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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血 奴
  鹦鹉,鹦鹉──血奴是鸟,也是人。

 鹦鹉当然是鸟,是不是也是人?

 这个人又是谁?

 这个人现在又在何方?

 鹦鹉是谁?

 鹦鹉又在何方?

 王风忍不住揭起了一块承尘。

 他只望甘老头并未断气,并且能够回答他这两个问题。

 他看准了落脚的地方,正要跳下去,忽然又将身子缩回,将承尘放下。

 是什么令他改变主意?

 夜深风更急。

 风吹衣袂悉索,一个人像风飘入了堂中。

 血奴!

 是人不是鸟。

 是鹦鹉的血奴。

 她的面色苍白一如大病初愈,却另有一种难言的美态。

 目光落在甘老头的身上,她的眼睑中就有了悲哀。

 一转向李大娘,她的跟神却又冷如冰。

 李大娘是她母亲,甘老头是她的什么人?

 “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

 这是孝经上面的说法。

 这些说法并不一定有道理。

 天下间的父母并非完全都是好东西。

 不过在那时候,悖礼的儿女到底还少。

 女孩尤其孝顺。

 那种孝顺又岂祗爱,岂祗敬。

 她们甚至不惜牺牲一生的幸福来服从父母,孝顺父母。

 年轻貌美的女孩子下嫁行将就木的老翁,已不是一件值得奇怪的事情。

 出卖自己的体来换取金钱,供父母挥霍,让父母安度余年不也是。

 这种悲剧,一直到现在仍然不时上演。

 天下间一直有那种父母,有那种女儿。

 “迫不得已”四个字,永远是那种人的借口。

 这虽然可,只可惜有些人,根本已不知道什么叫做辱。

 李大娘又是怎样的一个母亲?血奴又是怎样的一个女儿?

 王风不知道。

 这个地方人事的复杂,已不是他能够想象。

 但无论如何,李大娘总不致于要血奴出卖体来维持生活。

 只看这座庄院,已可想象李大娘的财富。

 安子豪曾经告诉他,血奴是自己喜欢住进鹦鹉楼,李大娘根本管她不住。

 这句话他却一直怀疑。

 甘愿做女的女孩子到现在还是第一个遇上。

 相识的日子虽短,但绝不相信血奴是那种女孩子。

 世间上是不是真的有由得自己的女儿去做女而不肯加以阻止的母亲?他同样怀疑。

 他现在甚至怀疑这一对母女是不是真正的母女。

 血奴纵身跳过了陷阱,走到甘老头身旁,俯身轻抚他的苍苍白发。

 她虽然没有任何说话,那一种惋借已在这一下举劝之中表无遗。

 然后她走向李大娘。

 她再次伸出手,而且是两只手。

 这两只手都握上了李大娘的咽喉。

 这个时候绝不是开玩笑的时候,她更是一点也不像开玩笑的样子。

 冷如冰的眼瞳透出了怨毒之,她同样没有说话,那一种愤恨亦已然从她的神情在她的动作之中显

 看来她真的要扼杀李大娘。

 这样的女儿实在少有。

 王风第一次见到。

 他看不到血奴面上的神情,但只看血奴的举劝,已经吓了一大跳。

 他几乎没有撞开承尘扑落。

 虽然不知道这其中有恩怨,他也不想血奴变成一个杀母的凶手。

 他却连出声喝止也没有。

 因为血奴那双手并没有扼下去。

 手背的青筋已暴起,血奴的面色更可怕。

 她恨得咬牙切齿,一双手始终没有扼落。

 看来她好象有所顾虑。

 是不是因为母女之间的亲情?

 不少人的前半生毁在父母的手中,后半生毁在儿女的手中,但杀儿女的固然罕有,杀父母的人同样少见。

 就因为其间还有亲情。

 那些例外的如果不是穷凶极恶,就多数因为要杀的人实在不是东西。

 血奴看来并不怎样的凶恶,李大娘似乎也还不致于完全不是东西。

 她双手终于松开。

 王风这才松过一口气。

 李大娘却始终没反应,真的已昏得完全不知自己已在鬼门关走了一趟。

 血奴双手开,右掌连同掴下,掴在李大娘左半边面颊之上。

 掌一掴而过,又带过,反掴李大娘的右半边面颊。

 她的出手极快,左一掌,右一掌,一连掴了李大娘好几巴掌。

 她掴得并不重,但也并不轻。

 到她将右手停下,李大娘左右面颊已被她掴得发红。

 这几巴掌也应足以将李大娘掴醒。

 李大娘果然醒了。

 她悠悠睁开双眼,缓缓抬起双手,轻抚面颊,轻面颊。

 目光只一转,就落在血奴面上。

 她居然还笑得出来。

 血奴的脸庞却已板起。

 李大娘笑笑,道:“除了掌掴,你难道没有其它办法将我醒?”

 血奴冷冷道:“没有。”

 李大娘着面颊,说道:“你掴得倒也不轻。”

 血奴道:“我就觉得实在太轻了。”

 李大娘道:“看你的样子,好象要杀了我才甘心。”

 血奴没有作声。

 李大娘道:“方才那么好的机会,你怎么不下手?”

 血奴道:“我怎敢?”

 李大娘笑道:“你的确不敢,”她坐直了身子,转问道:“韦七娘呢?”

 血奴道:“不知道。”

 李大娘奇怪道:“她不是跟你在一起吗?”

 血奴道:“不是。”

 李大娘道:“将你藏起来总该是她了。”

 血奴道:“是她。”

 李大娘又问:“她将你藏在什么地方?”

 血奴道:“后花园那座小楼的夹壁。”

 李大娘道:“是什么时候的事?”

 血奴道:“大概是午后三刻。”

 李大娘道:“你居然老老实实在那里待了半天?”

 血奴道:“她封住了我的道,我就想不待在那里也不成。”

 李大娘道:“她突然出手?”

 血奴道:“当然。”

 李大娘道:“到现在才打开道出来?”

 血奴道:“我也想早一点出来瞧瞧热闹,只可惜我的内力实在太不济。”

 李大娘道:“这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否则你现在可能已成刀下之鬼。”

 血奴道:“这一点我倒很放心,武三爷如果真的要毁我,我已不知死了多少次。”

 李大娘道:“他一直不打你的主意,只不过时机尚未成。”她目光环扫大堂,道:

 “时机成,他就再不会留情。”

 鲜血已洒遍大堂。

 风从堂外吹入,风中带着血腥。

 堂外死亡的气味并不比堂内稍淡。

 整个庄院都已在死亡的笼罩下。

 时机一成,武三爷就血洗这个庄院。

 只可惜对于这个庄院他不够熟悉,对于这里的人们,他认识得也不够透澈。

 棋差一着,全军覆没。

 李大娘方面剩下来的似乎也不过只她们母女两人。

 韦七娘现在仍是生死未卜。

 这一战实在已够惨烈。

 李大娘的眉宇之间不觉充了落寞之意。

 她唉叹接道:“他虽然未必会杀你,落在他的手中,你也绝不会好受。”

 血奴道:“哦?”

 李大娘道:“你其实不该叫做血奴的,你也根本就不是个血奴。”

 叫做血奴的人不是血奴,不叫做血奴的人反而就是血奴。

 这岂非又很奇怪?

 王风现在更不想跳下去了。

 因为他一跳下去,两人的说话一定不会再继续下去。

 血奴冷笑:“这又有什么关系?”

 李大娘道:“血奴是血鹦鹉的奴才,他既然一心要追查血鹦鹉的秘密,找不到血鹦鹉,又怎会不追问你这个血奴?”她笑笑又道:“好象他这种人,要追问他人,一定有很多办法,一定会不择手段。”

 血奴冷冷道:“你不择手段,还是他不择手段?”

 李大娘道:“比较起来,我的不择手段好得多了,最低限度我很少使用武力。”

 血奴冷笑道:“你根本不敢使用武力。”

 李大娘一笑,也不与血奴争论,转回话题道:“所以你应该感激韦七娘才是。”

 血奴没有作声,眼圈好象有些红了。

 韦七娘对她的照顾她岂会完全不知道?

 李大娘目光转向门外,道:“只不知她现在死了没有?”

 血奴冷笑道:“你很想她死?”

 李大娘道:“不想现在正是我需要用人的时候。”

 血奴道:“你肯定她会听你的吩咐?”

 李大娘笑道:“但无论如何,她只要还有一口气,都不会让你被人伤害,你留在我身旁,她就算不想保护我也不成,何况还有另一个她必须保护我的理由。”

 血奴知道另一个是什么理由,却仍道:“我似乎没有留在你身旁的必要。”

 李大娘道:“我看就有了。”

 血奴冷笑。

 李大娘接着道:“因为我随时都已准备离开。”

 血奴急问道:“一个人离开?”

 李大娘道:“不是一个人。”她笑笑,又问道:“你是不是还肯留在我身旁?”

 血奴没有回答,神情却已变得紧张。

 她紧盯着李大娘,好一会才道:“难道不怕我们将人半途抢走?”

 李大娘反问道:“你可会见我做过没有把握的事情?”

 血奴不答她,轻叹道:“你真的这样贪心,到现在仍不足?”

 李大娘亦自轻叹:“你们已经很接近目的了,为什么不努力完成它?”血奴闭上了嘴巴。

 这一番说话,根本已不像是母女之间的说话。

 其实无论怎样来看,两人都已不像一双母女。

 她们之间却有母女的名份。

 到底是什么事情使得她们势成水火?

 王风一面听,一面想,一个脑袋几乎已变成两个。

 他听到的说话已经不少的了,可是到现在为止,仍然想不透。

 她们的说话似乎就只有她们明白。

 从那些说话听来,李大娘有李大娘的一伙,血奴跟韦七娘、甘老头又是一伙,他们正在进行着一件事情。

 那件事情却是为了李大娘而做。

 他们已许下诺言,李大娘也非要他们将那件事情完成不可。

 她所以能够支配他们,是因为她抓住了他们的一个人,那也许只是一只鸟。

 如果是个人,那个人就不叫做鹦鹉,也必然有一个外号叫做鹦鹉──血鹦鹉!

 血鹦鹉正巧对他们显然非常重要,为了血鹦鹉,他们甚至不借奉献自己宝贵的生命。

 除了血鹦鹉之外,李大娘的手中,还有一张纸。

 那张纸与血鹦鹉似乎同样重要。

 那又是一张什么纸?

 血鹦鹉又是谁?

 韦七娘,甘老头都是十三血奴之一,血奴是血鹦鹉的奴才,他们将生命奉献给血鹦鹉,也许还是他们的光荣。

 鹦鹉楼的血奴呢?

 她虽然叫做血奴,却并不是那十三血奴之一,并不是血鹦鹉的奴才,她又为什么不惜反叛她自己的母亲,与那十三血奴共同为那一件事情努力?

 她与血鹦鹉又有什么关系?

 那到底又是什么事情?

 王风的脑袋已快要变成三个。

 他不想还好,一想脑袋就大了。

 现在他只希望李大娘与血奴继续说下去,将整件事情完全说出来。

 他这样希望当然也就只有失望。

 李大娘不单止没有说下去,而且站起了身子。

 她的一双手仍按在椅背之上,一副娇弱无力的模样。

 灯光虽已更暗淡,堂中的景物依然清晰可见。

 暗淡的灯光照耀之下,竟然显得更加妩媚。

 鲜血斑驳,尸体狼藉,阳光暗淡下去,这地方就森起来。

 华丽的厅堂仿佛已变成恐怖的地狱。

 这样的地方,这样的气氛,对于她居然没有影响。

 无论在什么地方,她部一样的人。

 这岂只因为她窈窕的身材,因为她漂亮的面庞。

 她简直就是天生尤物。

 那种美丽已不像人间所有。

 随随便便的一站,她就已使人心神摇。

 血奴已经够美丽的了,尤其是她只穿半边衣裳,只粉饰半边脸庞之时,那种美丽何止美丽而且妖异。

 可是这下她跟李大娘站在一起,跟李大娘一比较,她虽不至于像个圣女,却像个尚未懂人事的处女。

 灯光照在她的面上。

 她又板着脸庞,眼睛的深处,始终冷如冰。

 她仍站在李大娘身旁,两人的面庞虽没有紧靠住一起,已经很接近,已不难作出比较。两人的相貌并不相似,完全是两个人的样子。

 很多母女都相貌迥异,这并不是一件值得奇怪的事情。

 奇怪的只是两人的年纪。

 两人的年纪显得有段距离,这一段距离却并不大。

 以李大娘的年纪,似乎还没有可能有一个血奴那么大的女儿。

 莫非她驻颜有术,实际的年纪已不能从她的外表判断?

 风飘血腥。

 天地间杀气仍重。

 大堂中的杀气也未散。

 李大娘的眼瞳却并无杀气,目光温柔得有如春风,她的面上也意毕

 意浓如酒。

 她浑身都充了一种强烈的惑。

 这里头如果还有男人,只是一个男人,他如果还能够抵受得注这种惑,不扑到她的身上,除非他就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否则他已有资格叫做圣人。

 王风不是一个圣人,他是真正的男人。

 只可惜他爬得实在太高,李大娘既不知道他的存在,眼睛也没有往上望。

 在她的眼前也就只有一个人,而且还是个女人。

 那一种惑虽然连女人都难以抗拒,无奈血奴对于她似乎心怀怨恨。

 一个人对于一个人心怀怨恨,即使那个人怎么美丽,也总会瞧不顺眼,只觉得讨厌。

 血奴的面上一片厌恶之

 李大娘却似乎并不在乎血奴对自己的感觉,居然还在笑。

 这也许就是她对血奴的一种惩罚。

 对于一个憎恨自己的人越表现得不在乎,往往就越使那个人愤怒。

 那一种愤怒如果长久不得以宣,已足以摧残那个人的精神,毁减那个人的健康。

 要惩罚一个憎恨自己的人,还有什么办法,好得过使那个人经常陷入一种愤怒的不安之中?

 这种惩罚虽然好,可是能够用这种方法来惩罚他人的人,大都有足够的能力毁灭对方,因为憎恨的本身已足使一个人杀人,愤怒的结果更往往不堪设想。

 是以只有对敢怒而不敢言,虽恨而不敢动的人,才能够采取这种方法惩罚。

 是以采取这种方法来惩罚他人的人,如果他不是心理‮态变‬,一颗心势必如魔鬼一样恶毒。

 李大娘看来就是一个女魔。

 她目光一转,倏地轻叹道:“这些尸体就是这样好了。”

 血奴的目光应声一落,忽问道:“武三爷又怎样了?”李大娘道:“你没有看见?”

 血奴道:“看见什么?”

 李大娘道:“甘老头的一铁锤将他打下陷阱了。”

 血奴摇头再问道:“甘老头又是死在谁人的手下?”

 李大娘道:“武三爷。”

 血奴道:“我老远听到他狂呼鹦鹉,却没有听到打斗之声。”

 李大娘道:“他将武三爷当场杀死,武三爷的两拳却没有当场要他命。”

 血奴沉了一下,又问道:“武三爷杀进这里找你,就为了想知道鹦鹉的秘密?”

 李大娘点头。

 血奴道:“不是为土地的问题?”

 李大娘笑道:“这里一共有多大?才不过几斤,值得这样子拚命?”她一声冷哼,道:“我早就怀疑他的动机并非那么简单。”

 血奴淡应一声:“是么?”

 李大娘冷笑道:“来这地方的人又有哪一个不是为了追查鹦鹉的秘密?”

 血奴道:“也有只是路过的。”

 李大娘道:“你是说那个王风?”

 血奴道:“他来这地方,只不过因为他要将他朋友的尸体送返故乡,这地方是他必经之地。”

 李大娘道:“这是他对你说的?”

 血奴道:“未入鹦鹉楼之前我根本不认识这个人,也没有人跟我说过他的事,除了他自己。”

 李大娘道:“你相信他的说话?”

 血奴道:“他说得非常诚实。”

 李大娘一笑,忽问道:“你可知躺在棺材里面的他那个朋友是谁?”

 血奴不假思索道:“铁恨。”李大娘笑道:“你莫非忘记了铁恨的故乡在什么地方?”

 血奴道:“没有忘记。”

 李大娘又问道:“铁恨的故乡离开这里有多远?”

 血奴思索道:“二三千里路大概也有。”

 李大娘冷笑道:“他托着棺材那样步行,二三千里路要多少天才可以走得到?”

 血奴答不出,她没有那种经验。

 王风也没有那种经验。

 承尘离开地面已够高,暗淡的灯光几乎已不能将函桁庆照亮,再透过承尘的通花照上去,哪里再还有亮光?

 月却已来到瓦面的缺口之上,月光从缺口入,虽然也非常微弱,已足以照清楚王风的脸庞。

 王风正目瞪口呆。

 将铁恨的棺材送返铁恨的故乡本来并不是他的主意。

 建议他这样做的人是萧百草。

 他并没有推辞,因为他一生佩服铁恨这个人,何况铁恨现在更已是他的朋友。

 ──铁恨是三家村的人。

 ──三家村离开平安镇约莫十来里,其间一片荒凉,并没有第二处可供歇息的地方,到了平安镇,你在那里歇宿一夜。

 萧百草还怕他错过了宿头,特别这样加以叮嘱。

 他当然不会怀疑萧百草的说,所以他才会带着铁恨的棺材走来这个平安镇,才会歇宿在平安镇。

 他打算第二就继续上路,到现在他们仍然留在这地方。

 棺材虽然仍在,尸体已变做僵尸,消失无踪。

 他最低限度也得将他朋友的尸体寻回来。

 尸体还未寻回来,他所遇到的意外,所见的人已不少。

 每个人多少都有些问题。

 他却想不到萧百草都是问题人物。

 他已打听过,平安镇再过十来里路,的确有一个三家村。

 铁恨的故乡却远在二三千里之外,那又怎会是三家村的人?

 二三千里之外甚至已非中土。

 血奴和李大娘井没有理由说谎,那就是萧百草欺骗他的了。

 萧百草那样做,似乎是有意要他将铁恨的棺材送来这个地方,用意何在?

 是不是那副棺材暗藏秘密?

 棺材如果成问题,铁恨的尸体只怕也更成问题的了。

 他不由生出一种被欺骗,被利用的感觉。

 欺骗他利用他的人是不是确是萧百草?

 主谋如果不是萧百草又是谁?

 这又是问题,没有解答的问题。

 他不苦笑。

 李大娘又在冷笑,道:“你可想过托着棺材奔波千里的人?”

 血奴摇摇头。

 李大娘道:“这只是他的一个借口,可能从铁恨的口中知道了什么,才将铁恨的棺材托来,借此捣乱,以便乘机混水摸鱼。”

 血奴没有表示意见。

 李大娘接道:“铁恨的尸体变成僵尸只怕亦是他的把戏。”她又道:“也许,这并不是他的主意,是铁恨的主意,铁恨也许已死,也许根本就没有死,这尸变之中别有阴谋。”

 李大娘继续说下去:“铁恨这小子头脑灵活,本来就什么鬼主意都想得出来。”

 血奴忍不住开口问道:“王风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李大娘一笑,道:“鹦鹉的好处已经足够的了,他还要什么好处?”

 血奴道:“所以你派人去杀他?”

 李大娘道:“对付觊觎鹦鹉藏宝的人,这无疑是最好的办法。”

 血奴忽一声冷笑,道:“这两天在这里发生的事情你知道的到底有几多?”

 李大娘道:“已够多。”

 血奴道:“王风这个人又如何?”

 李大娘道:“知道的很少。”

 血奴道:“如果你知道的也够多,保管你绝不会再有那种想法。”

 李大娘道:“听你说话的语气,你倒像是他的知己。”

 血奴道:“不是知己,只是知道的已足以证明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李大娘道:“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血奴说道:“真正的侠客,正直勇敢的侠客。”她的语声忽变‮奋兴‬,接着道:“谁认识这种朋友,都不会后悔,他会为朋友卖命,却绝不会卖朋友。”

 李大娘道:“你是说他对于鹦鹉的事情是完全不知道的了?”

 血奴肯定的点头,道:“因为我已经试探过他。”

 李大娘不由地笑了,笑着道:“这也就是说,这个人如果不是疯子就是笨蛋,如果不是笨蛋就是胡涂虫。”

 血奴闭上了嘴巴。

 李大娘接道:“只有疯子才会这样卖命,只有笨蛋才会这样被骗,只有胡涂虫才会这样被人利用。”

 王风不又苦笑。

 现在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疯子,是笨蛋,抑或是一个胡涂虫。

 李大娘连随又道:“无论他是什么也不要紧,只要他不是为了鹦鹉的事情而来,我就放心。”她叹息一声,又道:“落到这个地步已经够危险的了,如果他也是,现在闯进来,你叫我如何是好?”

 血奴又道:“就算他也是现在闯进来,以他的为人,相信亦不会将你怎样。”

 李大娘道:“你认识他才不过几天,这么知道他的为人?”

 血奴冷冷说道:“没有人叫你相信我的说话。”

 李大李并不在乎血奴说话的态度,笑问道:“你是否因为看见他人长得老实所以那么说话?”

 血奴不作声。

 李大娘笑接道:“知人知面不知心,常笑这个人你见过的了,表面上看来他岂非和蔼可亲,可是他的心又是怎样恶毒?”

 血奴道:“例外的人当然是有的,何必说常笑,就拿你自己来说岂非已经足够?”

 李大娘若无其事地道:“所以你怎能说得那么肯定?”

 血奴又不作声。

 李大娘自语道:“但无论如何,拿他们两人来比较,我也是认为常笑危险得多。”

 她不觉叹一口气道:“这个活阎王也的确有几下,毒既毒不倒,王风疯狂之下追杀亦被他躲开,就连我埋伏在那座小楼之外的三把刀追上去,也死在他手下。”

 血奴口道:“他现在哪里去了?”

 李大娘道:“这地方并不大,到处都有我的人。”

 血奴道:“武三爷那里也有?”

 李大娘道:“也有。”

 血奴“哦”一声,道:“这就奇怪了,你在武三爷那里的人居然完全不知道武三爷要对你采取行动,预先通知你一声。”

 李大娘道:“武三爷本就是一条老狐狸,他准备怎样,事先只怕就只有他自己知道,在出发之时才肯透,其时我的人纵想给我通知,也已来不及的了。”她冷笑,又道:

 “只可惜他虽然出其不意,到头来还是全军覆没。”

 血奴淡淡道:“你这边好象也差不多。”

 李大娘没有否认。

 血奴道:“鹬蚌相争,渔人得利,他如果不是那么心急,应该可以做一个得利的渔人,不过现在来,也仍然还有机会。”

 李大娘冷冷的说道:“他还敢留在这个地方?”

 血奴道:“哦?”

 李大娘道:“他就像是只螃蟹多十三个官差便是他的爪螯,没有了爪螫的螃蟹非独不能横行霸道,简直已不知怎办了。”

 血奴道:“我看就不像。”

 李大娘道:“的确是有些不像,否则他就死定了,他现在却还能逃得动。”

 血奴道:“以他的武功,对付你相信还不成问题。”

 李大娘道:“只可惜他并不知道这里会变成这个样子。”

 血奴道:“他迟早总会回来。”

 李大娘道:“这个理所当然,他再来之时,甚至已有足够的能力将这个庄院夷为平地,他也一定会这样做的。”

 血奴道:“凭他的身份,的确可以调动附近的官兵杀奔平安镇,官府的力量,自然不是这个小小的庄院所能抵抗。”

 李大娘道:“好在他最快也要七八天之后才能再来。”

 血奴道:“哦?”

 李大娘道:“这附近数百里,官阶最高的一个官,你应该知道是哪一个。”

 血奴道:“安子豪。”

 李大娘冷声道:“他这个驿丞,手下只得两把刀。”

 血奴道:“两把刀的力量虽然单薄一点,也不是全无作用。”

 李大娘道:“对我们来说却是,在常笑眼中更加微不足道,他十三个手下死在这里,再来之时,我看他就算不带来一千三百个,最少也带来一千个官兵。”

 血奴并不怀疑李大娘的说话。

 李大娘笑接道:“即使一万三千个官兵也不要紧,哪怕征集一百个官兵,他也要走出百里之外,到他将人带到来,我离开这里少说也已有二百里。”

 血奴道:“你真的准备完全放弃这个庄院了?”

 李大娘道:“在知道常笑要来这个地方之时,我已有这个打算。”她转问血奴:

 “你可知他怎会找来这个地方?”

 血奴道:“不知道。”

 李大娘道:“我也不知道,但毫无疑问,事情已经出了一个很大的漏,现在才来弥补这个漏已经来不及了,这个地方已不再成秘密,已不能继续住下去。”她微喟,又道:“我本以为将他们完全消灭就可以保存这个秘密,可是现在再细心一想,根本行不通。”

 血奴道:“是不是因为常笑走?”

 李大娘道:“这只是一部份的原因。”

 血奴道:“还有的那部份呢?”

 李大娘道:“常笑这个人虽说好大喜功,尚不审慎,绝不会孤单犯险。来这里之前势必早已有所安排,既然连他也在这里,其后一定还有人前来追究,这里尽管四面荒凉,官府方面几乎已全放弃,要管起来仍是可以管得到,所以只有离开才是办法。”

 血奴忽然道:“我虽然厌恶你这个人,有时却又不能不佩服…”

 李大娘道:“你佩服我什么?”

 血奴道:“经过几年的扩建修饰,这个庄院也不止只具规模,你居然能够将它放弃,像这种襟,在一个女人来说,实在是罕见的了。”

 李大娘道:“不放弃无疑就是等死,我只不过珍惜自己的生命。”

 血奴摇摇头,不再说什么。

 李大娘轻移莲步,说道:“要收拾的东西,我都已收拾妥当,你现在最好去替我准备车马。”

 血奴一怔,道:“现在就走?”

 李大娘正道:“现在就走!”

 “要不要我来帮忙一下?”

 一个声音突然从厅堂中响了起来。

 森森的声音,缥缥缈缈地浮游空中,好象从陷阱下升起,又好象从天而降。

 这到底是人的声音还是鬼魂的呼唤?

 在这个厅堂之中死的人已经不少,如果全部成了鬼魂出现,那还得了?

 灯光已又暗了很多,这声音突然响起,周围更变得森。

 李大娘移动的脚步立即停下,她张目四顾,连声音的方向都抓不住。

 面色虽然未变,她的眼色已先了。

 血奴亦目瞪口呆。

 发直的眼瞳之中,隐约有一丝疑惧。

 那声音在她听来,并不很陌生,仿佛曾经在什么地方听过,但一时之间,她却又想不起来。

 说话的这个人到底是谁?

 王风?

 她忽然想起了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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