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报有感话程之
下午本说睡觉,睡不着,看了《作家文摘?老生程之》,颇多感慨!程之多才多艺,真算是无一不知无一不晓。他自小跟乃父学京剧,8岁登台博得“小大花脸”的称号。他形体
瘦,嗓音却是出奇地从容大气“一开腔,那股苍凉已袭将过来,不消说,那一路神奇腔调,便是化自多少年的京剧行当。”
现在的人只知道程前,不一定都知道程之。程前是程之的儿子,是他刚出生时抱给程之的。因为程之年岁大了还没有孩子,就由祖母做主把儿女多的弟弟的孩子给了他。
程之多演反派,唯一的正面角色是《名优之死》,而程之的最后,也恰恰是演完最后一场戏,倒在了后台。历来我很喜欢看程之的电影,程之相貌平平,他的两个大眼袋,也掩不住他的精彩演技。程前是他的儿子,小伙子英俊潇洒,表演功夫却无法和程之相提并论!
配音,程之只是客串,所以我这个孤陋寡闻的观众,却是第一次知道他配音也是顶呱呱!但是提起来,他的声音,我却还能回味。
整个50年代,上译配音群英,大家只是
醉于童自荣,丁建华,称他们为“幕后英雄”;张瑞芳,孙道临,却是台前台后都十分了得。影片《白夜》张瑞芳的大段独白,真叫绝倒啊!孙道临的哈姆雷特配音,无论是他和母亲的对话,还是个人独白,都可谓登峰造极!程之是头牌老生!《作家文摘》介绍:苏联电影《牛虻》29岁的程之配蒙泰尼里,显示了老生的功底。该影片,我看得很早,那时还不太关注配音角色,但是蒙泰尼里和他的儿子牛虻的对话却还留有印象。文章说:“程之用他声音的厚度,成功地转换、呼唤出原片人物的文学意味,即使是反派人物,程之也有他再创造的一套手段”《王子复仇记》里,他给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迪斯配音光听那洪亮磅礴的道白,哪里有半点
气?克劳迪斯对着众人宣布新令一段“程之利用停顿和呼吸控制(类似音乐演奏中的弹
速度),传达出新国王对众人的试探和对真实内心的掩示,配出了弦外之音。”
孙道临配音哈姆雷特王子,从来我就很欣赏,欣赏他配音的潇洒、俊逸、高贵而绝无媚俗气,认为他是堪称一绝。但是文章却说:“具体到群戏和对手戏段落孙道临的声音也不见得凌架于众人,尤其是在程之大
似忠的腔调跟前,孙的哈姆雷特何尝不是在掩示内心的真实?克劳迪斯祷告一幕,哈姆雷特完全可以下手,程之念出了令王子不得不退缩的一份真情:‘…这只毒手涂
我亲兄弟的鲜血,难道天上没有足够的雨水把它洗得雪一样白?——此刻哈姆雷特正持剑立于其后——话上了天,心还留在地上,无心的空话,永远上不了天。’程之的发声字字千钧,音
富有金属的光泽,通体透彻,
恶得堂堂正正,哈姆雷特不得不打消念头的理由在于,他猛然意识到先父其实也不过是个‘罪孽深重’之徒,程之的独白功力,为影片人物厚度锦上添花。”读了这一段,那银幕上的画面,又再现在我眼前,克劳迪斯的台词,我真地能回味,真地还记得清清楚楚,只不过一直并不知道配音是程之!
为此,我刚才又在电脑中搜索:“程之演的电影”居然看到了“演员程之电影台”播放的纪念程之的专集片,演艺界的知情人士,对他的多才多艺和为人,做了各方面的回味和介绍,说他除了相貌不好,其它都好,惋惜他走得太早。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上影演员张萌说:他“唱呀,做呀,跳呀,舞跳得好极了!我的
谊舞就是跟他学出来的!舞跳得好极了,帅得不得了,个头高,身材也不错,西装革履的,大衣一穿,派头得不得了。现在上海
谊舞比赛,没有一个像样的,上海话叫‘帮帮忙”男的连一点范儿都没有,他是帅得不得了!”
附:《王子复仇记》故事梗概——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暴死,母后改嫁叔父克劳迪斯,王位也被窃夺。父王的鬼魂告诉哈姆雷特杀父夺位的就是他的叔父克劳迪斯。于是他怀着极其痛苦的心情伺机报仇,他借演戏的机会揭发了叔父的罪行,阴险的克劳迪斯设下圈套杀害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中的哈姆雷特用尽最后力气终于将恶贯
盈的克劳迪斯刺死。fenfen写于东高地20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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