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
1、
回忆简直是一滩化不开的烂泥,所以我很少回忆。
说出这话的人我至今都不能确切是谁。我的朋友,我似乎可以称其为同事的伙伴,我周围熟悉的人,他们每一张脸孔上的每一张嘴,都可以一张一合的发出这些字的声音,至少是这样。在从过去一直还持续到现在的交往过程中,我多少了解他们的不屑和同情,他们可以把这些关于记忆以往事件的时光打发在泛黄的啤酒杯或疯狂的蹦迪音乐中。他们以此来进行某种所谓的“想不起”并且用这种感觉很超然自得的方式直指我的鼻尖。
“你,这样总是不行的。”他们中有人这样说。
而不管行不行,甚至常常为其所累,在精神恍忽中数着手中的日子。我仍旧还是不可避免的回忆,陷入这滩烂泥中不得自拔。按照他们的说法,这是无可救药。
我就这么,无可救药的活着。虽然没有大起大落,时间也已经在身上刻下了二十几年的印迹。引以为豪的双十年华在一场寂静如同深夜的英语考试中开始,这似乎在预示着什么,但究竟是什么却又无从谈起。就在我昏昏沉沉从那个考场上下来,一百二十分钟之后,关于我个人的一切都在悄悄改变。所幸的是,没有准备的英语四六级一一擦着边通过,这样得来的生日礼物还不算坏。
那一年开始过一种自己认为很新的新生活。但究竟是如何的新,现在看来也不过是一团加有强烈情绪化的
麻,
糟糟的东西
在一起,可以从细密的
隙中看到斑驳的年少轻狂的影子。
斑驳的年少轻狂的影子,的确是这样。虽然我一直很不情愿用这样的词来形容过去的自己,但毕竟还是用了,而且用得是这般自然。每个人都曾经年轻,就算是现在我也还不老;而那时看起来平凡正常的所作所为为何在今天得到这样一个评价的结果?很多时候也想不明白。若干年以后,今天的我又会得到怎样的一个评价。
惘或者渐进清醒。这都是有些根据又没有根据的。
所以干脆什么也不想,只是回忆。
我的回忆就像他们所说的,如烂泥一样化不开。不过单纯的埋首过去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这比因为想发财就去抢行银来说,至少没有什么公众的危害
。而唯一存在的一点不快就是触及往事时引发的断续的痛感和麻木。这是作为经历者而言的。如果仅仅是袖手旁观的人,那么这一点不快也都不会有。
所以,在大部分东西都
代得清楚又模糊的时候,称其为故事的讲述应该可以开始。了
2、
开始讲述的时间是在已经过去的那个夏天。我和凡在家乡的小城,那个不为人知的小城市的一家冷饮店里。没有开足的冷气,墙壁上的电风扇吹着仿佛廉价的温热的风。玻璃窗外正在下雨,这让天气更加的闷热。我们两人对桌坐着吃冰淇淋,凡已经吃掉了两个,我开始咬自己的第三个。
除此之外店里也没有别的客人,一条黑
狗在各个桌子脚间怡然自得的窜来窜去。服务员居然没有赶走它,料想以为我们是狗的主人。可实际上我们和狗的关系,只是在半个小时前与它一起进来,它等候了很久终于碰到开门机会,迅速的窜进来要一杯冰水或是可乐,如果它可以付账的话。关于这条黑
狗的别的联系,我们扯不上半点关系。
它跑过来用舌头
凡的鞋,凡不太友好的踢了它一脚。狗跑开了,远远望着我们,也许是望着我们手中的冰淇淋。
“说真的,我不喜欢你这样。”凡抬起看过可怜的狗的眼睛看我“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嘛,怎么总是闷闷不乐?”
“其实我是你话,肯定不会成天没事找事的烦。”
“要说真的值得伤脑筋的倒是我,现在什么都还没着落。”
“你知道的,我这个人一直是这样,你倒是真的要好好想想办法。”凡一连说了三句之后我开口说话。之前嘴里含着冰淇淋,我怕一张嘴便是
口
油冒出来。
我今年大学毕业,凡毕业已经一年,都还没有找到像样的工作,也没有钱。
不过说没有找到好工作倒是真的,说没有钱花这对于我总不那么说得过去。事实上我身上从来不少钱用,但是自己出力赚过来的现在却是一个子儿也没有。家里有钱,给的也够花。但我就是没有钱。我以为这也不矛盾。
“想什么,说来说去还是少了钱。”凡咬了一口冰淇淋,还剩一半就丢给那只狗。黑
狗不计嫌跑过来
快的享受着。
“现在感觉是坏了点,不过我还是希望你别放弃了。一路走来不容易。”我说。
“那是。看情况吧。”
那是。看情况吧。凡总喜欢说这两句话,好像什么事情都可以在这两句话之间来个很好的顺承:那是,我觉得是这样,我和你的看法一样;看情况吧,怎么说呢,会有办法的,到时再说吧…
凡大专读了三年,拿了一个文凭,工作也不是没有,换了好多家,晃来晃去一年多。有个词很能形容他,来自
姆的小说《刀锋》中的主人公拉里:晃膀子。
“晃膀子?”
“差不多。”
凡认为我形容得很到位。他确实是在这样。
3、
高三那年结识凡,并且很快成为了要好的朋友,速度之快和友谊之深现在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总之可以理解为一拍即合罢了。
我是转学来的
班生,由于这种那种的原因回到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中学里最后一个学期来到凡所在的这个班,并没有同桌之类的。我坐在最后一排,他也坐在最后一排,我们分处教室的两角,中间隔着好几个人,我身后是教室后门,他身后是垃圾筒。
坐垃圾筒旁的人可想而知并非成绩杰出之辈,中学老师往往处心积虑安排出这样那样的坐位方式,意在资源合理分配。
凡打篮球,水平相当不错,爱看体育台的节目。我连广播体
都懒得做。
就这样到了高考那天。七月里也有下雨的天气,下得绵绵细细,与大气候环境有些
节。
“一起走吧,坐我的车,你这样回去多半会感冒。”我把安全帽扔给一筹莫展的他。由于考点距学校有一段距离,家里破例准我骑着摩托车出来。他戴上帽子,跨过来。
“没想到你还会开摩托车。”
“你以为除了不打篮球之外我就只会看书做题目吧。”
“也不是啦,”凡的声音在急速的风中吼“我以为你只是那种读书的人…”后面的话没听清,差不多不是坏话。
考试一结束,两个人就成为了朋友。他来我家玩电脑,我们一起去水库游泳,骑着摩托到郊外兜风…凡学会了骑摩托车,我始终不会打篮球,凡不止一次要教我,都被我谢绝。
就这样我们过完了一个又热又粘稠的夏天。这个夏天的最后结果是这样的:我考上了大学,他考上了大学,当然各自的学校不同。
4、
我把我的大学四年全部时间(精确一点也有四分之三)都献给了柏拉图、康德、尼采等研究的哲学。当初不知道自己究竟出于怎样的想法选了这个专业,可能曾经道听途说过一些觉得高深莫测的只言片语而受其吸引。比如“人一生不可能踏进两条相同的河”比如“世界万物之构成为超然之理式”比如“哲学的义务在于消除因误解而产生的幻想”…
学习了四年哲学,经历了不下百回的各种考试,幻想还是没有消除。
凡的情况或许比我好一点,体育院校,成天的大部分功课就是跑步、跑步、跑步。我甚至可以在他过去打来的电话中想象他围着四百米跑道一圈一圈不停止的做圆周运动。人造地球卫星的运动方式也和这个差不多。
凡一直试图说服我学习打篮球,我一直没行动。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终究提不起学习的兴趣,感慨倘若一帮人的行动轨迹被一只直径二十来公分的圆球所左右,将会是很滑稽的事情。不喜欢篮球,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就像吃面时会不会喜欢加点酱油和醋,可以说也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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