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阿芬对说
虽然,他是我恋着人的爹爹。在当时的我的恋爱的心里面,家庭背景算个他妈个
。那段时间,我看了《简爱》,那个丑的矮小的家庭教师的简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还有那个被关在笼子般的屋子里的疯女人。我特能体味那里面的苦酸。
再有的就是《云海玉弓缘》,我的接触武侠小说,高中时期主要是以梁式武侠为主,特喜欢看开首的那些诗词:问赏心乐事谁家院?沉醉江南烟景里。阿举是典型的梁
。毒手疯丐,大侠张丹枫,楚昭南什么的,云蕾什么的,每天不离口。
我最喜欢的是毒手疯丐,从心底里喜欢。真的希望自己有一双拍遍天下的巨手,把看不顺眼的人直拍到十八层地狱里去。
上气功,主要是缘于对爷爷教我的无名三拳的如何有气感的研究,在心绪好一点的时候,我会坚持练上那么一阵子。
这么正统的拳法全被我用在教训小混混了,我的对女人的同情和施救,大部分都给了街头卖
的小姐了,她们被那些吃软饭的混混们
着,还得拿钱供他们花,太叫人义愤了,所以,我以给我认识的较为喜欢的小姐挣身的正义感,打出了一点黑色的名堂,这以后的我的一些素材被水妖姐发现,用在了她的那部黑色江湖小说里了。
嘿嘿,《猎
创世录》了。丽丽的那个黑老公虽然当时能打过我,但是以他比我大十几岁的历练,仅能勉强得把我打倒,他心底里还是怵着我的。
这是我自
生活里的可以自傲的东西。太子
阿辉阿车都没上完高中,当时的就业热
和下海
使得他们的老子们特别关心起钱这个东东。这两位特厌学的宝贝,早早地经起商来,大概是差不多跟我高二考完大学的时间差不多吧。
由于对他们印象不是很深,所以,一些小事和细节记不太住。当时,应该是91年前后的事,我在学校里没见着扬扬,就一个人在城里瞎逛,在街上遇见阿辉和阿车那俩活宝,跟着一起上了一个
有档次的酒店,喝起酒来。
席间有女人在旁边陪着,是他们打呼机叫过来的。现代化的通讯设备就是这些下海搞官倒的太子
们用起来的。
当时神秘的要命,那么一个小小的东西,一呼就响。当时,也忘了那几个女人叫什么了,好象是曼曼、慧慧的那么叫着。我当时还颤抖呢。喝完酒以后,我就跟着他们指派给我的女人进了单间。
那女人
牛B,都不愿意正眼看我,用我现在的理解,那些在
上先于时代的女人,最喜欢的是钱,谁有钱跟谁睡,本来打算的
好的,跟一个打扮入时的女人
一场,会缓释好一阵子的
劲。
那女人,从精致的烟盒里
出烟来,要我
一
,我说不会。她一脸的鄙夷:看你土了吧唧的,跟辉哥混,也不学着点。
过女人吗?还没等我说什么,她又大冽冽地把外衣
下来,往
上一扔,扭头对我说,你要是童子
,今天把我搞滋润了,还能得点赏钱。
我确定,当时我用力暴了。那女人被我揪住头发,狠闪了两记耳光以后,嚎叫着跑到阿辉的房间门口敲门。
她当时得到的奖赏是又被闪了一耳光,阿辉青着个脸骂开了:恁妈了个B,懂不懂规矩。丧门星的
B。他回房间拿了二张钱出来,摔在地上,又恶狠狠地冲那女人嚷:滚,快给我滚!
阿辉又要打拷机给我找女人,被我拦住了。我随便找了个理由离开了那家酒店。那女人当时的悲哀我当时并不太理解,后来跟小姐们接触多了,触了她们内心里的一些东西了,对她们的同情越发多起来。
阿芬和我接到通知书以后,定了个日子,残缺的快要崩散的五人帮要聚一聚,还得加上兰兰。丽丽也赶巧回来了。饭局还是当时丽丽答谢我抄完《少女之心》,请动扬扬陪我一起饭饭的那小饭店。
不过,饭店改成了酒店,里外里还装上了土气的但却滑溜放光的墙砖。看来,连农村那些先富起来的人都知道紧跟经济和社会发展
,以使自己所倾注的产业越来越做大做强。给我印象深刻的是卡拉OK。那玩意在深圳的彻底放开老女人的
脚步,以时间就是金钱的
开里,完全已经不是最新事物。
但是,在当时的一听到深圳就浑身
抖的我来说,几乎激动得热泪盈眶了。同志们,我是一个热爱歌唱的男人,尤其是在当时的校园里热唱的校园歌曲。到现在那些《外婆的澎湖湾》、《走在乡间的小路上》、《童年》还能唱得嗷嗷的。
还有大陆的原创歌曲《妈妈的吻》,那种学自邓丽君这位被当成
糜先母的气声的加重唱法,让我费了老大劲,才让扬扬给了一个还行的评语。
扬扬把这种唱法发挥得淋漓尽致,她那次在省里做那位歌星的电视节目时,两人还一起同唱过。我记忆这么深刻,主要是缘于一次扬扬
着姣好的体身,躺在我的
上唱《秋千》。
这首歌并没有大面积热唱,我的痴沉
一的喜欢,主要是对扬扬的情恋,连带着这首歌就具有了特别重大的经典意义。
在此全词摘录,并非宣传此歌,而是喜欢扬扬唱歌时的那一种
死我的意态。如果当时我能有DV机,或者比较好的录音设备,我一定把扬扬的娇音
态录下来,做成永久的珍藏。
此歌的歌词让我震撼了(引不住用琼姨爱用的词,喜欢得不得了):童话、记忆、秋千,阳光的蹦蹦跳跳,不亚于朱自清的那“仿佛远处高楼上飘渺的歌声似的”意境。拥抱、燃烧和摇呀摇。
哥们,姐们,你们想一下,那么一个曼妙的身子,一身如水的肌肤,手拿话筒,轻启朱
,空气中尽是那弹弹的音糜,还有脸上
着的一脸的软柔的
离,谁能不心醉身
呢。当时我不仅陶醉了,而且陶醉得不知道自己是一个俗物了。有人说,不会
的男人会先看女人的脸,一般会
的看
,最会
的看
。
要叫我说,
的最高境界就是以眼睛的半闭半睁,用心去感觉
的无处不在的
离,当然得有听觉和视觉的绝妙配合,虽然到了军校以后,战友送别时唱的《送别》和《送战友》也有相当的震憾力。
但是,只就我个人而言,扬扬在我离去时唱的《秋千》已经固
在我的记忆里了,怕是要伴着我走向人的终点了。伤离别时,的确的确是很伤,对着就要长期分离的三个女人,我无话可说。
特别是母亲以她的佛悟,以一种无形的佛力,要把兰兰圈成我
后的永伴,我心不甘哪!我肝肠寸断时,发自肺腑地改唱了在当时有许多农村孩子听都没听过的《信天游》。
我转头,这就走,一走走到看不见头。天地悠悠尽我走,一走走不见头…大地留下痴人梦,信天游带走痴人情。天上星星一点点,痴你到永远。这些词,其实我现在有些已经想不起来了。
但是,扬扬心细,好多我都记不起来的东西都在她的本子上。如果光讲活出自我的话,扬扬的爱情和
的观念,现在的好多前卫女
也到不了扬扬的深入的透视和豁达的程度。
以一般的小女人计,前有丽丽的在她家的另一
上的与我宣
,后有兰兰的与我小菜园屋子的野合,以十六七岁的青春妙龄的心态,哪个女人会仍然是一湖秋水地映照爱情呢,要是咱们弱弱的现代的娇花弱柳遇上了,不光要野蛮力暴,甚至割腕寻死的都有。
不扯我个人的悲伤了,那天是我第一次喝醉。边唱边醉,
后的聚会上,阿芬对我说,那天她也被我的三个女人感动得没走成,要讲陪,那天是四个女人陪着我,加上一个背着我的男人阿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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