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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意篇第七十七
  【题解】

 本篇是对《祀义篇》的补充和发挥,进一步论述祭祀的作用和意义。

 王充通过追溯各种祭祀的来源,指出人世间所有的祭祀“皆为思其德,不忘其功也”即是说祭祀的意义在于“重恩尊功”两个方面。举行祭祀是人们依照活人赏功养老的道理推演出来的“未必有鬼而享之者”祭祀的目的是为勉励活人尽力,提倡尊崇恩德,是“圣人”实现“功立化通”的一种手段。他生动的比喻说,祭祀就像埋葬一条有功而心爱的家狗,将宝剑献于亡友的墓前一样,不过是为了表达人们的某种心意而已,幷没有什么神怪可言。

 王充把鬼神驱逐于祭祀之外,揭了祭祀求福免祸的虚妄,他在本篇中重申了“人死无知,其不能为鬼”“不能为人祸福”的观点。他在结语中断言:“虽常祭而不绝,久废而不修,其何祸福于人哉!”

 【原文】

 77·1树:王者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卿、大夫祭五祀,士、庶人祭其先。宗庙、社稷之祀,自天子达于庶人。《尚书》曰:“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臣。”

 【注释】

 树:据伦明录杨校宋本当作“礼”可从。

 这几句参见《礼记·曲礼下》。

 类:在常规的祭天时间以外,临时根据情况(如战争)祭天叫“类”《五经异义》:“非时祭天谓之类。”

 禋(因):古代祭天的一种礼仪,先烧柴冒烟,再加牲及玉帛烧之。六宗:说法不一。贾逵说:“六宗者,天宗三,月星也。地宗三,河海岱也。”马融说:“万物非天不覆,非地不载,非不生,非夏不长,非秋不收,非冬不藏,此其谓六也。”《太平御览》五三二引《五经异义》:“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旁不及四方,居中央恍惚无有,神助变化,有益于人,故郊天幷祭之。”王充则指的是上下、四方之间的游神。

 望:祭祀山川称“望”

 臣:据《尚书·尧典》应作“神”引文参见《尚书·尧典》。

 【译文】

 《礼记》说:天子祭祀天地,诸侯祭祀山川,卿、大夫祭祀五祀,士及平民祭祀他们的祖先。对祖先、土地神及谷神的祭祀,是从天子一直到平民都要举行的。《尚书》说:“于是对上帝进行‘类’祭,又祭祀天地四方,祭祀山川,遍祭群神。”

 【原文】

 77·2《礼》曰:“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燔柴于大坛,祭天也;瘗埋于大折,祭地也,用骍犊。埋少牢于大昭,祭时也(11);相近于坎坛(12),祭寒暑也;王宫(13),祭也;夜明(14),祭月也;幽宗(15),祭星也;雩宗(16),祭水旱也;四坎坛(17),祭四方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18),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19)。诸侯在其地则祭,亡其地则不祭(20)。”此皆法度之祀,礼之常制也。

 【注释】

 有虞氏:指舜的时代。禘(dì帝):古代祭名。君王祭祀他所追尊的始祖以前的远祖就称为“禘”郊:古代君王祭天时配以祖先叫“郊”这里泛指配祭。喾(库):传说是尧的父亲。祖:始祖庙,这里指祭祀始祖。宗:宗庙,其尊贵地位仅次于始祖庙。祖颛顼而宗尧:传说颛顼是舜的六世祖,所以舜时把颛顼作为始祖来祭祀而以尧配祭。

 冥:传说是商朝的祖先,契的后代。

 契:参见3·2注。

 稷:后稷。参见1·3注。

 文王:周文王。武王:周武王。

 燔柴:祭天时举行的一种仪式。坛:筑土为台,用于祭祀。大坛:同“太坛”君王祭天的地方。

 瘗(yì义)埋:指把祭品埋于地下。大折:同“太折”君王祭地的地方。骍(xīn心)犊:纯赤的小牛。

 (10)少牢:古代祭祀时三牲(牛、羊、猪)俱全(或单用牛)称“太牢”只用羊和猪(或单用羊)称“少牢”大昭:同“太昭”君王祭祀四时的地方。

 (11)时:指、夏、秋、冬四时。

 (12)相近:据《礼记·祭法》郑玄注“相近”应是“禳祈”之误。禳祈是求神消灾降福之意。坎:挖地为坑,用于祭祀。

 (13)王宫:古代帝王祭的坛。《礼记·祭法》郑玄注:“王宫,坛。王,君也;称君。宫、坛,营域也。”

 (14)夜明:古代帝王祭月的坛。

 (15)宗:据递修本应为“。。”下文“雩宗”的“宗”字同此…(yǒng永):古代一种禳灾的祭祀。幽。。:古代帝王祭星的坛。

 (16)雩(yú鱼):求雨的祭祀。雩。。:古代帝王祭水旱的坛。

 (17)四坎坛:东、南、西、北四方各设一坎一坛,合称“四坎坛”古代帝王祭四方的坛。

 (18)见:同“现”

 (19)有天下者:统治天下的人,即帝王。

 (20)引文参见《礼记·祭法》。

 【译文】

 《礼记》说:“舜时把黄帝作为远祖来祭祀而以帝喾配祭,把颛顼作为始祖来祭祀而以尧配祭;夏朝也把黄帝作为远祖来祭祀而以鲧配祭,把颛顼作为始祖来祭祀而以禹配祭;商朝把帝喾作为远祖来祭祀而以冥配祭,把契作为始祖来祭祀而以汤配祭;周朝把帝喾作为远祖来祭祀而以稷配祭,把文王作为始祖来祭祀而以武王配祭。在大坛上烧柴以祭天,在大折下埋祭品以祭地,祭天地都用纯赤的小牛作为牺牲。埋少牢在大昭下以祭四时;在坎坛禳祈以祭寒暑;在王宫祭:在夜明祭月,在幽。。祭星,在雩。。祭水旱,在四坎坛祭四方。山林、川谷、丘陵能生出云,产生风雨,出现怪物,都称为神。统治天下的帝王祭祀百神。诸侯拥有封地就举行祭祀,失去了他的封地就不祭祀。”这些都是法定的祭祀,是礼所规定的正常制度。

 【原文】

 77·3王者父事天,母事地,推人事父母之事,故亦有祭天地之祀。

 山川以下,报功之义也。缘生人有功得赏,鬼神有功亦祀之。山出云雨润万物。六宗居六合之间,助天地变化,王者尊而祭之,故曰六宗。社稷,报生万物之功,社报万物,稷报五谷。五祀,报门、戸、井、灶、室中霤之功,门、戸人所出入,井、灶人所饮食,中霤人所托处,五者功钧,故俱祀之。

 【注释】

 祭天地之祀:《五经通义》:“王者所祭天地何?王者父事天,母事地,故以子道也。”山川:指山林、川谷、丘陵等神。

 六合:上、下、东、西、南、北。

 钧:通“均”

 【译文】

 君王像对待自己的父亲一样侍奉天,像对待自己的母亲一样侍奉地,根据人间侍奉父母的事例来类推,所以也就有了对天地的祭祀。祭祀山川以下诸神,用意在于报答它们的功劳。根据活人有功劳就获得奖赏的道理,鬼神有了功劳也应祭祀它们。山中涌出云雨来滋润万物,六方游神居处在六合之间,辅助天地的变化,君王尊重它们而祭祀它们,所以称为六宗。祭祀社稷神是为了报答它们生育万物的功劳。祭祀社神是报答它生育万物,祭祀谷神是报答它生育五谷。进行五祀,是报答门神、戸神、井神、灶神、室中霤神的功劳,门、戸是人们出入的地方,井、灶是供人饮食的处所,中霤是人依托和居住的地方,五种神的功劳相等,所以都应当祭祀它们。

 【原文】

 77·4周弃曰“少昊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大木反。使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世不失职,遂济穷桑(11),此其三祀也(12)。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13);共工氏有子曰句龙(14),为后土(15),此其二祀也。后土为社。稷,田正也(16)。有烈山氏之子曰柱(17),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18),自商以来祀之(19)。”《礼》曰:“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夏之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20),故祀以为社(21)。”

 【注释】

 周弃:据章录杨校宋本应作“传或”

 少昊(hào号):传说中的上古帝王,黄帝之子,金天氏。四叔:指子孙四人。重:人名。传说当过木官(木正)。

 该:人名。传说当过金官(金正)。

 修:人名。传说当过水官(水正)。

 熙:人名。传说他接替“修”当过水官。

 大木反:据《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当作“木及水”

 句(gōu勾)芒:即木正。

 蓐(rù入)收:即金正。

 玄冥:即水正。

 (11)穷桑:古地名,传说在今山东曲北,少昊在此地登位。这里指少昊。

 (12)三祀:指报答木正、金正、水正功劳的祭祀。

 (13)祝融:即火官(火正)。

 (14)共工氏:参见31·1注。句(gōu勾)龙:人名。

 (15)后土:即土官(土正)。

 (16)田正:田官。

 (17)烈山氏:一作厉山氏,即炎帝。参见8·6注。一说炎帝即神农氏。参见19·13注。柱:人名。

 (18)弃:即后稷。参见1·3注。

 (19)自商以来祀之:传说商汤灭夏后,废除夏所祀的谷神柱,立弃为谷神。引文参见《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20)九土:九州的土地,即全国的土地。

 (21)引文参见《礼记·祭法》。

 【译文】

 有的传上说:“少昊有子孙四人,名叫重、该、修、熙,他们确实能管理金、木和水。假如重任句芒,该任蓐收,修和熙任玄冥,世代不变它们的职位,于是完成了少昊传下来的功业,这就是报答木正、金正、水正功劳的祭祀。颛顼氏有个儿子叫犁,当火官;共工氏有个儿子叫句龙,当土官,这就是报答火正、土正功劳的祭祀。后土是社神。后稷是田官。有烈山氏的儿子叫柱,是谷神,夏朝以前一直都祭祀他。周弃也是谷神,从商朝以来一直都祭祀他。《礼记》说:“烈山氏拥有天下,他的儿子叫柱,能种植百谷。夏朝衰落,周弃接替了柱,所以把他当谷神来祭祀。共工氏称霸九州,他的儿子叫后土,能安定九州的土地,所以把他当土地神来祭祀。”

 【原文】

 77·5传或曰:“炎帝作火,死而为灶。禹劳力天下水,死而为社。”《礼》曰:“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靈,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戸,曰灶。诸侯为国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靈,曰国门,曰国行,曰公厉。大夫立三祀,曰族厉,曰门,曰行。適士立二祀(11),曰门,曰行。庶人立一祀,或立戸,或立灶(12)。”社稷、五祀之祭,未有所定,皆为思其德,不忘其功也。中心爱之,故饮食之。爱鬼神者祭祀之。自禹兴修社、稷祀后稷(13),其后绝废。

 【注释】

 炎帝:参见8·6注。

 灶:指灶神。

 引文参见《淮南子·泛论训》。

 司命:掌管人生死的神。

 靈:据《礼记·祭法》应作“霤”形近致误。

 国门:指城门神。

 国行:指路神。

 泰厉:指没有后嗣的帝王的鬼魂。据说这种鬼无所归依,常祸害人,所以单独祭它。公厉:指没有后嗣的诸侯的鬼魂。

 族厉:指没有后嗣的大夫的鬼魂。

 (11)商:通“嫡”適士:士的嫡长子一支世代为“士”称“適士”

 (12)引文参见《礼记·祭法》。

 (13)兴:兴起,指治洪水有功。修:整治。这里指举行祭祀。

 【译文】

 有的传说:“炎帝造火,死了就成灶神。禹历尽辛苦治理天下水患,死了就成土地神。”《礼记》说:“帝王为百姓规定了七种祭祀,祭司命、中霤、国门、国行、泰厉、戸、灶。诸侯为封国规定了五种祭祀,祭司命,中霤、国门、国行、公厉。大夫规定了三种祭祀,祭族厉、门、行。適士规定了两种祭祀,祭门、行。庶人规定了一种祭祀,或祭戸神,或祭灶神。”对社稷、五祀的祭祀,没有具体的规定,都是为了思念它们的功德,不忘记它们的功劳。心中思慕鬼神,因此供给鬼神吃喝。思慕鬼神的人就祭祀它们。自从夏禹兴建社坛、稷坛祭祀后稷,其后这些祭祀就全都废除了。

 【原文】

 77·6高皇帝四年,诏天下祭灵星;七年,使天下祭社稷。灵星之祭,祭水旱也,于礼旧名曰雩。雩之礼,为民祈谷雨,祈谷实也。求实,一岁再祀,盖重谷也。以二月,秋以八月。故《论语》曰:“暮者,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暮,四月也。周之四月,正岁二月也。二月之时,龙星始出,故传曰(11):“龙见而雩(12)。”龙星见时,岁已启蛰,而雩(13)。

 【注释】

 高皇帝四年:即汉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据《汉书·郊祀志》、《后汉书·郊祀志》,高祖立灵星祠为八年事。

 祭灵星:杜佑《通典》:“周制,仲秋之月,祭灵星于国之东南。东南祭之,就岁星之位也。岁星为星之始,最尊,故就其位。王者所以复祭灵星者,为民祈时,以种五谷,故报其功也。”王充认为灵星指传说中主管农业的龙星(大火星),祭灵星是为了祈求丰收。祭水旱:意即由于干旱,祭灵星以求雨。

 求实:据递修本当作“求雨,秋求实”

 冠者:指成年人。古代男子二十周岁行加冠礼,表示已成年。

 沂:沂水,源出山东邹县东北,西经曲城南,西入泗河。

 舞雩:舞雩台。古代祭天求雨的场所。

 引文参见《论语·先进》。王充对这段话的详细解释见本书《明雩篇》。正岁:指夏历。正岁二月:周朝以夏历的十一月为正月,所以周历的四月即夏历的二月。龙星始出:龙星初见。指大火星在季黄昏时的初次出现,古代以此作为农事季节的重要标志。

 (11)传:指《左传》。

 (12)龙:指龙星。引文参见《左传·恒公五年》。

 (13)孙诒让说,此文有讹。“蛰”字下“故又曰启蛰”五字。文当为:故又曰:“启蛰而雩。”启蛰:惊蛰,二十四节气之一。

 【译文】

 汉高祖四年,诏令天下祭祀灵星;七年,又令天下祭祀土地神和谷神。

 对灵星的祭祀是由于天旱而求雨,照礼来说这种祭祀的旧名称叫雩。举行雩祭之礼,是为老百姓祈求降下滋润谷物的雨水,祈求谷物有好收成。春天祈求降雨,秋天祈求有收成,一年祭祀两次,这是由于重视谷物的缘故。春天在二月里祭祀,秋天在八月里祭祀。所以《论语》上说:“暮时节,春天的衣服已经做好穿上了,相约五六个成年人,六七个小孩,在沂水里洗洗澡,在舞雩台上吹吹风,一路唱着歌走回来。”暮时节,是四月份。周历的四月是夏历的二月。二月的时候,龙星初次出现,所以《左传》上说:“龙星出现就举行雩祭。”龙星出现的时候,节气已经到了惊蛰,所以又说:“到了惊蛰就举行雩祭。”

 【原文】

 77·7雩之礼废,秋雩之礼存,故世常修灵星之祀,到今不绝。名变于旧,故世人不识;礼废不具,故儒者不知。世儒案礼,不知灵星何祀,其难晓而不识说,县官名曰明星,缘明星之名,说曰岁星。岁星,东方也。东方主主生物,故祭岁星,求之福也。四时皆有力于物,独求者,重本尊始也。审神如儒者之说,求之福,及以秋祭,非求也。《月令》祭戸以,祭门以秋,各宜其时。如或祭门以秋,谓之祭戸,论者肯然之乎?

 【注释】

 而:据递修本当作“亦”

 县官:参见34·10注。这里指汉代皇帝。明星:《独断》:“明星神一曰灵星,其象在天。”岁星,东方也:根据五行说,岁星(木星)是和东方相配属的。古人误以明星为灵星,又误以为岁星。

 东方主:根据五行说,东方是与春天相配属的。

 及:据递修本当作“反”

 《月令》:《礼记》中的一篇。祭戸以:《白虎通德论·五祀》:“祭戸,戸者人所出入,亦万物始触戸而出也。秋祭门,门以闭藏自固也,秋亦万物成,内备自守也。”

 【译文】

 春天求雨的祭祀被废除了,秋天求雨的祭祀仍然保存下来,所以社会上常年举行对灵星的祭祀,到现在一直不间断。祭祀的名称和从前不一样了,所以世人不明白;祭礼废除不用了,所以儒者不知道。世儒考察祭礼。不知道为什么祭祀灵星,因为它难懂也就不知道怎么解释,由于皇帝称它叫“明星”根据明星这一名称,就把它解释为“岁星”岁星,与东方相配属。东方与春天相配属,春天掌管生长万物,因此祭祀岁星,是祈求春天之福。四季对万物生长都有贡献,只在春天祈求,是因为重视根本尊重一年的幵始。如果真像儒者说的那样,求之福,反而在秋天祭祀,这就不是祈求春天之福了。《月令》中规定在春天祭戸神,在秋天祭门神,各自根据合适的季节祭祀。如果有人在秋天祭门神,却说是祭戸神,评论的人能同意这种说法吗?

 【原文】

 77·8不然,则明星非岁星也,乃龙星也。龙星二月见,则雩祈谷雨;龙星八月将入,则秋雩祈谷实。儒者或见其义,语不空生。雩废,秋雩兴,故秋雩之名,自若为明星也,实曰灵星。灵星者,神也;神者,谓龙星也。群神谓风伯、雨师、雷公之属。风以摇之,雨以润之,雷以动之,四时生成,寒暑变化。月星辰,人所瞻仰。水旱,人所忌恶。四方,气所由来。山林川谷,民所取材用。此鬼神之功也。

 【注释】

 明星非岁星:意思是,明星后来是在秋天祭祀,岁星是该在春天祭祀的,所以二者不能混淆。据上下文意“雩”字前疑当补“”字。

 “龙”字与“灵”字通用,声转作“灵”《论语发微》:“《论衡》以灵星为龙星,声之转。”黄震《抄》:“《论衡》释灵星之名,似矣。”

 鬼神:王充指的是“百神”也即是自然的力量。

 【译文】

 不是这样的话,那么明星就不是岁星,而是龙星。龙星在二月出现,就举行雩祈求滋养谷物的雨水;龙星在八月将要看不见了,就举行秋雩祈求谷物有收成。有的儒者可能明白其中的意思,所以他们的话不是凭空说的。雩废除了,秋雩兴起了,所以秋雩的名称,自然就像是对明星的祭祀了,实际上它应该叫灵星。灵星是神,神,讲的就是龙星。众神指的是风伯、雨师、雷公之类的神。风摇动万物,雨滋润万物,雷震动万物,四季使万物生长、成,寒暑使万物发生变化。月星辰,是人们所瞻仰的,水旱灾害,是人们所憎恨的。四方,是气产生出来的处所。山林川谷,是老百姓取得资财的地方。这就是百神的功劳。

 【原文】

 77·9凡祭祀之义有二:一曰报功,二曰修先。报功以勉力,修先以崇恩。力勉恩崇,功立化通,圣王之务也。是故“圣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帝喾能序星辰以著众。尧能赏均刑法以义终。舜勤民事而野死。鲧勤洪水而殛死。禹能修鲧之功。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契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灾。”凡此功烈,施布于民,民赖其力,故祭报之。宗庙先祖,己之亲也,生时有养亲之道,死亡义不可背,故修祭祀,示如生存。推人事鬼神,缘生事死。人有赏功供养之道,故有报恩祀祖之义。

 【注释】

 引文参见《礼记·祭法》。

 序星辰:指了解星辰的位次和它们在不同季节出没的规律。著众:意思是使老百姓办事情了解休作之期。

 义终:善终。指尧禅位给舜,安享晚年。

 司徒:官名,掌管教化。

 除其:指汤放逐夏朝的最后一个君王桀。

 去民之灾:指周文王、周武王消灭商朝最后一个君王纣。引文见《礼记·祭法》。

 【译文】

 大凡祭祀的道理有两点:一是报答功劳,二是敬奉祖先。报答功劳是为了勉励尽心尽力的人,敬奉祖先是为了尊崇有恩德的人。尽心尽力受到勉励,恩德受到尊崇,功业树立教化广布,是圣王的职责。所以“圣王制定了祭祀的标准,凡制定法律能在民间施行的人就祭祀他,凡勤劳国事而死的人就祭祀他,凡有战功安定国家的人就祭祀他,凡能防御大灾害的人就祭祀他,凡能抵御大祸患的人就祭祀他。”“帝喾能了解星辰的位次及出没而使老百姓行事有依据。尧能赏罚分明施刑以法而得到善终。舜辛勤地为民办事而死在边远的地方。鲧辛辛苦苦地理洪水无功而受处死。禹能完地完成鲧治水的事业。黄帝给百物确定了名称,以此启发老百姓共同享受这此财富。颛顼能使黄帝的事业更加完备,契当司徒教化百姓很有成效。冥尽到了水官的职责而死于治水的事业。汤以宽厚统治百姓而放逐了夏桀。文王用文治,武王用武功,除掉了百姓的灾祸。”所有这些功业,普遍地给老百姓带来了好处,老百姓依靠了他们的力量,所以祭祀报答他们。宗庙供奉的祖先,是自己的亲人,他们活着的时候有赡养他们的道义,死亡后按礼不能背弃他们,所以举行祭祀,表示和活着的时候一样对待他们。根据人间的事例来侍奉鬼神,依照对待活人的道理来侍奉死人。人有赏赐功劳供养亲人的道理,因此也有报答恩德祭祀祖先的道理。

 【原文】

 77·10孔子之畜狗死,使子赣埋之,曰:“吾闻之也,弊帷不弃,为埋马也;弊盖不弃,为埋狗也。丘也贫,无盖,于其封也,亦与之席,毋使其首陷焉。“延陵季子过徐,徐君好其剑,季子以当使于上国,未之许与。季子使还,徐君已死。季子解剑带其冢树。御者曰:“徐君已死,尚谁为乎?”季子曰:“前已心许之矣,可以徐君死故负吾心乎?”遂带剑于冢树而去。祀为报功者,其用意犹孔子之埋畜狗也;祭为不背先者,其恩犹季之带剑于冢树也(11)。

 【注释】

 畜狗:家犬。

 赣(gòng贡):通“贡”子赣:子贡。参见3·3注。

 盖:伞形的车盖。

 丘:孔子自称。

 封:聚土为坟称“封”这里指埋葬。

 以上事参见《礼记·檀弓下》。

 延陵季子:季札。参见16·3注。徐:参见16·4注。

 徐君:徐国国君。刘向认为他就是被楚文王所灭的徐偃王。

 上国:参见16·4注。

 以上事参见《史记·吴太伯世家》。

 (11)之:据递修本应作“子”

 【译文】

 孔子养的狗死了,派子贡去埋狗,幷说:“我听说,破旧的帐幕不丢掉,是用来埋马;破旧的车盖不丢掉,是用来埋狗。我贫穷,没有车盖,对于狗的埋葬,也要给它用席子,不要让它的头陷在泥土中。”延陵季子路过徐国,徐国国君喜欢他的剑,季子因为正要出使到中原各国去,所以没有答应把剑赠送他。季子出使回来路过徐国,徐国国君已经死了。季子解下佩剑挂在徐君坟墓的树上。驾车的人问:“徐君已经死了,剑还赠给谁呢?”季子说:“先前我心里已答应赠剑给他了,难道能够因为徐君已经死了的缘故而违背我的本心吗?”于是就挂剑在坟墓的树上而离幵了徐国。祭祀为报功,用意就同孔子埋葬所养的狗一样;祭祀是为了不背弃祖先,报答恩德就同季子挂剑在坟墓的树上一样。

 【原文】

 77·11圣人知其若此,祭犹斋戒畏敬,若有鬼神,修兴弗绝,若有祸福。重恩尊功,殷勤厚恩,未必有鬼而享之者。何以明之?以饮食祭地也。人将饮食,谦退,示当有所先。孔子曰:“虽蔬食莱羹,瓜祭,必斋如也。”《礼》曰:“侍食于君,君使之祭,然后饮食之。”祭,犹礼之诸祀也。饮食亦可毋祭,礼之诸神,亦可毋祀也。祭、祀之实一也,用物之费同也。知祭地无神,犹谓诸祀有鬼,不知类也。

 【注释】

 示当有所先:意即表示应当先祭祀产生五谷的地以报其恩。《礼记·曲礼上》疏:“祭者,君子不忘本,有德必酬之,故得食而种种出少许置在豆间之地,以报先代造食之人也。”瓜:据《论语·乡》应为“必”

 引文见《论语·乡》。

 引文见《礼记·玉藻》。

 【译文】

 圣人知道祭祀的意义是这样,可是祭祀前还要斋戒,祭祀时还要严肃恭敬,好像真有鬼神一样,连续不断地举行祭祀,好像鬼神真能消祸降福一样。实际上这是尊重祖先的恩德和前人的功绩,殷勤地厚爱他们,未必有什么鬼神来享用祭品。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用吃饭时祭地这件事就可以证明。人们将要吃饭时,先谦让,表示应当先祭地。孔子说:“即使吃的是米饭蔬菜汤,也必定要拿出一点来祭一祭,而且一定要像斋戒那样诚心敬意。”《礼记》上说:“伺候君王吃饭,君王要让他先祭祀,然后才吃饭。”吃饭前祭地,就像礼所规定的各种祭祀一样。吃饭之前也可以不祭祀,礼所规定要祭的各种神,也可以不祭祀。饮食之祭和诸神之祀实质上是一样的,使用祭品的耗费也是相同的。知道祭地幷没有什么神,但是还要说各种祭祀都有鬼,这是不懂得类推的缘故。

 【原文】

 77·12经传所载,贤者所纪,尚无鬼神,况不著篇籍!世间祀非鬼之祭,信其有神为祸福矣。好道学仙者,绝谷不食,与人异食,为清洁也。鬼神清洁于仙人,如何与人同食乎?论之以为人死无知,其不能为鬼。假使有之,与人异食。异食则不肯食人之食;不肯食人之食则无求于人;无求于人则不能为人祸福矣。凡人之有喜怒也,有求得与不得。得则喜,不得则怒。喜则施恩而为福,怒则发怒而为祸;鬼神无喜怒,则虽常祭而不绝,久废而不修,其何祸福于人哉?

 【注释】

 道:这里指求仙的法术。

 【译文】

 经传上记载的,贤者所记载的,尚且没有鬼神,何况没有写在书上的呢!社会滥祭不该祭的鬼,迷信他们有神灵能造成祸福。喜好法术求仙的人,不吃谷食,和一般人吃的不相同,是想身心清洁。鬼神比仙人更清洁,怎么会跟人吃同样的东西呢?评论认为人死后是没有知觉的,他的精神不会变成鬼。假使有变成鬼的,和人吃的就不一样。吃的东西不同就不肯吃人的食物;不肯吃人的食物就对人无所求;对人无所求就不能给人造成祸福。大凡人有喜怒,在于对所追求的东西得与不得。得到就欢喜,不得就愤怒。欢喜就施恩而成福,愤怒就发怒而成祸。鬼神没有喜怒,那么即使经常不断地进行祭祀,长时间地废弃而不进行祭祀,对人又会有什么祸福呢?  M.SsVV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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