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逢(二)
复杂城市里的生活一样可以过得很单纯,工作、吃和睡,如此而已。一段忙
的适应期后,接下来就是麻木的重复。
“阿笙啊,我到处找你。”
默笙刚踏入杂志社,就听到老远有人在喊。
“老白,有什么事情?”
老白其实很年轻,是杂志社的另一个摄影师,姓李,因为老说白字所以大家戏称他老白。他哄明星很有一套,所以杂志封面人物的拍摄都由他负责。
“我老婆要生了,明天帮萧大模特拍照的事能不能麻烦你?”
萧筱?默笙有点为难“我是没什么问题,但听说萧筱的脾气很怪,不是
人根本不配合。”
老白也想到了这一点,想了想说:“这样吧,你先去试试,如果实在不行再叫我。”
第二天,当默笙见到冷
动人的萧筱时,她完全呆住了。她对国内的明星不
,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萧筱的照片,不知道她竟然…竟然跟她大学时代的好友长得那么像。
可她的好友是那样一个纯朴而笨拙的农村姑娘,眼前的人却跷着修长的**,抽烟的动作熟练而妩媚…
默笙不敢认,也许只是相像的人罢了。
可萧大模特眯着眼瞅了她一眼,踏着优雅的步伐走来,停在她面前。
“怎么,不认识我了?”
“…少梅?”
“呵!”她讽刺地轻笑一声“可不就是我。”
“阿笙,你跟萧筱认识?真是太好了。”一起来的同事奋兴地说。
“大一的时候她是我的上铺。”
“大学里的上下铺可是最要好的。”萧筱的经纪人也凑上来说。
“不是要拍照吗?快拍吧!”萧筱不耐烦了。
她真的变了好多!默笙一边拍照一边想,镜头下的人不再是那个笨拙得可爱的少梅,那么她是谁呢?
也许谁都不是。一个好的摄影师能够摄取镜头下人的灵魂,而默笙捕捉不到萧筱的灵魂,也许是她功力不足,更也许是镜头下的人根本没有。
萧筱很空
!一种让人绝望无力的空
,也许正是这种空
才使她红得发紫。
拍完一组,萧筱挥挥手。“今天就到这吧。”
“可是萧筱,下面还有…”她的经纪人急切地说。
“就到这儿。”萧筱毫无余地地说,转头对着默笙“我们去喝杯咖啡。”
“久别重逢应该喝酒,可惜最近我的胃出了问题,只好喝咖啡了。”
“呃,喝咖啡很好,或者你应该喝点牛
。”默笙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有太多太多的事想问,却不知道从何问起。
“体身比较重要,节食也要有尺度。”默笙找些不着边际的话说。
“我从来不节食。”萧筱似笑非笑“我酗酒。”
“少梅!”默笙惊愕于她一副自我厌恶的神色,激动地握住她的手,她怎么变成这样的呢?
萧筱反
地甩开她的手,默笙一愣,气氛尴尬而沉默。
“你变了很多。”半晌,默笙涩涩地说。
“是的,还记得大一的时候我暗恋过一个人吗?”萧筱冷漠地叙述自己的故事“有一天我告诉他我喜欢他,他接受了,但他不爱我,然后少梅死了,我现在是萧筱。”
三言两语,蚀骨穿心。默笙一阵心痛,什么都问不出口了。
过了一会儿,萧筱冷讽地说:“你倒没怎么变,还是一副虚情假意的样子。怎么舍得从金光闪闪的美国回来的?”
这话多少伤了默笙,但想一想毕竟是她理亏在先。当年一声不吭就走了,七年杳无音讯,是她对不起她们的友情。“那时候,我是走得太匆忙了…”
“你不用跟我说这些。”萧筱打断她“这些话你应该向何以琛说。”
何以琛?怎么会扯到他?默笙想起那
他和以玫俪影双双“我想他并不在意…”
“不在意?你以为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无情无义没心没肺?”萧筱的声音激动起来“你刚失踪的那几天,他找你找得快要发疯,后来干脆整天在宿舍楼下等,可是他等来了什么?”萧筱目光冷冷地指责她。“来了几个人把你的东西都拿走了,然后告诉他告诉我们,你已经去了美国,可能永远不会回来。”
“默笙,你真狠。”萧筱顿了顿,又说“我永远忘不掉他当时的样子,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绝望到了极点,叫人都不忍心看,他是那样高傲的人,居然会
出那样的表情…”
默笙听得浑浑噩噩,这些事情真的发生过吗?
“也许他是内疚…”
“赵默笙,抛弃他去美国的是你,该内疚的也是你。”
“少梅,你不明白…”
“我有眼睛会看。”
默笙停住不说了,所有的人都以为是她抛弃了他吗?明明不是啊!
明明是他说那样的话…他说他不想再见到她,他说他宁愿从来都不认识她,他叫她滚得越远越好…明明是他!
告别萧筱,默笙走在初夏的街道上,脑中仍回响着萧筱的话。
“他后来一直一个人…何以玫?她不是他妹妹吗?”
他们竟然没有在一起,那她当年离开又是为了什么?
他又是为什么要说那样的话?
摊开手掌,掌心里稳稳躺着的纸片上写着“袁向何律师事务所”的地址。
萧筱说:“也许你需要。”
她不是特意来的,她只是路过。可她毕竟已经站在“袁向何律师事务所”里了。
接待她的小姐抱歉地微笑:“何律师不在所里,请问你有预约吗?”
默笙说不清自己是失落多些还是轻松多些:“没有。”
“那你有什么事情吗?我可以帮你转告,或者…”小姐看向时钟“你在这里等一下,何律师也快回来了。”
“哦,不用了,我下次再来。”默笙走出两步又回头“这是何律师的钱包,请你帮我转交给他,谢谢。”
这就是结果吧。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阿笙,你在国外工作和国内工作感觉有什么不同?”快下班了,杂志社的人也无心工作,闲聊时突然问起。
“呃。”默笙四处张望一下,见头头不在“薪水高很多。”
希罕!吃不到葡萄的同事们立刻鼻孔出气表示不屑。
“你在那边有没有受到歧视?”
“多少吧。”
“其实这也没什么好在意的,香港人还不是看不起大陆人!”大宝从香港回来后感受颇深。
“当自己真的遇到就不会这么想得开了。有次我老板就当着所有同事的面说中国没有真正的艺术家。我一听气极了,从来没有那么真切地感觉到自己是中国人,当场就指着洋老头的鼻子说,你懂什么中国艺术,我们中国人玩艺术的时候你们美国人还不知道在哪里混呢。”
“真猛!有气节!”同事们纷纷拍手,赞口不绝,然后一齐问她“后来你是被什么借口炒掉的?”
“…”默笙哭笑不得“老美虽然自大,度量倒还是和身材成正比的。后来有一天老板居然拿着不知道哪
来的文房四宝来找我要我写几个中国字,说他要挂在客厅。”
“哇,真的假的?”
“阿笙,你的字能看吗?”
“哈,我
了一手郑板桥的绝活,先把墨汁统统倒在宣纸上,再装模作样勾勾
了半天,把那些美国人唬得一愣愣地叹为观止。不过说实话那几个字要不是我自己写的我绝对看不出是什么。”
“你写了什么?”
“尔乃蛮夷!”
扑嗤!有个同事
茶。
一片哈哈声中,远远地有人叫:“阿笙,有人找你。”
默笙转头,被誉为花仙子——花痴仙子的小红八婆兮兮地跑来“在会客室里,好英俊好冷漠好有味道的男人哦。而且一看就是那种事业有成的都市精英青年才俊哎,阿笙,你刚刚回国就泡上了这种好货
,真人不
相哦。”
花仙子的话能信猪都能在天上飞了,一般而言她的话要除以二,有时候还可以乘上负数。
不过默笙十分好奇,她才回国不认识什么人,谁会来找她?
绝没想到是他!
会客室里背对她立在落地窗前的英
男子,竟然是何以琛。听到开门声,他回头,清冷的眸光
向她,淡淡的表情没有一点起伏。
花仙子总算没有夸张,他的确英俊不凡,气宇轩昂,剪裁合体的西装衬托出高大
拔的身材,和以前一样的自信沉着,但又多了几分凌人的气势。
她完完全全地说不出话来。
而他神色镇定从容不迫地点头致意。“赵小姐。”
赵小姐?
默笙真的想笑,然而难度太高。“何…先生。”
远远地比了比椅子,默笙说:“请坐。”
她拿出茶叶,低头掩饰自己的神色,她无法像他那样无动于衷,只能藏起自己的激动“你要喝点什么?”
“谢谢,不用。”他的目光冷峻“我说几句话就走。”
“哦,你来找我…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他停顿五秒才开口:“萧筱。我是她的律师。”
“有什么事吗?”
他口气透着寒意:“赵小姐三天前到鄙事务所时曾说会再度光临,却迟迟不见你来,我只好亲自过来拜访。”
默笙愕然,抬头
上他灼灼的眸子。“你怎么知道…”她并没有留下名字,他怎么知道还皮夹的人是她?
“赵小姐,我恰好有正常人的推理能力。”他嘲讽地说。
也许当律师的都有这种“正常人的推理能力”默笙盯着墙壁:“我是去还皮夹,你既然已经拿到就不用再跑一趟了。”
何以琛眸光一闪。“除了还皮夹,你没有别的事?”
她还可以有什么事吗?默笙怔怔:“没有了。”
“很好。”他眼中仿佛掠过一丝失望,移步到她面前“可是我有事。”
他拿出那个黑色的皮夹放在她眼前:“这里面原来有一张照片,赵小姐知道下落吗?”
当然知道,默笙低头:“有吗?我没有注意。”
“哦?皮夹里除了钱什么都没有,赵小姐如何知道皮夹是我的?”
默笙哑口无言。差点忘了他是律师,善于找出对方言辞上的一切漏
,想骗他先得掂掂自己的斤两。
他欠身:“赵小姐可否把照片还给我?”
默笙突然觉得莫名其妙。他是什么意思?一边摆出一副“你是陌生人”的模样,一边却又讨要她的照片。
“照片上的人是我,为什么要给你?”
“赵小姐,我劝你不要和一个律师讨论物品的所有权问题。”以琛冷冷地说。
默笙气馁,这样的以琛她不熟悉而且无法应付。“照片不在这里。”
“明天给我。”
“明天我有…”
“赵小姐!”何以琛打断她“我想我们都不想和对方有太多的纠
,何不早死早超生。”
早死早超生?默笙默然半晌:“你要那张照片干什么?”
“谁知道呢。”以琛目光沉沉“也许我想把它放在我身边,时时提醒我那段愚蠢的过去。”
愚蠢…是啊,多愚蠢!她居然会有所期待。
何以琛径自做出决定:“我明天会来取,你若没空,可以请别人转
。再见,赵小姐。”
他举步离开,手刚刚握上门把,听到身后的默笙低声说:“等等…明天,我会送过去。”
“好。”以琛面无表情地回头“谢谢你的合作,明天见。”
默笙怔怔的目送他高
的背影离去。不是没想过有朝一
他们重逢会是什么样子,但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连说一句“好久不见”的情分都没有了。
愚蠢的过去吗?
默笙站在卧室里的镜子前,审视镜子里面与她对视的女人。
如果一头短发变长扎成马尾,如果晒黑的皮肤变白皙一些,如果还能毫无顾忌地笑得灿灿烂烂…最重要的是,如果眼睛里减掉这七年多出来的沉郁,添
张扬的天真——那么,她就变成了初上大学刚认识何以琛的赵默笙。
“何以琛何以琛…”
“何以琛何以琛…”
以琛是怎么被她
上的她也不太清楚,以琛更是莫名其妙,反正那时候她就追着他跑。直到有一次他受不了了,板着脸问:“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
换成现在的她大概会羞愧得无地自容吧!然而那时候的她是那么的不知羞,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犹记得以琛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他提到这件事,曾好笑又好气地说,他本来是想用质问的口气让她感到羞愧的,谁料到这世上居然有脸皮这么厚的小女子,反将了他一军。
所以当时法律系的高才生迟迟反应过来后,居然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
她那时候单纯得连借口都听不出,一鼓作气地问:“那我现在先排队,等你大学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
面对毫不讲章法的对手,口若悬河的最佳辩手顿失滔滔,抛下一句“有课”就落荒而逃。
她当然没有就此气馁,可在她想到更好的办法之前,居然听到学校有人在传:法律系的那个何以琛听说有女朋友了,叫什么赵默笙,名字
拗口的。
她一听几乎是飞快地跑到自习教室找到以琛,急忙澄清:“谣言不是我传出去的,你要相信我。”
以琛从书中抬头,目光清明地说:“我知道。”
她傻傻地问:“你怎么知道?”
以琛神色自若地回答:“因为那是我传的。”
这回终于换她瞠目结舌,耳边是他在冷静地分析:“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呵!那时候啊!
镜子里的人嘴角微微弯起,然而笑意还没到达眼底,已经收敛。
茫茫然走到阳台上,看那月朗星稀,明天应该是个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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