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顺江哥
我注意了一下阿东妈和那个自称他姐姐的女孩,阿东妈身着橘黄
无背带式晚礼服,上身刚好围在两腋下,以上部位全祼
出来,整套礼服彷佛维系于她高耸的双峰上,
沟深深可见,双手套着到上臂的同
丝质手套,更是风韵十足。
而那个自称是阿东姐姐的女孩身着绿色
背装,整个背脊至
以及两肋都
出来了,光洁的背上几条带子系着,礼服只遮住她的
部以下和腹部
房和脖子下的
部,是穿得最
的,身材尤为惹火。
我想今晚一定有男人为她而狂。我靠近想更进一步一
眼福,她们两人身旁还有一个年约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她叫那个自称阿东姐姐的女孩为妈妈,叫阿东妈为
!
那个姐姐有了一个十多岁的女儿了?难道年长的妇人与年轻的女人是婆媳关系?音乐响起。此时,从楼上款款走下来一位少妇,看年纪三十有余四十不足,光看长相,就足以让人赞赏不已。
她面
如桃花却又带着少许媚气,美如天仙却贵如王母,像刚三十出头,但她却透
出一种成
与高贵的气质,那是三四十岁女人没有的,她让人有一种像女皇武则天那样母仪天下的感觉,不光我和阿东是她的晚辈。
而下面所有的人都是她的奴仆。而她是这里高贵的女主人,下面这些就是最美最有气质的女人,也要逊她几分。她身着一件黑色的旗袍式晚礼服,紧扣的高领,表明她的严谨和保守。
而丰腴白
如藕的双臂从无袖旗袍中
出来,证明她对自己身材容貌的自信,丰
而高耸却让人觉得无一点赘感,浑圆的
让旗袍微紧的
体身现出
的曲线。
特别是两边的开衩,随着她莲步轻移而摇曳生姿,织绵缎的旗袍让她体现雍容华贵却不失雅致,她的身段让人觉得
感却不俗气,她的面容美丽中含着娇媚。
她的穿着、气质潜含着她作任何事情都给人进可攻,退可守的感觉。一看就知道她是让男人
思夜想却无论何时都不敢向她表明的那种女人。
我心中不自学地拿她与媚姨相比,这两人是我见过女人中最美丽最优秀的。两人不相上下,同样是美丽娇媚、雍荣华贵,端庄高雅,媚姨多三分媚姿,二分华美,一分
感。
可以说媚姨是妩媚至极,增一分则俗了。华美至极,无半分可增了。而此女人相比媚姨则多三分高贵,二分成
,一分端庄,可以说她高贵至尊,添一分则仙了。
成
至顶,添半分则嫌老了。众人的目光都被她夺住。她浅笑
地走下楼梯,阿东说:“她就是我妈妈。”我惊呆了,反应不过来。
好久,当她走到大厅与丈夫手拉在一起时,我才回过神来。问阿东:“她是你妈妈?那个呢?”我指着那个我一直认为是他妈妈的女人。
“她是我伯伯的前
,我伯伯是台湾来的,她也是。他们早就离婚了,但这个公司她们都有股份。那个女的(年轻那个)是我伯伯儿子的老婆,那小姑娘是伯伯的孙女。
这个公司我伯伯股份最多,第二是我妈妈的。然后是那个女人和伯伯儿子的。但你不要小瞧那女人,她在这里还另有一个公司
大的。”
“你伯伯跟她离婚了,她还来这里?”“你的脑筋就是跟不上时代,离婚就一定是冤家对头了?这有什么的,看看,那女人样子比得上我妈吗?”当然是有距离的,但我不作声了。
她叫王妃兰,一个高贵的姓名。她现在的丈夫叫何其宗,一个亿万富翁。那晚上,我的目光被阿东的妈妈所牵引。以后,我好几次与阿东到他妈妈家或是她公司见到她,她对我甚是宠爱。就像自己儿子一样对待。一次,她问我多少岁了,我说25了,她说她已是40了。
她对阿东是最溺爱,但阿东从小就是一个花花公子,是好玩之人。她真没办法。爱屋及乌,她对我也另眼相看。我倒成了她家的常客,多数是我自己去而没同阿东去。
她丈夫何叔叔(我称呼他)对我这样一个有事业心又有灵活头脑却诚实之人不胜赏识,我也常和他谈生意上的事,给他出些好主意。那次,我和阿东一起去,阿东一口一个哥地叫我,王阿姨见我和阿东那么亲热。
而且我对阿东也那么爱护,不
感动得
下泪来,说:“阿东有你这个好哥哥,我真放心了。”
她提议认我做干儿子。有这样美貌高贵的干妈,我自然求之不得。从此,我就亲热地称王阿姨为干妈,称何叔叔为干爹。干妈王妃兰,以她美貌、高贵、成
、华丽、神秘而让这个城市的男人从心里臣伏于她的石榴裙下。
她那么的雍荣华贵,男人们把她誉为B市“蓝宝石”她是市里一个名为“金皇后”四星级酒店的董事长,人们在很多场合中也称她为“金皇后”一些人也把她姓名中的“兰”字去掉,称她为“王妃”
干爹干妈夫
俩对我视如亲儿,一心培养我在商场上的本领。特别干妈对我是严格要求,在生活上她曾说过最讨厌那种醉生梦死不思进取的人,还有那些寻花问柳的人。
她最欣赏我的诚实的实在,说这比什么都重要。***正当我公司开张时,江哥也转业来到这个城市,毫无疑问,这是林副市长帮的忙。
他一进来就到了一个区的公安局当了政委。而姣嫂因原来是随军家属,没有干部和工人指标,林副市长便安排她到一个国有公司搞收发工作。
但不久,江哥就因男女关系被处分,通过林叔叔又调到了市府政招待宾馆做了一个副总经理。我大部时间在料理公司业务,公司也得到了大的发展。
几个月下来,林叔叔给我介绍的几单大的生意,我就把投资给回收了。说实在的,有一个副市长在做后盾,即使没有本也一样可以做大生意。特别一些工程转包,承接府政工程,得到国家经济信息什么的,一转手就是好几十万,上百万。
当然,我明白,这一切都是林叔叔的。而且我对这种生意也不是很感兴趣,因为我知道,这样做是打法律和政策的擦边球,很危险的。
而且,林叔叔不可能还当几十年的领导,我要趁他给我资本时学会在商海里搏击,要靠自己,这样才能实现我来这个城市时那心
澎湃的初衷。
所以,我把凡是林叔叔帮助所赚的钱全交给了他。而我自己做了好几单,竟赚了八九十万,我信心更足了,对自己也有了认识。
而林叔叔对我把全部所得交给他,自己做时,更对我是赞赏有加。在工作之余,林叔叔还是常让我给他驾车,送他到处玩乐。江哥也常陪着一起去。
当然,江哥去时并不只是他自己。而是带上两三个宾馆里的姑娘,很漂亮的,他们两人常换口味。刚开始江哥还因车坐不下无法给我带(因车是五个座位,我们三人再带两姑娘就
了)而有些歉意,倒是林叔叔彷佛是对自己儿子一般说:“别给他带,年轻人不要那么快学坏。”
江哥转业回来也有半年了,但我很少去他家拜访过。更主要好久也没见到姣嫂了,不知道她怎样了,她一直对我这么好。星期天晚上,我想江哥姣嫂都在家吧。不过,我知道江哥很少回家,其实我真正还是想云看一看姣嫂。
于是我买了些礼物,去江哥家。江哥在一个小区的三楼上。在部队时江哥和其它首长走私捞了不少钱,我们都估计他有两三百万,转业到这里的一,他购置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
我走到江哥门口,按了几下门铃,但没有声音,接着我又按了几下,顺道:“江哥,江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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