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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飘香之楼
 望着长乐离开的背影,孙思邈皱了皱眉,手捋颔下长须,道:“薛老弟,长乐公主看上去,身子有些不妥。体虚气短,似是内藏某种病毒,要不要老夫诊治一试?”

 薛枫心想,不愧当世神医,一眼就看穿了病谤。长乐服用的那种丹葯恐怕是含有某种令人体上瘾的毒素,就跟现代社会的毒品一样,时间一到不连续服用就“发病”痛苦不堪。所幸,长乐服用的时间还不算太长,只要她坚持“忍”一忍,应该不难戒掉。他想“还是先别让外人知道此事吧,如果她实在抗不住,再想葯物治疗的办法,反正有这么一个神医在这里。”

 薛枫暗自叹息一声“长乐,苦了你了。你的身子本就虚弱,再行葯物戒毒对你的健康有害,能不用就不用。”他抬起头来,苦笑“先生说得没错,长乐身有暗疾,后少不了要麻烦先生。不过,此事急不得。来,我们饮酒,这个先缓缓再说。”薛枫笑道,举起杯“今天,我们不醉不散!”

 安顿好孙思邈和孙延真之后,薛枫带着几分酒意赶去了商务司衙门。此时,已经接近傍晚,落的余晖斜斜地映照在衙门的影壁上,投出一道浅浅的阴影。

 张子聿、宋明华、崔仁师、郭柏林四人带着十多位新到任的主事,正忙得不可开。宽大的堂厅中,靠墙摆着十多张案几,每个案几前都有几个人或奋笔疾书,或翻阅资料,或轻声讨论。

 “驸马大人!”一个主事抱着一堆跟账本一样的东西从外走进,看到薛枫,急忙施礼。厅内众人不约而同地放下手中的活计,起身问好。

 “诸位大人辛苦了。”薛枫笑着向众人点点头。

 张子聿等人互相对视一眼,相继走到他的身边,薛枫用手指了指外面,带头向厅外行去。

 “大人,长安的商业,大体可以分成3大类:第一是餐饮行业,包括酒楼客栈院等;第二是车马行业,包括车马行、运输行、镖局等;第三是百货行业,包括各种商铺,铁匠铺,当铺,金银首饰铺等。下官按照大人的吩咐,正在组织人对长安的商业情况进行摸底登记造册,估计5天可以出一个框架。”张子聿笑道。

 薛枫点点头“张大人,这项工作很是琐碎,既要细心又要有耐心,记住,一定要尽量地把种类登记全,为了以后的日常管理,现在虽然麻烦一点,但是可以一劳永逸。”

 薛枫把目光投向宋明华,宋明华清朗的脸上闪过一丝得意,缓缓说“大人,关于本司的运作规程,我已经基本拟好了一个方案,请大人定夺。大人,以往朝廷对于商业的管理,都由地方衙门为之,而且,管理手段也很单一,就是收税而已。下官以为,既然大唐商务司已经成立,所有的一切商务事宜都理应收归本司。而除了税费以外,还应该增加一项审核,也就是说,今后凡是开店铺做买卖的人,都要现在本司备案审查,批准以后方能开业。”

 薛枫眼前一亮,哈哈大笑,暗道,真是一个商业天才,观念超前啊,居然与现代社会的工商管理理念不谋而合“宋大人说得太好了,妙不可言!不过,还要搞出一个细则来,报到中书省审核后通令天下。”

 崔仁师却眉头一皱“大人,也有一些问题。商业税费,对于地方衙门来说,是一块肥,其中也牵扯到朝中各种有司衙门的利益,还有权力的纠,所以,恐怕我们收权会遇到一些阻力。再者,以长安来说,很多商户的背后都有后台,都与王公贵族们有千丝万缕的怜惜,下官担心…”

 薛枫眉头一跳,他倒是忽视了这个问题。其实,想想也不难理解,虽然王公贵族们鄙薄商业,但钱是不会烫手的,他们多让一些下人或者宗族亲属出面,或开店铺,或经营酒楼,当着幕后大老板。还有税费的收纳,地方衙门肯定也不会轻易放弃这一块“自留地。”不过,也不是多大的难题,一切,一切有李治嘛!他嘿嘿一笑“崔大人,无需担忧,这些幕后工作就交给太…交给本大总管处理吧,呃,你们遇到什么阻碍,尽管跟我说,我专门喜欢啃硬骨头,呵呵。”

 一个黑衣青年急匆匆走进来,趴在薛枫的耳边轻轻说了几句。薛枫点点头,冷笑几声,抬起头望着已经有些昏暗的天幕,半响不语。突然,他笑了,如同刺骨寒风又像是冰雪消融,笑得是那样的冰冷和诡异。旁边的张子聿等人,忍不住打了个冷战,暗想,传说中的魔鬼笑容就是驸马大人的这种诡异之笑吧?

 长安最大的院飘香楼。***通明,人来人往,煞是热闹。进进出出的不仅有长安本地的商贾,还有便衣前来取乐的各级官僚,也有不少来自世界各地和大唐各地的客商,甚至还有一些衣着寒酸的贩夫走卒。长安的繁荣,带来了院生意的火爆,繁荣娼盛嘛。

 足足有四层的飘香楼,在长安来说,也算是一座出类拔萃的“宏伟建筑”了,楼梯和走廊建在外面,沿着楼梯上去,是一个正方形的回廊,回廊上,分布着大大小小的房间,门口悬挂着带有飘香楼字样的红色灯笼,房间里都居有一个美娇娘等待着客人们的“雨水”滋润。当然,在这种华灯初上的夜晚,房间里早就人为患了。伴随着箫声与琴声,房间里传出一阵阵放肆放的男女之声。

 一个头戴斗笠,身着黑色软袍的男子,轻飘飘地走了进来。风韵犹存的老鸨子兰姐儿,一摇三晃脸堆笑地了过来“这位客官,光临啊。请问,是吃花酒还是留宿啊。”

 黑袍男子瞥了兰姐儿一眼,低低道:“包夜。”

 兰姐儿嘻嘻一笑,前波涛汹涌“那么,客官是要雏儿还是要红倌人啊?”

 黑袍男子淡淡一笑,从袍袖里掏出一锭金子,递了过去“我要包风铃儿一夜。”

 兰姐儿嘻笑着刚要接过金子,突然面色一僵,呆了呆,立即陪笑道“客官哪,风铃儿已经被一位贵人包了年了,还是换一个吧。本楼姑娘们多了去了,丰腴的≥小的、水灵的,个个是千娇百媚媚死人啊。”

 黑袍男子哼了一声,顺手又掏出一锭金子“就一夜,就风铃儿。”

 兰姐儿贪婪地看着黑袍男子手中的两锭金灿灿的金子,心里如同猫抓一样地不行,这人虽然脸生,衣着也不华贵,但出手实在是大方,这两锭金子,都可以买下一个娇滴滴的红倌人了。要不,就答应他?反正那位贵人昨天刚来,今天肯定不会再来,左右风铃儿闲着也是闲着,白赚两锭金子,合算啊!想着,她哎哟一声“客官哪,好豪,人不亲金子亲,这样,兰姐儿这就领客官去风铃儿的清音阁去。”

 黑袍男子再不吭声。跟在兰姐儿后面,径自去了楼顶尽头的一间明显与众不同更加华丽的屋子。

 “风铃儿,开门!有贵客到了。”兰姐儿一边向黑袍男子抛了个媚眼,一边扣着檀木雕花的宽幅合叶门。  M.SsvV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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