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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改变异界的第一步构想
 经过试验得知:使用相克的魔法,能去处这种负面味道。[]

 经过试验,我知道,火系的动植物,都含有一种辛辣的味道,而水系,是辛寒,风系是苦涩,土系是酸涩。

 用水系魔法去杀死火系的动植物,则会去处它们‮体身‬里面怪异的味道,火系杀死风系的动植物,风系杀死土系的动植物以及土系杀死水系的动植物,都会有相同的效果。

 并且,会因为相克魔法在其‮体身‬里面起了一定的反应,使得其‮体身‬里面的,仿佛发生过小爆炸一般,异常滑鲜美。

 不过,有一些植物,因为土壤的原因,能一口气含有四种魔法元素,使得其“五味”俱全,以我现在拥有的魔法系数,根本没办法完全去除它们的杂味。

 只可惜,艾泽拉斯人连相克魔法都不知道,让他们去寻找能吃的食物或是发现这一点,恐怕比登天还难。

 如果不是我这个曾经生活在地球的人,知道属相克的原理,并吃过美味的食物,还在香帕平原了一个月的时间。想必,以后的艾泽拉斯人,还必须嚼木,吃猡莎呢。

 发现了这些之后,我不由地仰天长啸了一声:“艾泽拉斯人的食物从今天开始,要更新换代啦!”

 长啸完后,我的第一个念头便是:用这个方法赚钱!

 在艾泽拉斯里,想要赚一点钱,实在是不容易。在佣兵团、商队中辛苦打上一年的工,所赚的钱,也仅能供一家子吃上一年而已。第二年依旧一无所有,继续踏上打工的路途。

 至于捕杀魔兽,猎取魔晶来卖,则和等级挂钩。

 如果你的等级太低,获取的魔晶等级不高,或者属不好的话,所卖的钱,也仅仅是能糊口而已,想要赚大钱,没有一定的实力是不行的。

 而有了实力之后,就根本不屑于去猎取魔兽来赚钱了,自然有一些城市或者大型佣兵团花大钱来聘请。

 所以,就会有一些冒险团甚至是佣兵团不惜以生命的代价,冒险去寻找并猎杀高级魔兽。

 在这年头,能有赚钱的点子都被商队的天才商人想尽了,能*个人捕杀的魔兽,都被冒险者给捕杀完了,能*团队捕杀的魔兽,都被佣兵团等组织给包了。所以,在这个百亿人口的大陆里,要想赚点钱,还真是不容易。

 我的实力不高,利用人海优势,捕杀一头aa级下阶实力的魔兽或许不在话下。只是,这样做有点得不偿失,捕杀一头aa级下阶实力的魔兽,必须要耗去我大半死灵空间的亡灵手下。

 用这么大代价才换来一个aa级的魔晶,叫我怎么舍得?要知道,这些亡灵小弟,可都是花时间签过来的啊。消耗签这些亡灵小弟的时间,我做任务都能赚回卖魔晶的钱了。

 而如果去捕杀那些B级以下魔兽的话,也赚不了多少钱。

 因为灵魂契约在人间界区域限定的关系,我无法大范围地进行捕杀,只能小范围地摸索猎杀,速度非常慢。而B级以下的魔晶价格非常低,这种速度捕猎的魔晶,所花的时间也不少,还是得不偿失。

 以我这种实力,最应该是上战场,在那里,能以最快的速度,赚到最多的钱。

 只是,我的亡灵小弟们,不仅非常宝贝,而且我自己都不够用,哪还会卖给别人充当打手。虽然每消耗一只都会有相应的补偿,但那么一点补偿还是不配我花去的签订时间。

 俗话有说,一寸光一寸金,寸进难买寸光

 我的时间可是非常宝贵的。

 而且,在战场上充当打手,我曾经就干过,还被俘虏成奴隶了。我不想再重新返回帮别人卖命,再被捕获的话,可没那么好运再逃出来了。

 要去,也要等我懂得了如何使用奴隶契约魔法,取消奴隶契约才行。

 因此,知道了这个赚钱方法之后,我乐得一天没合眼,‮奋兴‬地找了无数的动植物来试验,我甚至可以预知,未来,大米将侵占市场,以更美的味道以及不怕艾泽拉斯虫害的情况下,在灾害季节取代木。并且,各种类,各种青菜将上市,给艾泽拉斯人带来无上的口福。

 别的不说,我至少可以肯定,我将有钱上学了!

 原本一直担心的学费问题,今天终于彻底解决了!

 怀着‮奋兴‬的心情,我在美味佳肴的围绕下,再次踏上了北上的旅途。

 一路上,我将一些风系或者火系属的动植物全部制作成了条,并帖在骷髅小弟的骨架上风干,成为干。

 当然,这些不是我吃的,我自然是吃新鲜的。

 这些,都是我用来赚钱的法宝啊。制作成干,比起动物形态,更容易隐藏我的商业机密。一个秘密,知道的人越少,便越容易赚钱。

 不过,如果别人知道,他们花钱吃的,曾经在死人骨头上放了老久,他们会怎么想呢?

 哈,那是别人想的事情,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管他们知道了后会怎么想呢,我有钱赚就行了。或者,不让他们知道不成了,不知道的话,还会有什么想法?有想法,也是想该如何多一点这种味美的干吃而已。

 又经过了十几天的奔波,我终于来到了香帕平原的边缘。

 至于为什么敢确定是边缘,是因为我看见了一个小村庄。

 命令小弟在离村庄一段距离的地方歇息,我独自跑进村庄,用身上仅有的一点钱,买来了一个口袋,并冲了个凉,换来了一身铠甲,才又回到我亡灵小弟的休息地。

 不是我不想将卖掉,而是,我想卖大钱。我这几天所猎获的并不多,如果卖给这个并不富裕的小村庄,也赚不了多少钱。所以,我宁愿多穷几天,也不愿因小失大。

 反正,我都穷惯了,还能吃到别人,甚至是富豪权贵所吃不到的美味,自然不怕多过几天没钱的日子。

 用袋子将已经彻底风干的块全部装了起来,让好几个骷髅小弟抗起来,跟着我寻找没人的地域,一路朝城市的方向迈进。

 几天后,北方濒临香帕平原的一个中等城市里,一个背抗着一个装东西大口袋的剑士,出现在这个城市的某条大街上。

 这个城市因为临近香帕平原,所以便取名为香帕城。

 香帕城地跨方圆几十公里,也算得上是一个稍大的城市,城里有钱人肯定不会少。

 我背着大口袋,经过几天的赶路,累了在路边歇息一两个小时,饿了就吃由我亲手烘干的块,一路寻找来到了这个城市中心的某处小贩摆卖处。

 来这里,我并不是想摆摊售卖。因为,一方面,摆摊要管理费,另一方面,我可不会傻到像小贩那样,在集市吆喝,那样会降低我商品的价值。

 来这里,主要的原因,是寻找一个信得过,老实却不乏精明的中间人。

 论到赚钱,没有一个小贩不想,论到对钱的感,我想,除了经过商业公会注册的商队之外,就只剩下这些摆地摊的小贩了。

 一天到晚,艰辛无比,赚的那点可怜的钱,还不够某些地下组织的保护费呢。这些,都是生活在生存边缘的人。

 如果有更好的出路,谁愿意一天到晚在众目睽睽之下瞎吆喝,不仅赚不了多少钱,还要受城管队以及某些地下组织的欺凌啊?

 来到集市处,吆喝声此起彼伏,每经过一个地方,我都会受到该摊位小贩的热情邀请,左一句大爷右一句官爷的,叫起来,要多甜有多甜,甚至还恨不得你是他祖宗把你给供养起来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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