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火焰,在残舍中烈烈燃烧着,在那火焰中,除了张嘉洋的尸体外,还有沈琳那具因为恶气散出后而迅速腐化的尸体。
火是地狼放的,它还用自己的妖力把烈焰的温度催化到近千度,在这样的高温下,别说尸体了,连钢铁也会融化掉,因此,马啸风并不担心火场被发现后,人们会在里面找到两具焦尸,能找得到的,大概只骨灰吧。
为了让张嘉洋的事和马啸风完全拉不上关系,胡小仙以控魂之术,把张嘉洋尚未完全消散于人间的残魄聚于其尸身之内,又令其写下了遗书,把害死沈琳的经过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然后表明自己忍受不了良心的磨折而放火。
做完这一切后,马啸风和其它两只妖怪才开着城回到建安市中。
一进入城市,地狼和胡小仙就下了车,它们有自己的方法回家,马啸风虽然因胡小仙相赠了一颗清
丹的原因,一身伤势已经好了七七八八,但精神却萎顿得不行,两只妖怪要自己回家他可是巴不得呢,于是和它们告别之后,马啸风便直奔自己的公寓,准备一觉睡到第二天傍晚。
深夜的城市,只有路灯照亮着安静的公路,地狼和胡小仙默默地走着。
“喂,罗迪,你找了个不得了的朋友呢。”
“怎么,狐狸,你看上他了,我可告诉你,我欠了那家伙一次人情,你要是敢吃他心肝的话,我就和你拼命。”
“死狗,我已经没吃人类心肝好几百年了,那种东西吃多了不利健康,而且现在的人类都不健康,要是不上心吃到肝硬化的怎么办,我只是好心提醒你一下,如果没有必要,不要和那人类走得太近而已。”
“为什么?”
“因为那个人,很不得了啊。”
“有多不得了,打架没有我厉害,泡妞又没有我快,我可一点也看不出来他哪点不得了了。”
“那是因为你蠢而已,刚才我用‘正易相法’从他的面相占他的命格,你猜猜我占出什么来?”
“鬼才知道。”
“不知道吧,我告诉你,那家伙是破军凶象入命者,从古有言,凶星入命者,皆是对这个世界产生大巨影响的存在,破军者,败而后立,破而后成,具有改变规则和天命之大能,视为逆天者,你要是和他走得太近,不小心引来天谴顺便连你一块砸,可别怪没有提醒你在先啊。”
“天谴?有意思,我还真没见过天谴什么样子,那要和他多多混在一起才行了,好想看看天谴是什么样子。”
“疯子,你不怕死?”
“你怕吗?”
“…不怕,都活了千几百年了,真无聊,死了也好,只是自杀太麻烦了。”
“我也是,哈哈,死狐狸,难得我们找到一个共同点,找,我陪你喝酒去。”
“好啊好啊,喝完酒顺便陪姐姐上
吧,人家好久没来那个了…”
“…呃,算了,我还是回家好了,陪你睡觉这档事你还是找别人吧,我可不想明天一早起来变成了妖干…”
两只妖怪越走越远,最后,渐渐淹没进城市的夜市中,而在天的另一片,却被冲天的烈焰映红了半边天空。
就在这一半呈深黑、一半呈
红的天空上,突然一道火焰自高空的云层中堕落,来自天际的火焰像一颗流星般地迅速滑落,最后砸入那尚且烧得正炽的市郊残舍之中,轰一声,火焰被炸熄了一大片,乌黑的地上,一个扎着两
辩子的女孩侧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却在这时,沈琳身上散出来的恶气像是找到了新的附着物一般,像千万道虫子朝着女孩迅速地钻了过去,它们用力的,拼命地钻入了女孩的体身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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