变成天使。呃,我的意思是她死后会获得一个新的职业,天使只是个职业,就像《暗之末裔》里的死神一样…这个女孩从小暗恋着一个邻家的男孩,男孩一直像对妹妹一样对她好,并且这时候也有了心上人。女孩身边还有一个天使,是一个十分漂亮的男生,只有她自己看得见。这个天使其实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见过她了,还救过她,但女孩不知道。天使的职责是守护着女孩直到离开人间的那一天。故事的结局是女孩终于明白天使对自己的爱,祝福着男孩与他的女朋友,和天使一起去了天堂。”这次她一口气说完。

 凌旭听了点点头,说:“这个倒唯美的,为什么不画?”

 李采凡大大叹了一口气“不行呀,华姐希望第一次出的是一个轻快活泼的故事,最好有点喜剧效果。这故事死啊活啊的,她一定不满意。唉。”

 凌旭直接问:“那你第三个故事又是什么?”

 她扁着嘴说:“…我又想到了小侠客的故事,本想就拿那个过来改一改算了。那不是个很活泼的喜剧故事吗?”

 “没错,然后呢?”

 “可是,那个故事当时我就画了60多页!现在画,更想在里面多添点东西。24页打死我也不下呀!还有,限期20天稿,打死我也画不完呀!”

 他安慰她:“没关系,今天才第一天。再想想就是了。”

 她眼泪汪汪“我现在脑子里已经粘成一团,什么也想不出来了。”

 “那我们先出去吃饭吧!”他拍拍她的头“乖,我们出去吃大餐。”

 餐一顿后回来,李采凡又尽职尽责地坐回了桌前冥思苦想。这次她跑到了电脑上去找灵感,并且碰到了QQ好友风的追忆。

 这位小说高手知道她要编故事,当仁不让地帮起忙来。

 你说要青春的、校园的、喜剧的故事?他问。

 采蘩:嗯。而且是短篇,必须是24页可以画完的。

 风的追忆:那让男女主角一开始是仇人如何?

 采蘩:这种题材太多了吧?

 风的追忆:那这样,让女主角先对男主角一见钟情,然后发现他其实是很恶劣的,但最后还是喜欢上他!

 采蘩:…

 风的追忆:或者说,女主角也有缺陷?

 采蘩:不管怎么样,我只画美少年和美少女!

 风的追忆:你是花痴!

 采蘩:我是唯美主义者!我想到了,让女主角超级喜欢男主角的外表,因为他是超级美少年!

 风的追忆:又一大花痴横空出世!

 采蘩:听我说!男主角外表漂亮但个性恶劣,小灵讨厌他的人却喜欢他的脸。

 风的追忆:小灵是哪个?

 采蘩:我刚刚想的女主角的名字。

 风的追忆:那我要让男主角留级!并且叫他马团!

 采蘩:他的名字叫小亮!

 采蘩:留级不错。我想到了,女主角在初三的时候见过男主角一面,然后为了他考进了他们高中。

 风的追忆:具体情节这样吧,晚自习回家的路上,花花碰到了几个小痞子,这时马团出现救了她,并丢落校徽。花花至此就以马团的学校为目标了。如何?

 采蘩:是小灵和小亮!

 采蘩:有了!小灵以为小亮是学长,但却在自己的班级中看到了他人,大惊失。她是好学生,嗯,是第一名成绩入学的,又是班长,当然不能和留级生有瓜葛,她便决定和小亮划清界限。

 采蘩:但小亮不仅帅还很酷,常常惹到她,一点不给她面子。小灵便开始和他敌对,处处打击报复。

 采蘩:但小亮不仅酷还很厉害,小灵根本搞不定他,还时常被对方捉弄。

 采蘩:小灵恨死了小亮,但一看到他漂亮的脸又被得神魂颠倒!最后她终于发现了小亮也是很不错的,于是两人成了男女朋友!

 采蘩:呵呵,如何?

 风的追忆:马团有什么不错的?

 采蘩:是、是、是成绩!期中考试他考了年级第一!

 风的追忆:那他干吗要留级?

 采蘩:这个我再想想。

 采蘩:留级不是你想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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