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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看不像在骗
 最后勉强达成协议…我去烧水,但必须得把二楼厨房门打开,让她听到我走路的声音,以证明我的存在。她说“她总怀疑自己身处梦境”…因为我回来了。

 就陪在她身旁…这一切都太美满了,美满的让她不敢相信。她甚至怀疑自己已经死了,目前的自己仅仅是魂魄,而与我朝夕厮守的小竹楼,则是美好的天堂…我听了鼻子酸酸的。

 昔日那个坚强彪悍的血乌鸦变成这般模样,怎不叫我倍加怜爱心疼?我发誓一定要让她活下去,永远快乐…按照我们预先商量好的计划,血乌鸦下令全寨集结,就在“聚英堂”外的操场上开会。

 我扮作侍从,扶着她进了会场。二寨主“快刀张”见血乌鸦竟然可以下地了…而且精神极好…惊鄂与失望都写在脸上,飞扬跋扈的气焰也收敛了不少。

 只要这位大姑还有一口气儿在,他就不敢轻举妄动。按照我们事先的约定,血乌鸦当众宣布“由于近来身子欠佳,不能亲自处理寨子里的事务,很有必要任命一位代寨主总理一切大小事务”

 “快刀张”一听这话又燃起了希望…论资历,论排行,论武功…无论怎么选,这代寨主之位也定会落在他头上!果然,当血乌鸦宣布了“比武选拔”后,他当仁不让的走到校场中央挑战。

 嘴上说什么“请诸位兄弟多指教”可那脸嚣张样儿摆明了认定没谁敢自认为“玉”当真出来“指教”他快刀张。让他失望了。

 偏偏有个不知死活的小子站出来指教了…当然是化装成侍从的本少爷。“快刀张”不认识我,见我出手挑战,当下问我姓甚名谁。“干你娘的…要打就打,废话作甚!?”

 我摆出一副泼皮嘴脸,这时“快刀张”已经从别的兄弟那儿得知我叫“阿拉丁”是血乌鸦的新任亲随“亲随?大姑从来没用男人作过亲随啊…这小子有问题…”心里这么想“快刀张”

 也就收起轻视之心,沉着应战。以马贼而论“快刀张”实在算个不折不扣的绅士…不但言谈举止颇为文雅,就连动手过招儿也光明正大的紧。先是抱剑冲施了一礼。

 接着下右手白手套掷于地上,最后还要请我先出招…一板一眼,规矩分明。快刀张的武器其实是柄“西洋剑”只因寨子里的兄弟见识短,不晓得那跟细细软软的铁条叫啥名字,自作主张的冠以“刀”名。

 快刀张的剑法着实不错,乃白虎“赛伦王室”正宗派,堪称快、准、狠俱全!只见他脚下进退有序步伐轻盈,左手负于后,右手执剑点挑伸缩,舞出剑花朵朵…

 可惜今天遇上了本少爷,这些花招根本没用…西洋剑又轻又软,固然舞起来优雅华丽,可惜力道太轻。我双手擎起四五十斤的宽背鬼头大砍刀,不去管那眩人耳目的剑花,径自一刀“力劈华山”当头砍下。只听“当”的一声脆响,刀剑相“快刀张”被震得蹬蹬蹬退出三大步。西洋剑也手飞出“噗”的声钉在“聚英堂”门槛上,兀自“哗啦啦”的‮动扭‬…像条被捏住七寸的活蛇。

 脸色由青转白,由白转红,他擦去嘴角血渍,只朝我说了一句话:“小兄弟厉害,张某服了…”

 接着又施了一礼,转身退下…连剑也不好意思捡了,我敬他是条汉子,当下将“西洋剑”取回,亲手送还给他。

 “二寨主不必自谦,小弟今天是占了重家伙的便宜…说到剑技,比起您来可差了十万八千里…”

 “快刀张”知道我在给他找面子,乐得就势下台阶,彼此客气了几句,顷刻间就化敌为友了,正所谓不打不相识,对手若是真汉子,敌人很容易就会变成朋友。我阿拉丁不算好汉,但“快刀张”绝对称得上!

 从那往后,他一直对我忠心耿耿,至死不渝…其实这些干没本儿买卖的江湖人,大多是“快刀张”般的直汉子。与那些天天殚竭虑勾心斗角相互算计的“体面人”相比,他们才算真正的男人。

 当然,好汉多并不等于所有人都是好汉…四寨主“花貂”王小四就是个十足的诈小人。这厮无才无德,光靠着溜须拍马混到了四寨主的椅。我说给“快刀张”的那些场面话,他竟当了真。

 心想“这么个无名小卒仅凭一把子蛮力再加运气就能击败快刀张!?我‘花貂’王小四堂堂四寨主为什么就不能取而代之,混个代寨主当当?”打定主意后,他当即上场挑战。

 取了我的经验,他也想在兵器上占便宜。舍了惯用的匕首,王小四选了一柄更长更重的“缤铁红缨

 我看了好笑,存心想整整他,故意换下鬼头刀,在兵器架上挑了条更重的“齐眉”我换他也换,王小四放下长又改用了方天画戟。于是我又换了柄“九耳大环刀”

 他则换了“紫金娃娃槊”…如是换将下来,当我最终选定一对“走线流星铜锤”时,王小四只好抓起了“九齿钉耙”

 该耙重达四百八十四斤零六两,故老相传乃是当年猪老前辈八戒大侠行走江湖时,降妖除魔所用…堪称镇寨之宝!猪公的兵刃,岂是随便什么阿猪阿狗…譬如他王小四之…用得了的!

 ?任他使足了吃的劲儿也搬不起半寸高。搬不动钉耙也就罢了,这小子还心生歹意,妒忌身高力大如本少爷者。

 趁我一不留神,王小四抬手一蓬石灰粉撒将过来…借着烟尘掩护,他丢开钉耙掏出匕首蓄意行凶。刚刚一个虎跳纵上前来,小西瓜般的“走线流星锤”破雾而出…正中口,将他撞飞回去。

 等我摇着锤子走出烟雾时,王小四儿已经鼻口窜血出气多进气儿少了,毫不犹豫的补上一锤,我砸了他个脑浆迸裂,万朵桃花开…这种人,死有余辜!

 杀他一个王小四,更可在众人面前立威,今后若是有人想造反,就得掂量掂量自己的脑袋够不够硬!宰了王小四儿后,我成了“罗刹寨”的新贵,八百响马的实际统治者。

 庆祝宴会上,我即兴发表了一番简短的演讲。“兄弟们听着!从今儿个起…除了大姑…我阿拉丁就是你们老大了!哪个不服,站出来,用拳头刀子将话!好!

 没谁不服是吧?既然大家认我作老大,从今往后,只要我阿拉丁有口饭吃,就绝少不了兄弟们的!当着我的面儿,有啥就说啥,若是谁敢在背后地里玩的…!本少爷定让他后悔打娘胎里爬出来!”

 我说到做到,之后的日子里从没亏待过这群哥们儿。八百响马也终生追随于我,即便是面对最危险的时刻,也没有一个人退缩半步…晚宴过后,我下召开扩大会议,颁布了酝酿已久的建军大计。

 当马贼成不了大气候,现在又没实力发动战争,不如先成立个佣兵团吧!我把八百响马改编为八个中队,个设队长一名,每中队再分为十个小队,各设小队长一名。改“罗刹寨”为“罗刹佣兵团”

 血乌鸦自然是团长,掌握实权的则是我这个代团长。任命“快刀张”为副团长,总理内务。第二天一早儿,天不亮我就把全团人马拉到校场练…统统只穿背心短,在瑟瑟秋风中摸爬滚打强化体魄。

 离寨子不远有条淡水河,每天早完后,我都要把兄弟们带到河中练习游泳和水中作战。战局瞬息万变,做为一名合格的雇佣兵,必须得在任何环境下都能保持最佳战斗状态。

 除了练兵,我也一直在苦思医治血乌鸦的方法,可尝试了很多法子都没什么明显效果,直到某天到后寨牢房巡视时,我才找到了突破口。我在土牢里发现了三个半死不活的少年血族人…

 是捉来作人质的,都是贵族。这些血鬼生命力极为强悍…两个多月不吃不喝居然不断气儿…赞叹他们生命力的同时,我也想到了个好主意。吩咐随从把那两男一女三个血鬼都放出牢笼,又叫人给他们点儿食物来。

 血族人喜茹饮血,我吩咐手下牵来两头活羊,示意他们享用。三个小血鬼开始还有些拘束,惊疑不定的望着我,不敢去吃,最后实在耐不住食物的惑,细声细气的商量了一阵子,终于决定接受我的好意。

 两人一前一后按住羊,余下的一个则伺机咬断喉咙…三个小鬼合力(说起来我最多才比他们大两三岁)屠杀了两头活羊,就疯狂的噬起来。

 看那血鬼小姑娘含住死羊大动脉血时眉花眼笑的幸福相,我也幸福的眉花眼笑,想象着过会儿我咬断她的动脉血时的景象…等到吃喝足,我又派人送他们去洗澡,换上新衣服。

 没在送回地牢,我把他们安置在后院一栋竹楼里。如是过了半个月,等三个小家伙被养的白白胖胖时,我就把他们带进了秘室…

 进去时是三个人,出来时当然只剩下一个肚皮鼓鼓心满意足的我咯…血鬼皮肤白皙肌细腻,味道也比一般的人类好得远…特别是那个娇小的女血鬼,更是美味至极。

 消化掉那三只小鬼后,我回到血乌鸦的房内,告诉她有办法解毒了,看我不像在骗她,血乌鸦忙问我是何方法。我没立刻回答,沉良久后问她是否在意变成一只血鬼…这是治疗所必须的。

 “管变什么!只要能活下去就行…”她的爽快使我大为吃惊,疑惑的问她为何不在意变成仇人的族类。

 “只要能活下去…就能和主人你在一起。与这莫大的幸福相比,变成血鬼又算得了什么?要知道…我可是一心以为自己死定了的呀…再者说了,即便成了血鬼,我一样可以把那群血族人杀个光!同类又怎样?谁又规定昆仑人不准杀昆仑人,朱雀人不准杀朱雀人!?”我非常钦佩她的答复。  m.SsvV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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