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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终人未散
 Email一

 尊敬的阿D先生:

 本来我是想打一个电话到府上去的。但是一怕你行踪不定,未必能接得到,二是怕听到一位小姐的声音(在我们没离婚前,我有幸听到了好几次)。写信是下策,却是你一贯所喜欢采用的。在我们即将要因离婚而分居的那段日子里,你一直热衷写信攻击我。你的斐然文彩,其实在我们刚谈恋爱的时候就多有领教。但真正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的应该是在那个非常时期。你肯定很惊讶我居然没有作一丝一毫的反击。为了贬低我,你不惜用一些下文人才会用的手段。我知道,你根本就不是个文人。若是的话,那么我的不足该是馨竹难书了。那时候我一直是保持沉默,也许你很失望。现在你该明白我为什么这样做了吧。

 “他是我子的前夫,我儿子的亲生父亲。”这句话在我听来,是上海开埠以来最有尊严,同时也是最得体的际辞令之一。我想你肯定不会忘了不久前在和平饭店我们邂逅的事。是的,我的丈夫说了上面那番话,可是你呢?你为什么不向我们介绍你身边的那些美女呢?为什么不向她们介绍我是你的前呢?这是你的失礼之处,你明白吗?在这一点上,你可是比不上我现任的丈夫啊。

 恕我直言,你有点气急败坏了。这也许跟你一贯的横蛮作风分不开。离婚协议书是你亲笔签过字的,我对儿子抚养权的拥有,是经过法律证明的。昨你在电话里提及此事,本身就是缺乏头脑的。应该说,在我记忆中的阿D(我在十八岁那年认识他),或者说早年的阿D不是这样子的。是不是这几年在商场里、情场里摸打滚爬,揩了一身油之后,脑细胞却变得越来越少了?

 “假如时光倒,哈哈,我阿J小姐未必会看中你这号人。”别怪我,这完全是按照两年前你给我信中的口气。现在反击,不算太迟吧?

 我有权利让儿子姓什么。跟我的姓也好,跟他继父的姓也好。总之,你想要回你儿子的抚养权,在这里明确告诉你:没门!即使你阿D本事大得可以搭个梯子一直爬到月亮上去,我也不会让你的如意算盘得逞的。我知道你这几年挣了大钱,款爷的魄大得很,在上海这个城市里似乎也有那么一点通天的能耐。但我不妨告诉你,要随意在我这里拿走点什么,你恐怕还不行。

 我知道你会聘请到一的辩护律师,会贿赂法官。但我不怕。也许你太抬举我了。我虽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么不堪一击,但也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么强大。为了离婚,我们已经在法庭上见过一次。现在为了儿子,又何妨在那庄严神圣的地方跟你再见一次呢?我知道你口才不错,可你要知道,我也并不坏啊。

 只遗憾当事人发言的时间太少,律师发言的时间太长,所以我俩不能舌剑好好较量一番,是为不足之处,不知以为然否?

 不多写了。咱们法庭上见吧。

 林子

 1998.4.12

 Email二

 林子阁下:

 手谕奉读。我不明白到底什么地方得罪了你?是那个电话吗?如果是的话,那你就太小题大做了。要知道,那电话是因为公事。我要跟你说的只是彼此公司间的事情,而儿子的事才是我们的私事。你如此纠不清,怕正好是继承了我“一贯的横蛮作风”

 你确实提醒了我关于儿子抚养权的事。也许我会考虑一下你的建议——你该不是一直在怂恿我打一个官司吧?明天我会去问问我的法律顾问。回避对手的挑战,这肯定不是我的作风。

 另:不妨告诉你,我的公司刚更名。它现在叫“凌子公司”

 阿D

 1998.4.16

 Email三

 尊敬的阿D先生:

 你的电子邮件怕是一个年轻美丽的女职员从键盘上敲出来的吧。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我确实从字里行见闻到了一种法国品牌的香水味。说实话,我本来是比较喜欢这种香水,但是从今后我是不会再用它了。

 看来你真的是变得很无聊了。三年前,我们正闹离婚,而且你的公司在生意上也上很不得意。因此你就把自己刚创建的告诉改名为“克瑞公司”我一眼就知道了这“克瑞”是什么玩意儿。是“CRY”嘛!一个哭泣的公司?是离婚让你哭泣呢,还是其他什么东西让你哭泣呢?或者是我?我想我肯定没那么大的本事让你哭的。两年后,你终于如愿跟我离了婚,在生意上也是时来运转,开始大把大把的挣钱——连你自己都感到吃惊,因此就决定把公司改为“斯迈尔”还不是“****ILE”吗?不错,你是该笑了。摆你以为是烦恼和包袱的子,而且又东山再起,巨富在身,又有人的女朋友阿J跟你成双入对的进出!可今天,又是什么让你把它改名为凌子公司的呢?你文字游戏该结束了!连我都会感到恶心的。现在你公司的名字跟你前的名字只相差一个字。那你为什么不就改为“阿J公司”呢?她可是你为之神魂颠倒的情人啊!我知道,你曾经为她风雨无阻的等待过。你忘了吗?那次你在公平路码头,你被淋得象个落汤仍在痴痴的等着。我不会忘记的是,在儿子小D出生时,你也怕被雨淋。在下汽车的时候,小心地打开雨伞,不让雨淋你那漂亮的西装和领带。那是我在淮海路一家商场为你买的。现在想想,但愿我没干过那蠢事。

 谁在纠不清?阿D,说这句话的时候,你该抬头看看青天。人要有良知——难道这就是如今的我所能给予你的唯一的厚望吗?我真是愧于说出这句话。三年前(看,又是三年前),你刚创办的公司生意不好,濒临倒闭。你本人,也面临着吃官司的一种险恶境地。难道我不是与你同患难,共存亡吗?难道我对你私生活的不检点不采取缄默态度就是对你的落井下石吗?是的,我在法庭上说了自己该说的实话,而没有按照你的意图去撒谎。可事到今天,难道你还不明白,就是因为我最后关头的那几句大实话才使你免于陷入身败名裂的结局。阿D,我可以这样对你说,过去今,我的所作所为都是无愧于自己的,同时也是无愧于你的。它成不了你要跟我离婚的理由,但却最终成了你离婚的借口。你的目的达到了。你知道为什么我会那么爽快的答应你离婚吗?除了要保持自己的尊严外,哼,还有——说实话——我忽然对你失去信心了。想离婚的是你,但也许后悔的却是你;不想离婚的是我,但也许以后庆幸的也是我。而现在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你说我多少继承了一点你的“横蛮作风”你过奖了。即使我有“横蛮作风”也未必一定要继承你的呀。你太自我陶醉了。我对你现在的私生活一点都不会感兴趣的,(虽然时有耳闻如何如何,尤其是跟那个J小姐的****史),我再婚的事,你也是知道的。既然彼此都还没从各自的视野中完全消失,确实没必要讳莫如深地做出一幅莫不相干的样子。你可以到蔽舍来看看你的儿子。当然,他是一如既往的不怎么喜欢你。你该不会在心底盘算:“是不是他母亲的教唆?”你偷偷叫人送到幼儿园的那些礼物和高级玩具,小D确实喜欢过一阵子。但我也从来没说过这样的话:“未经妈妈同意,你不许接受任何人的礼物。”只是他知道是你送的以后,再好玩的东西也不怎么喜欢了。所以你以后不必再送。他可是个极有原则的孩子,令人佩服。要是在以前,我会说他象你,可现在,我但愿你象他。你的所作所为,有时候连孩子也比不上。你不感到脸红吗?

 顺便说一声,你的律师今早电话通知我,他即将要调查三年前我们那桩离婚案。他说,或许有些不公,比如,让一个弱女子独自承担抚养儿子的责任,等等,等等。看来他是个当好律师的料——只要不是好心人,都有这种可能的。请转告我的意思,他的措辞很得体,如:“有些不公”我不反对他。

 林子

 1998.4.18

 Email四

 林子阁下:

 大示已阅。很感动,也很惭愧。与你相爱六年,结婚后又是共同生活了六年,时至今方才知道你如花之妙笔。是不是受了新婚丈夫的影响?不过在我看来你现在的丈夫只是市委宣传部里的一个官僚而已。原来我想你会嫁给老K的。他才是个有才华的人,是个真正的男子汉。谁知道你亲自把自己这朵鲜花到了牛粪上。你难道还想有所保留?  M.SsVV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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