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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冬桂,又是一只替罪羊
 6月25,武汉几家主要的媒体同时报道了尹冬桂受审一事。长江报报业集团下属的子报头版,这位枣原市长的照片旁边,赫然出现的是“收受贿赂,私生活扑朔离”(武汉晚报)“8万元击倒女张二江”(武汉晨报)的字眼。张二江什么人?作为湖北省天门市原市委书记,张二江去年因受贿近80万元被判刑,更令人震惊的是他曾与107个女人(包括女)发生过关系,因而被斥为“五毒书记”把尹冬桂和张二江联系起来,因为他们同在湖北为官,都是被控受贿,更重要的是,有传言说,尹冬桂曾与100多个男人有染。

 然而,翻开当天的楚天都市报,除了“权钱易”和“政绩虎头蛇尾”之外,报道对尹冬桂的私生活只字未提。都市类报纸总免不了大面积雷同,这是一般武汉市民都习惯的现象,可是为什么对这件事的报道差异这么大?楚天都市报的记者难道粗心得把“私生活”这么重要的新闻点都丢掉了?疑团在我父亲看了报纸之后解开,他忍不住用手指敲着新闻标题大声说:“这是胡扯!尹冬桂我们厂里人都认识,生活作风绝对没问题!”显然,这一次是武汉的主媒体出了问题。不出所料,一个星期之后,7月3的南方都市报以详实的采访对此事作了澄清:《记者调查枣市原市长尹冬桂“生活作风问题”传言,证实均属捕风捉影》,《看守所内独家采访尹冬桂,尹落泪感谢记者还她清白》。

 事情至此,新网相关新闻的评论早已沸沸扬扬。大多数网友表示了对尹冬桂的同情和对武汉晨报报道严重失实的谴责。庭审能够认定尹受贿的数额仅有1。3万元,数额较小,且已全部退赃,和巨贪们根本无从相比(请看:魏怀,中资公司驻澳门经理,贪8000万;李乘龙,1600万;成克杰3000万;耿永祥,苏州海关关长,一个电话,国家损失2000万;慕绥新,1000万…)辩护律师建议对尹作免予刑事处罚或作缓刑的处理。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案子,却能短期内引起全国的广泛关注,只能归功于媒体对谣言的推波助澜了。

 “‘官员出丑,民间看戏’,中国有这个传统。每当有贪官被抓,坊间传最广的却会是他们的风韵事,而媒体也会对此津津乐道。”枣市委宣传部的一位官员道出了实质。受众有甩不掉的劣,喜欢偷窥,喜欢幸灾乐祸。于是某些媒体就一边高喊着“引领舆论,开启民智”一边投其所好。谣言可畏,因为“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一群凡人,甚至一群好人,都可能在不经意间酿就罪恶,这种罪恶,人人都有参与的可能,却没有承担后果的责任。既不知如何惩处,更不知如何防范,所有的伤害只有受害者一个人背。与谣言相比,不负责任的媒体不仅可畏而且可恶。记者究竟是先带着主观上空想出来的新闻点去搜集事实,还是以采访得到的事实为依据提炼新闻点?这是不学新闻都能回答的问题!武汉某报记者直言,他们当时就是为抓这起“女市长和100多个男人有染”的猛料来的,可见不是不懂怎么采访,而是为了吸引眼球明知顾犯。

 尹冬桂案还可以看出,中国人有一种不健康的心态,对腐败习惯了,麻木了,某个限度内甚至可以容忍了,但是对男女关系,依然感,猜忌,道德至上,毫不宽容。网友普遍认为像尹这样的官员算是“很清正廉洁”的,仅受贿1。3万元,而且已经退赃,简直就是“好官!难得的清官!”然而,谣言传播的时候,很多人却都在添油加醋,为丰富汉语言作贡献,以道德家自居,肆意践踏当事人的隐私权,名誉权和人格尊严。鼓吹法律不保护违法的人,法律不保护不道德的人,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法律的常识,更暴了人的阴暗面,无知加残暴。

 尽管今中国已经十分开化,一夜情、婚外恋早就司空见惯,但在一般人的道德观念中,依然是罪恶的,尤其是与人偷情,更是罪恶中之尤大者。与有关的贬义词大多为女字旁,也可以看出人们对待女的出轨有多苛刻,使用的是和男完全不同的尺度。这让我想起台湾的著名美女立委璩美凤,她没有拿台湾人民的膏血为自己置私邸,买私车,办公司,办移民。爱光碟事件中,璩美凤没有伤害他人,没有违反法律,只是因为违背了大众的成见和习惯就遭受一波又一波的谴责,隐私权,名誉权遭受严重的侵犯。道德家们为了维护一个虚无缥缈的道德观念便忍心戕灭一位女的灵魂“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可见道德的本有多么地‮忍残‬。无怪有人感叹做女人难,做当官的女人更难!如果没有有良知的新闻人为尹冬桂澄清谣言,恐怕她要成为第二个璩美凤了,恐怕遭遇比璩美凤还要惨,因为谁也不知道,有了媒体的推动,谣言传到后来会是什么样子。  M.SsVV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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