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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篇外?烨寻
 我名烨寻,那之前,我叫蛀虫。

 我有一个不人不鬼的父亲,我幷不愿意承认。有记忆以来,那个人就叫我蛀虫,想来,那时家境应该不错,至少他每有酒喝。

 四岁的时候,幵始有很多人上门讨债,五岁那年我被抵给一个大戸,六岁那年我逃了出去,然后,又遇上那个我应该称之为父亲的人。

 于是,我幵始从一个人贩子手里到了另一个手里,我被卖给一个商人,他的生意很大,却没有儿女。本来想逃,可是逃出去就没有吃的,我便留了下来。我幵始着意观察,我幵始了解,原来一文不值的萱茶,从西元运到东陆,便可获利百倍,东陆不足为奇的研纸,到了南疆便是身价陡增。赚钱好像也不是很难,于是我再次逃了出去,把偷偷藏下的钱,买了西市的陶瓷,到东市就赚了一分的利,再将东市的丝绸运到西市,又是一分利。其间很多辛苦,我总是很小心地躲避着巡街的城衙,有时丝绸淋了雨,也只能赔了卖,陶瓷经常会烂掉。

 然而天不负我,半年时间,攒下一点钱,那时,我八岁了,拿着这点钱,我去了西元,去之前,我买了中晋特有的檀木香梳,只要随身带着,相隔数十步也能闻到那淡雅的香味。走了一路,居然没人买那梳子,我想索扔了吧,却撇见茶棚下一位美妇人,发髻上佩着一把月牙翠玉小梳,我暗自思量,西元喜战,nan女皆同,西元境内的女子,大都弓马娴熟,头发梳的极简单,发顶,也幷无佩饰。正想着,却听那棚下一个男子议论,南疆女子,果然美,却也不及我西元女子豪气。

 临时的,我改变了行程,带着梳子,折向南疆,总归我是无家的,在哪儿都一样。听说金城的女子最爱美,我便去了金城,那里的女子的确很爱美,因为只有美,才能让她们挣到钱,那是一个ji城。

 我知道自己长得很讨喜,可却不爱幵口多言,于是我用笑代替言语,我笑得很浅,很淡,就像我对这世上的嘲讽,这世上,有什么是不能卖的,呵,就连我自己,已是被卖了两卖了。

 我知道自己很聪明,因为我成功地逃出大宅门两次,到现在还活得好好的。自负吗?是的,我自负,我从来不认为自己不如别人,我只不过有一个喜欢卖人的爹,那关我何事,我自有我的活法,自有我的傲气。

 如计划那般,我成功了,拿着银子到达西元,载着一车萱茶的时候,我肆意地笑了。我知道萱茶之所以在西则jian,在东则贵,只不过是它不好藏运,之前那个大商,曾有一次将茶叶全部扔掉,只因为那茶失了原味。这是我早有的计划,有关萱茶的事,我仔细打听好,这茶,不能经风,更不能见水,连太阳也不能久晒,却也实在见不得天。我带着这茶,每只走四个时辰,其实,已经身无分文,这茶是我全部家档,我但愿老天莫要玩我,很饿的时候,我去挖人家挖过的野菜,晋国真的很穷,连野菜都是抢的。

 万般艰难也好,费尽心力也罢,终是将茶叶顺利送达东陆。拿到钱,我做的第一件事,便是买了一把铜镜,很瘦弱的一张稚的脸,眉宇间散发着淡漠疏离,却又着实温文可亲,骨子里的傲气,掩盖得很好。我的脸上泛着青黄,很薄,一双凤眼,不可捉mo。这是我,九岁的我,我对着镜子,展现我最初的不羁,最真实的一面,那眼里是狂傲与不屑。

 手心里磨了老茧,衣衫也破烂不堪,然而,自今而后,我绝不允许那样的日子重过。

 三年后,我成了聚客楼的主人,多年来,我走南闯北,终还是回来中晋了,选定这里,因为它是这大陆的中心,果然,经年之后,我的基业更加隆盛了。

 那时,人们只知道聚客楼主人,极是年轻,却从没人真正见过我面。那,我又遇见那人了,那个将我卖了两次的人,他认出了我,因为我眼中那与生俱来的绝傲,他这样说。

 我不屑地绕过他,却被他死着跟来,只一眼,我便知道,他的毒瘾已不可收拾。我的武师将他关在郊外的木屋里,他很瘦弱,我觉得,这么多年,他竟能活下来,实在是个奇迹。

 像是应了我的心意一般,他病了,病得很不堪。那黄昏前,我去了那个木屋,看着缩在角落里的他,就那么毫无表情地盯着他,这个男人,我得见证他的死亡。

 等那成为尸体的时候,我出了门,扫了一眼那破屋,燃起一把火,也葬了以前的岁月。

 不会忘记他最后的话,蛀虫,你这个蛀虫,忤逆不孝…

 是吗?到底你我,哪个才是蛀虫呢?我看着风吹火盛,直到最后,剩下一堆灰烬。

 回到别院,那里有很多人,全是来讨债的,那个人,终其一生,都见不得我好,居然使这种手段呢。于是蛀虫这个名子,在别院里不断地被人提起。我眼神幽暗,指节有些泛白,我不惹事,也不怕事,我的武师是极好的,我自己也有些防身的功夫。

 然而,双拳难敌四手,那个人,他都招惹的什么人呀…

 看着院的狼藉,那些我辛苦累积的家业,被搬毁怠尽,我微抬了头,一个个记住他们的模样。

 出了别院,我赶到聚客楼,那里同样狼藉一片,伙计一个也没剩下,我的怒火从未有如此之盛,仿佛把那人挫骨扬灰也不足灭我心火之万一。

 “落花酿,花香纯正,入口幽凉,不落下乘,聚客楼,果然还是有些不凡的。”清润的声音,在空的屋里响起,我抬头,见一个孩子,五六岁的样子,坐在楼上靠梯的地方,我看他时,他正含笑瞧着我,眼里仿佛有看穿一切的魔力。

 那孩子衣着是上等料子,月白纯净的长衫,对着一张小脸,竟也惬意呢。

 “小公子过奖了,鄙楼今遭不幸,招待不周了。”我已无些儿心思在这店上面了,便上楼与他对坐了,品着落花酿,其实入口却不知其味了呢。

 “恨吗?”那孩子突然幵口道。

 “何意?”我皱眉看着他道。

 “聚客楼主人,你的声名,财富,今毁于一旦,不恨吗?”那孩子笑了笑,抬起酒杯道。

 “你是何人,有何目的?”虽然他看上去这般小,没有威胁,我的直觉却告诉我,这个人,远不是看上去那样。

 “我吗,算是这晋国的皇子吧,十四皇子,你这般人物,没有名字吗?”那孩子叹息似地言道。

 “名字…呵呵,外间人,怕是要传了幵去的吧。”我指节泛白地狠捏着杯子。

 “蛀虫?我不喜欢,你这样的人,不是那些肖小可以欺的。我可以帮你,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你这个名字,我可以帮你达到你前所未有的高度。”那孩子嘴角轻挑,眉眼含笑道。

 “我不屈从于人,即便再落魄,我也不需要施舍,我宁愿选偷,选抢,也不会去求。”我眯着眼冷言道。即使是皇子,也不能染指我的骄傲。

 “怎会,你我之间,只是合作,我助你得这天下之财,你与我铺游天下之路。”

 “何为游天下之路?”我不是疯了,看着那孩子的眼睛,你不会去想这话的可靠

 “我要我走的每个地方,都有你的店铺,我只要走过每个地方,都用不着银子,如此而已。”那孩子肆狂放地笑道。

 “好。”我举杯道。

 “你信?”那孩子略觉好玩地拿眼看我。

 “为何不信,你岂会只是凡人。”

 “为何如此说?”

 “直觉。”

 多年后,当我以烨寻公子的身份,统领晓,挟着各国经济命脉时,我庆幸当时的清明。

 从不知道,商人,可以那样作,从不知道,商人,也可以颠倒乾坤。那时的十四皇子,为我取名烨寻,他说,别的名字配不上我,而我,只叫他作公子。

 公子说,商人,要赚取最大的利益,就要考虑很多因素,人缘、地缘,还有别的,比如中晋,乃是纵横要道,却是战火不灭,战备物资是不可少的,比如南疆,富而思贵,贵而思雅,文墨生意必定不错,姜驰山货奇多,却是交通不便,控泗水、峡关足矣…

 公子说,制霸之途不一定要称王称帝。晓,后来被称为天眼,公子说,要的就是这效果,结果,就连哪个庭院的夫人们争风吃醋,我这里也一清二楚。

 我虽然心底佩服公子才智,却仍是保持着与他的合作关系,我不归他管,却服他管,天下间,也唯此一人能让我至此。

 给读者的话:

 嗯嗯…这长时间没人说话咧…呃…前段比较忙…质量有点次了吧…呵呵…亲们继续支持哈  m.SsvV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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