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下了一场骤雨。
颜依农没有带伞,幸好雨很快便停了。
大雨过后,原本灰蒙蒙的天空奇迹般地在极短的时间内,乌云散去,掀出一方浅蓝。
离开太久,她几乎都忘了,这是个好容易就下雨的季节。
“最近下午常常有雷阵雨。”
说话的人是房屋中介周先生。
他与依农站在小巷的骑楼下,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却不知道身边这个年轻女子的眼里究竟看到了什么。
这里是一处闹中取静的商圈,邻近有着几所知名学府。穿过巷子,往对街一看,就是一所大学,因此平常在附近走动生活的人几乎都是年轻的面孔。
周先生年过四十,有一张方正脸孔的他,因为职业的关系,是个不习惯安静的人,因此在这静谧的一瞬间,他努力地想打破沉默。
“这里学生多,地段好,在这附近开店,只要资金够,撑过了开头,接下来大多都能赚钱。”
依农转过身来,打量着身后这间地坪大约三十来坪的旧咖啡馆,眼神里有一种很仔细、很专注审视的意味。
这建筑的主楼有上下两层,第三层则是半层楼高,屋顶约呈六十度角斜倾的阁楼。先前的一个小时里,她已经在周先生的陪同下,参观过了这间歇业的小店。
室内陈设已旧,并且因为乏人照料,装潢已经略微
落,桌椅和窗台上也积了层厚厚的灰。原屋主由于移民国外,所以才把这家店收起来:这间旧屋的买卖租赁事务全由周先生负责。刚刚,他们已经在口头上约定好买卖价钱和签约的时间。再过不久,这方小天地就将属于她颜依农所有。
这小店在其它人看来,也许是一间空
幽暗的旧店面,然而在依农眼里,她却看见了自己的未来。
“不知道颜小姐买下这里后,打算做什么用途?”
依农看着吊在屋檐挂勾下的一盆长
藤,决定在重新装潢时留下它。
“我打算开一家书店。”她说。
“呃,书店?”那要回本可能就会慢一点。众所周知,卖书不容易赚钱,真正想发财的人不会卖书。
依农笑笑。“对,书店。卖书、音乐、空间,和咖啡。”想想,又补上一句:“过阵子挂牌营业后,
过来坐坐。”
说完,她回头又望向巷口成群经过的年轻男女。
只有她自己清楚,当她看着那些年轻学生时,心里所想起的是自己那段曾经年少的日子。
那是她最寂寞、最快乐,笑得最多,却也哭得最大声的一段岁月。
只是她怀疑,过了那么多年,在六年后的今天,除了她以外,还有谁会记得当年或者欢笑、或者悲伤的原因?
那段岁月是她生命里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如果当时的她知道,往后的她会时常想起那段日子中的美好,或许她会更珍惜当初的每一分秒吧。
只是,日子再也回不到从前,再也不能了…
* * * * * * * *
依农的小书店梦想正按部就班地进行着。
她让木工拆掉原本暗暗的窗玻璃,打掉一整面临路的墙,换上明亮的落地窗。室内的设计出自她自己的巧思,木上师傅则按照她的构想尽可能地将设计图上的图样转变成实体。
渐渐的,随着工程的进度,路过小巷的行人陆续注意到在他们生活范围里,每天经过的一条街上,出现了一家目前还保持神秘的小店。
偶尔依农穿着简单的服饰出现在小巷外、手上提着帮木工们买的冷饮时,他们还注意到这条静谧的小巷里有一位养着一头很美丽长发的女人。
再接着,有一回,她手里抱着一只虎斑猫,人们便约略有了一个印象--
这个经常穿着一件宽衫、一条褪
长
的小姐,有着两条长腿,一对单凤眼,一头直长秀发;她还养猫,而她的猫有着棕、灰以及深茶
相间的斑点。
又过了一阵子,他们才知道那只猫有个名字。
他们听见长发小姐叫你竿型小埂?br />
最后,店面的装潢完成,一面明明崭新、看起来却有几分古意的
坯陶制招牌以着
黑的行草写着“呢喃”两个字。看上去就像两只剪尾燕子。
这时大家终于知道,原来,这家店叫做“呢喃”
是一家有些另类的小书店。
* * * * * * * *
“呢喃”正式营业的时候,周先生来捧依农的人场。
他坐在透着明亮光线的小桌前,看着依农一个人招呼几名学生模样的客人。
在还没看到这家店以前,他以为颜依农是在开玩笑。
她几乎花掉了所有的积蓄才开了这家店,亏本的风险却很高。
然而在他走进“呢喃”的那一?x那,他却不再认为“呢喃”会蚀本了。
颜依农将这家店布置得很有味道。
当他推开玻璃门,撞着彩
琉璃风铃发出清脆声响地走进去时,一股香醇的咖啡香直冲进他脑门,让他这喝惯了三合一速溶咖啡的人都忍不住想尝尝看那散发着
人香气的咖啡。
冲着颜小姐煮咖啡的技艺,就已经足够让“呢喃”在四周餐饮店、咖啡馆的环伺下独树一帜,生存下来。
突然,他的脚下一阵搔
,令他左腿跳弹了下;低头一看,发现是一只虎斑猫。
“你型型小!挂琅┒俗乓槐?罩蠛玫目Х茸吡斯?矗?煌芳负跫把?某し⒂昧艘恢荤殍7⒓兴伤傻毓潭ㄔ谀院蟆?br />
“托托你好。”周先生看着跳到他腿上的虎斑猫,惊奇地道:“这只猫不怕生呢。”
依农将咖啡放在小圆桌上,笑着抱起猫。
托托乖顺地趴在她的肩头上,依农抱着猫的样子像是在抱一个小婴儿。“都是你慷**呋盗恕!?br />
你慷?俊高祝俊怪芟壬?滩蛔∥剩骸竿型胁皇你的猫吗?”猫怎么也有房东?
依农抚猫的手停住,引起托托的不
而抗议地挣脱,一古脑儿溜下了地。
“是啊,”顿了顿,她说:“托托是我的猫,不过你郧懊挥懈?易≡谝黄稹!?br />
周先生“喔”了一声,虽然他还是不懂,突然想起颜依农不久前才自国外归来的事,他忍不住问:“颜小姐,我记得你说过你已经出国很久了吧,怎么会想回来呢?”很多人在台湾都巴不得能长翅膀飞到外国去,怎么她会反其道而行?
依农笑了笑,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移开眼时,正好看见窗外衔泥飞来的两只燕子,便反问:“看,是燕子呢,你说你堑侥戏焦你チ耍你裁椿挂?乩矗棵磕攴衫捶扇ゲ皇呛芾勐穑恳恢贝?谖屡?哪戏讲皇呛芎茫俊?br />
答案其实再简单不过。不外是想靠近生命里那段最不想忘记的记忆。
谁叫那是她长久以来最幸福的一段呢。
颜依农有一段过去…
室内突然静了下来。
唱盘跳针了。
依农走过去,从CD架上挑出一片,放进机器里,按下播放键。
音箱里
泻出柔美的小提琴声,将近四十秒钟的超长前奏后,带出一个低回沉浑的男
嗓音,优美而略带沧桑的歌声,抚慰着室内每一处需要音乐照拂的角落。
隐隐地,她听见店里年轻的客人低声交谈。
“是叶予风最新的专辑耶。”
“耶,没错唷,我很喜欢他的声音说。”
有那么一瞬间,依农脸上的表情教人分不出是笑,还是叹息。
她侧过脸,看见厚玻璃窗上映照出自己淡淡的身影。
微晃头,一笑。
她也…很喜欢他的声音啊。
从以前到现在,这从来不是个秘密。
* * * * * * * *
热闹的天母街上行人如织。
商圈的店面里传出的歌曲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情歌王子叶予风最新专辑“寻她”的主打歌。唱片行里挤
着一群年轻男女,手中拿着那张封面上有着一双忧郁眼神的CD,在柜台前排队结帐。
这五年来,叶予风每年只出一张专辑,却从一开始就出乎预期的畅销,惹来唱片业同行不少眼红欣羡的目光;更不用说在这几年因为盗版的缘故而
渐萧条的唱片市场中,仍能获得好成绩所需要付出的努力以及超级好的运气了。
他的声音被大众所喜爱,似乎象征着:他的歌声能够唤起某种这个城市逐渐消失的爱情感觉。
听他的歌,会使对爱情失望的人重新燃起希望。
而午夜有他的歌声相伴,则会让没有爱情的寂寞男女少一些空虚。
人们欣然接受了他以声音所诠释的感情。
这个世代也许在变,但对于可能存在的真情却仍是期盼的。
唱片行里,两个高中生模样的女孩并肩走了出来,手里各拿着一片“寻她”大街上,看着专辑封面,讨论起来。
“哇,看看他这张专辑封面,他的眼神看起来好深邃、好忧郁喔。”
另一个女孩同意地猛点头。“我想他一定是一个感情很丰富的男人。”
“嗯嗯嗯,现在这种男人是愈来愈少了…”
伴随着这句话,身后传来一声闷笑。
两个女孩转过头去,原本蹙着的眉头在看见那名在人家身后偷听别人讲话、还笑得那么开心的家伙时,突然困惑地拢聚起来。
那家伙是个长腿哥哥,身上穿着宽松的休闲上衣和牛仔长
,头上反戴一顶白色的
球帽;他倚在玻璃墙边,两手轻松地环抱在
前。
两人互望一眼,手肘推推对方。“喂,他看起来是不是有点像…”
再拿起各自手中CD上那只有上半张脸孔的特写,点点头。“真的耶。”
其中一名较为大胆的女孩忍不住上前搭讪:“哈**忻挥腥怂的愠さ酶?队璺绾孟瘢俊箍梢匀ゲ渭用餍橇赤浮?br />
球帽哥哥浓眉一耸,一张黝黑的脸上完全看不出有任何一点忧郁,他白牙一咧,反倒像个阳光少年。“叶予风?他是谁?”
听他口气,好像不知道叶予风是什么人。
简直难以想象这世界上会有人没听说过情歌王子的大名,女孩忍不住大翻白眼,用力将刚掏钱买下的专辑秀了出来。
“瞧,这个就是叶予风。”
球帽哥哥睁大眼看了看,而后再度耸起一对又浓又黑的眉毛。
“我跟他很像?不会吧?”摸摸下巴,若有所思一番“我觉得我比他帅多了耶。”
“咕哩。”两个女孩忍不住抗议起来。“仔细一看,你跟他似乎又不大像了,叶予风有味道多了,他比较MAN。”至于这家伙,想跟叶予风比,还差得远勒。
彷佛不服气似的,
球帽哥哥抓起其中一个女孩手中的专辑,不平地评论道:
“如果眉头纠结在一起就算是有味道,那我起码可以比他再多打两个结。”
说着说着,他便略略低下头,摆出一个忧郁的角度,表情随着眼神的变化,立刻产生一百八十度的改变。
“瞧,是不是很忧郁,很帅呀?”
女孩看着他变脸后的表情,再看看专辑上的半张脸,讶异地面面相觑。“活见鬼了,还真的
像的…”
球帽哥哥抬起头来,眨了眨为了装忧郁而快挤成斗
眼的眼睛,深邃忧郁的味道立刻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带着一点点男孩般的淘气与顽皮的笑意。
“告诉你们一个秘密,”他
低声音:“其实…我是叶予风的双胞胎哥哥--”
这点立刻惹来小女生的嘘声。
“拜托!没常识也看看电视好吗?不然看报纸也可以啦。叶予风哪来的双胞胎哥哥,听都没听过!”这个人是山顶
人吗?连这种基本常识都不知道。
孰料他非但没有一丝尴尬,反倒还笑了出声。他的笑声从喉咙深处逸出,有如古寺的晚钟般浑厚宏亮。
“真是!还是让人给识破了。”清了清喉咙,他表情正经地承认:“老实说,我就是叶予风本人--”
“绝对不可能好吗?!”两个女生完全不相信地哼了声,然后一个人拉起另一个人的手,同时拿回专辑,再也不理
球帽哥哥,扭头便走。
“遇到疯子了。”远远地,他还听见她们在说:“八成是想借机搭讪…”
而他,戴
球帽的这个男人,则哈哈大笑个不停,直到背后被用力一拍,他转过头来,差点笑岔了气。
“唉唷!”他低叫一声,看着站在眼前、穿西装打领带的男人--黄以安,他的经纪人。
眼尖瞧见以安手上提着的两大桶哈
达斯冰淇淋,他立即伸手拎过。“谢啦。”
黄以安摇摇头。“我一定是疯了才会帮你买这么多冰淇淋。”
他径是笑“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要吃。”
“但是你一个人起码会吃掉一桶半。”黄以安反驳道。
他皱了皱眉,看着手上两桶特大号的冰桶。“要不然你再去多买两桶好了。”这样就不会不够吃了吧?
黄以安
红一张圆脸。“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意思是…你根本就不该吃半口冰。”冰品会伤害他的喉咙。每回他吃完冰,声音总会沙哑个一、两个礼拜。
他做出一脸无辜的表情。“要不然…”犹豫地“分一桶给你好了。”
以安忍不住翻翻白眼。“叶予风,你明知道我在减重!”他圆圆的脸挥汗如雨,因情绪起伏而震动的
膛几乎将衬衫钮扣绷到最高点。
他依然
脸笑容。“哦,那我就省起来了。还有,我不是叶予风啦。”
黄以安斜一只眼睨他。“天底下还有哪个男人像你这么爱吃冰?”
“什么?我只有偶尔才吃好吗?”通常他都是在专辑录制好后,才一次吃个过瘾,反正接下来会有很长一段休息时间,因此不怕声音暂时
地哑掉。毕竟,吃冰品是他少数的不良嗜好之一,再要放弃,人生就真没意思了。
“你化成灰,我都认得你。”听起来好像在形容踩不扁的蟑螂。
他向上举起两只还拎着冰淇淋桶的手臂“真的,我不是叶予风,刚刚那两个女学生说我一定不会是。不信,你看…”只是她们早已走远,他也没了证据。
原地转了圈,他拦住一对刚从唱片行里买了“寻她”后,走出来的年轻情侣,指着自己道:“哈**沂且队璺纾?枰?以谀忝堑?D盒上签名吗?我很乐意喔。”
年轻的小情侣错愕了半晌,留着小胡子的年轻男人对他的女朋友说:“我没听错吧,这个人说他是叶予风?”
小女朋友配合地说:“我还是阿妹勒。”
两人大笑,手牵着手离开他们的视线。
预料中的结果让他忍不住再次哈哈大笑,眼泪都冒出来了。“瞧,我就说吧!”
黄以安摇了摇头。“真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亏这么多人都声称是你的忠实歌
,我真要怀疑起这几周的流行歌曲排行榜是不是
错了名次。”
戴着
球帽的叶予风--是的,他正是货、真、价、实的叶予风本人--收起嘻皮笑脸后,换上了一个莫测高深的表情。
“恭喜了,以安,你一手塑造的那个忧郁深情的家伙太过成功了。每个人都买他的帐,真是不简单。”他边说边往他们停车的地方走去。
“你在说什么傻话,予风!真正让你成功的原因,是因为你有一副好嗓子。”走到停车处时,黄以安拿出车钥匙,遥控解开防盗锁,打开车门。
“不,好嗓子到处都有…”他低低地说。
黄以安没有听到他最后这句话,因为他急着要把车子开走,以免违规停车被开单。
叶予风直接坐进前座,等黄以安也坐进驾驶座后,便掀开其中一盒冰淇淋的盒盖,拿起自备的大汤匙挖了一勺,急急
进嘴里。哇!好冰。
以安睨他一眼。“芒果优格?”
“不,是酒酿黑樱桃。”他最喜欢的口味。说着,又挖了一大匙。
该死!那也是他最喜欢的口味。“留一半给我。”
很贼的“你不是在减重?”再挖一大匙放进嘴里,让舌头完全感受到冰淇淋在嘴巴里融化的快乐。
“嗯…”黄以安的表情因为处于挣扎状态中而扭曲起来。“嗯…”“听起来好像便秘,别挣扎了。”叶予风说“我的芒果优格会留一半给你。”
以安咆哮,伴随着车引擎的发动。“我对芒果--过、
!”
“喔,那你怎么还买芒果口味?”叶予风挑起眉。
“那是你
代我买的。”少年痴呆啊?
“耶?”楞了楞,表情呆滞。
“你说你要开发新口味。”往右手边偷瞄一眼,可恶!他又挖了好大一匙。
“是吗?”咽下嘴里的冰淇淋后,叶予风将酒酿黑樱桃的冰淇淋桶盖起来,转而打开另外一桶芒果优格。
用他吃冰淇淋专用的大汤匙舀了一大口后放进嘴里。
黄以安边开车边留意他的表情。
咽后,叶予风又挖了一匙放进嘴里含在舌上,品尝着新滋味。“嗯…嗯嗯嗯。”“怎么样?”
“很好吃。”说着,又吃了一大口。
以安松了一口气。那么,这表示他的酒酿黑樱桃可以保住了?“咦!你继续吃你的芒果优格啊。”干嘛把盒盖盖起来?这么快就吃过瘾了?
“以安,我发现了一件事。”他突然很正经地道。
“什么事?”突然间,黄以安脑门一阵发麻。
叶予风重新打开酒酿黑樱桃的盒盖,快速地挖了
一汤匙,送进嘴里,然后
足地笑道:“我想我是个很念旧的人。”酒酿黑樱桃,万岁!
黄以安差点没心脏病发兼吐血。
他身边这男人,多大年纪了?二十八岁,快三十了耶。
却还是一点都没个稳重的样子,还是这么、这么淘气,几乎、几乎就跟五年前他遇到他时没什么两样。
有时候他都不
要怀疑起自己,当年怎么会被那个学生模样的大男孩所感动--尤其是,在他不唱歌的时候?
* * * * * * * *
六年前,黄以安已是唱片界里小有名气的一号人物。
他所培植的新人,不管是在音乐界或演艺界,即使不是大红大紫,至少也都能闯出一定的知名度。
渐渐的,三十来岁的他,逐渐赢得一个演艺圈中伯乐的称号。
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要有媲美伯乐的眼光,除了本身的天赋外,不知得累积多少经验,才有办法从沙砾中淘洗出金子或者蒙尘的珍珠。当然,多少也得凭借一点运气,否则不管在沙砾中淘了多久,最后淘出来的还是没有价值的砂石。
这是个星光汇聚的年代,但是许多闪亮的星星常常只是一颗划过天际的流星,很耀眼,却不能持久发光。生命很短。
黄以安的母亲是一个过气的演员,年轻时曾经担纲某电视剧的第一女主角。当时许多人都以为从此她将要大红大紫,平步青云。
连带的,以安也被引介入演艺圈,当了一名小童星,还拍过几支广告,在电视剧里轧过几个小角。
然而当年的荣景只维持了一弹指的时间。
没几年,女红星星运不佳,小童星也从此乏人问津。
故事收场的
调是灰色的,带了点蓝。
以安十分清楚演艺圈里的残酷与现实。
时常,看着自己旗下的人,他不
会想:
这颗星星会不会发光?
而已经开始发光的那颗又会闪亮多久?会有多少人留意到它们的光芒?
当星星失去了热度,不再耀眼时,还会有多少人记得在流星划过天际的那一?x那所许下的愿望?
多年来在演艺圈中打滚的他,或许是因为看得太多,反而渐渐失去了柔软,只剩下无情的硬坚。
然而也许是内心深处潜藏着一点点容易感伤的性格,教以安在第一眼看到那名在下着雨的杜鹃花台前,弹奏吉他、唱着温柔情歌的大男孩时,心底某种奇异的感觉像是有一股电
窜过他的脑门。
他浑身一僵,进而留意到,尽管下着雨,但那几乎融进了雨声里的那个歌唱的声音,彷佛在宣示着某种接近永恒的诺言。
那是一个三月天的早晨,下着雨,把绽放枝头的杜鹃打进了泥里。
红的花、白的花、粉红的花,点缀在污黑的泥泞上。
那大男孩没有流泪,然而那些沿着他头脸滑落的雨水彷佛即是他的泪水。
那景象让以安看了,也觉得有点忧伤起来。
一开始他以为男孩在学贾宝玉陪着林黛玉葬花。
仔细一看,才知道他是在为自己哀悼。
那时他不能明白他在悼念什么?
多年后的今天,以安还是没有找到答案。
五年前,他不知道当年那个大男孩--如今已然是天边一颗闪亮明星的男人--是为着什么缘故站在雨中一个人弹着吉他?
而今,他的歌声使得沉浸在爱情中的情侣们幸福地流泪。
他的歌声,也使得失恋的男男女女因备觉伤感而伤心饮泣。
不管是悲伤的、
快的,各式各样的曲风,甚至没来由的,就是令人感动地
下一缸子珍贵的泪水,牵动着人们藏得最深的情感。
当然,叶予风的唱片大卖,也让他和唱片公司里依赖他过活的一票人等
出开心的眼泪。
他音乐的成功建立在许多人不同情绪的泪水上。
唯一教人摸不透的,是他自己流泪的原因。
以安从来没有问。因为很多事情一旦掘出真相,就会失去最初当时的美感。
以安觉得,当年那个男孩站在雨中彷佛在流泪的画面很美,他不想忘记那种感觉…
“呼哇!真过瘾!”
耳边一声
足的叹息唤回以安飞到老远的思绪。他斜睨发出声音的人一眼,蓦地睁大一双圆圆的眼睛,惊恐地瞪着他,嘴
颤抖“叶予风!”
“哈你 贡坏愕矫?娜司倨鹗郑?踩皇且幻你泳你br />
“你居然吃光了!”以安不敢置信地瞪着已经见底的冰淇淋桶。距离他吃第一口开始到现在,那不过是十五分钟的事耶!
叶予风眨眨眼。“对呀,我吃光了。”好无辜。他只是埋头一直吃一直吃…没注意到。“呃,我好像忘记留一匙了。”出于愧疚,他立即将放在车座前的另外一桶冰淇淋捧到
红了圆脸、变成圣诞老公公的以安面前,诚恳地赔罪。
却令以安咬牙切齿。“我、不、要、芒、果!”真是…够了!
就是这样,他才不想问当年叶予风为什么站在雨中唱歌,因为倘若问了,破坏美感不打紧,还一定会害他吐一加仑不止的血!他可不想年纪轻轻就英年早逝。
* * * * * * * *
以安看了看手表,想确定他们不会迟到。
先前为了予风坚持要买的冰淇淋,耽误了一点时间。
待会儿要赶的通告虽然不是很重要,但以安这几年来在演艺圈里备受好评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很坚持自己旗下的人不可以迟到。
很多艺人在成名之后,经常会以迟到来显示自己的身价非凡;但在以安看来,那是极不可取的。不仅浪费其它人的时间,也会打坏自己在工作人员眼中的形象。
演艺圈是一个狭窄的世界;在这里,好事传千里,同样的,恶名也会万里远播。
叶予风有一个令他欣赏的地方,就是即使在他初尝成功滋味之后,也从来不曾耍过大牌。他是个相当敬业,也很有自己原则的人。
冲着这一点,以安便会庆幸自己在多年前那个三月天里,为一场雨而临时起意走进久违的校园。
红灯了,他减缓车速。
车子在一个十字路口前停了下来。行人可以通行的绿色人形灯志亮起。
在路口两旁等候的行人像是两个敌对的队伍,正要定向对方,进行人质的
换。只要配上鼓声,场面就会变得很紧张。
车里的冷气呼呼地吹,车外却一片阳光普照,热气蒸腾。
这是个很长的红灯。
他瞥了身旁的叶予风一眼,发现他已经把埋在冰淇淋桶里的脸抬起来--谢天谢地。
他们的车几乎停在斑马线的边缘。
他发现予风也在看着道路两旁的行人,
错穿越这条相当宽广的路面。
他们都没有说话,只是沉默地看着台北城时髦的男女众生,如何在这个舞台上演一场急促而短暂的哑剧。
啊,左边,走来了一个西装笔
的男人,他一手
在
袋里,一手挽着手提公文包,神采飞扬的他似乎正要赶赴一场商业会议;右手边,一个大腹便便的孕妇推着一台有顶盖的婴儿车,脚步稳健地走过他们面前;再接着是一个将衣服穿出许多流行层次的少女,耳上挂着免持听筒,嘴
不停地动,如果没注意到她耳朵上的小玩意儿,可能会以为她是在喃喃自语。
这景象让以安再一次觉得自己有点老了。
尽管免持听筒已经在大街上悄悄地流行起来,然而他就是不习惯在街上对着空气里的电
说话。老式的他还是喜欢拿着手机搁在耳边大喊大吼,连买车也宁愿选择外观保守实用的国产车,因此从来钓不到年轻的美女。怪谁?
注意力又转回路面上。
这回由右而左走来了一个长发女子,那一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美丽长发吸引了他的视线;正想跟予风说他从来没看过养得那么长还能那么漂亮的头发,偏过头去,却发现身旁的人脸色一僵,脸上惯有的淘气与笑谑霎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并且几乎在同一时间推开车门,长腿跨了出去--
以安一愣!他们还在十字路口上,而后头跟了一长排的车,行人通行的绿色人形灯号则开始闪烁加速,警告着剩余的通行时间已经不多。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跟下车把予风拉回来。但当他看见予风追上那名长发女子时,却讶异得什么也不能做。
因为他从来没看过予风
出那种样子的表情--一种包括了惊喜、错愕、恐惧,以及
怀不确定的表情。
他到底看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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