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告居民通知书》
“从2013年1月9
起南泉供热车间9#换热站水箱被
空多次…并于2012年12月28
上午…制定好一份整改计划。”
以上便是你们所言片段,按照你们的说法,问题产生时间为2013年1月9
,而发现问题并整改的时间却比产生时间提前十余
。我不由得产生疑问:你们是如何未卜先知的?久经思考,未能得出结论,只好作出假设:
1、本次事件(水箱
空导致停暖6次)是你们事先策划好的,目的就不得而知了,大概是为了掩饰不可告人的秘密吧。
2、在本次事件之前,已发生过多次类似事件了,因此才会闹出“穿越”的笑话。
第一种假设有些“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不再做论述。至于第二种假设,我认为还是可以说得过去的。也就稍稍赘言吧。
(以下均以第二种假设为基础)身为一个北方人,我们都应该知道,暖气是冬季提供的。那么,类似的事件至少是在去年(2011年至2012年)发生的,为何要
至如今才做整改?是你们的效率太低;还是居民去年都过于愚笨,未能想出通过放水来提高温度的;抑或是你们一向仁慈,不愿说出真相。
按照你们通知书第二段所述,至今未能提出整改方案,即十余天未能探讨出究竟,这未免也太慢了吧。我想,你们公司的标志一定是绿色的,因为在中国,绿色代表慢,如中国邮政。而且,这种事件发生不是一次了,你们应该很久以前就研究探讨整改事宜,在夏季施工,而不是大冬天的商量这种不着边际的方法,即使有了对策,也不能立即实施,这便会造成延迟,产生新的矛盾。
通知书第三段写道:“这种做法是不科学的,原因如下”(原因略去)。我想请问你们,何种做法是科学的?我认为建设
的意见远好于瞎扯淡。如果你们的商量整改是科学的,那我们还是继续不科学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通过实践,才能确定这个方法的合理性与科学
。排水增温是经过很多家庭实验的,效果极佳,至少使用者感到了舒适。而你们所说的整改计划不知何时能够实行,在实行前一切都是空谈。
习近平提出空谈误国。可见,你们危害的不仅是“不热用户”的利益,更是整个国家的利益,如果长久如此,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何时能够实现?如果一直不能实现共同富裕,责任是否应该归咎于你们?你们能否担当得起?
从人民的角度出发,你们也是理屈的。我们使用暖气,不是的,是
纳过使用费的,我们属于消费者。暖气不热,如同馒头被染
、
粉加入三聚氰胺、吃的胶囊是皮鞋一样。你们可是千古罪人啊,你们不仅损害我们的经济利益,更是危害我们的体身健康。你们就是和谐社会中的毒瘤啊,不除不快。况且,我们
钱你不供暖就是偷工减料,就是缺斤短两,你们要么补偿,要么退还部分费用。不论哪个,都是需要你们退钱的,但是你们至今没有补偿,还变本加厉,加收暖气费。这是何道理?为什么受伤的总是理应享受的上帝?
既然你们不愿补偿,我们只好自作主张,本着自主创新原则解决疑难。
望广大工作人员给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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