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长白山上
亚洲有三大雪山,分别为中国的长白山、峨嵋山以及日本的富土山。
长白山是我国与五岳齐名、风光秀丽、景
人的关东第一山,因为其主峰──白头山多白色浮石与积雪而得名,素有“千年积雪万看松,直上人间第一峰”的美誉。
长白山古老而神奇,有着悠久的历史和许多动人的传说,它屹立于关东边陲,千万年来在大自然神奇力量的雕塑下,形成了峻岩、奇峰、天水、瀑布、温泉、河
以及遮天蔽
的林海,以其古朴和自然闻名于天下,成为当之无愧的华夏名山。
虽然长白山山势险峻,历史上一直交通不便,不如关内名山以名胜古迹、亭阁碑文而驰名天下;但是山中那些为数不多的古迹,却使人觉得奇中有珍,难能可贵。
而在长白山丰富的自然景观中,天池是最具风姿、最为壮丽和最具有神秘色彩的。
天池的上空经常云雾缭绕,置身其中使人感觉如腾云驾雾一般;白云在脚下飘逸,给人一种神秘莫测、飘飘
仙的美感。
其气候亦多变,多云、多雾、多雨、多雪,因而不仅把天池妆点得美丽动人,而且更加虚幻神秘,
迷茫茫。
尤其盛夏季节,风雨不定,变化频繁,有时一
之内、甚至一小时之内就可能发生几次变化;雨后天池的景
格外
人,池边群峰竞秀,山野如洗,池上霞光万道,长虹当空,池中奇峰倒映,波光粼粼。
此时林随风就站在天池前,观看着这里似幻似真的美丽景
,他身后则跟着一群蹦蹦跳跳的孩子,苏灵、妲己、王雷正在那些孩子的身边与他们笑闹着。
而韩香和韩剑则是在一旁的石头上盘腿打坐,自从跟林随风从澳门回来之后,他们两个人就成了练功狂人,除了吃饭、上厕所、睡觉之外,几乎所有的时间都用来练功,让妲己和苏灵因为少了两个可以一起胡闹的人而向林随风抱怨连连。
不过韩剑和韩香两人的进步是有目共睹的,仅仅两个月,他们两人的修为就已经赶上妲己的水准了。
起初妲己十分在意,毕竟输给比自己小那么多的孩子实在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情,但是天
好动的她怎么也无法像他们那样静下心来修练;时间一久,妲己也就不在意了,还是继续和苏灵一起逛街以及照顾那些孩子。
而林随风则用赢来的巨额资金在长白山的一个山谷中,秘密建造了一个地下城市。
毕竟这里是属于保护区的范围,所以他没有雇用任何人,完全是由他自己开凿出来;至于大量的生活用品以及各种高级的教学用具等物品,则是陆陆续续被送到这个小型的地下城市,而这个过程就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由于妲己等人赢来的钱比林随风预计的高出很多,所以林随风将这些钱都交给王雷,并且让他开了一间大公司,以便为那些孤儿
后的生活做准备。
同时林随风也在长白山附近盖了一所十分庞大的孤儿院,其中各种教学设施以及生活设施都相当完备,还为这个孤儿院所附设的学校聘请了最好的老师。
随后一段时间里,林随风不断将一些孤儿送到这个孤儿院来,而那些最先跟随林随风的孤儿则被安排在他所开凿的地下城市中。
因为他们在知道林随风的能力之后,纷纷表示希望能跟随林随风学习他的功法;而林随风开凿地下城市的目的也正是为了多培养一些修真者,毕竟现在的修真者比起古代实在是太少了,而且大部份修真者的实力都不高,再说他也希望这些孤儿能有保护自己的能力。
于是林随风决定让那些最早跟随自己的孩子先踏入修真之途,以后再从孤儿院里的孩子中慢慢寻找人员加入;而全国各地的孤儿也依照林随风的计划,慢慢被集中到他所开设的孤儿院里。
这是一个大工程,所以林随风也不急着完成,他只是逐步将那些孤儿带到这里。
这些日子以来,那些学习修真的孤儿,白天都和孤儿院的孩子一起学习基础知识,等回到地下城市的居所之后,就由王雷教他们修真的功法。
这个时候的王雷已经达到辟谷中期的修为了,而他当然是在林随风的帮助下才能进步得如此神速;再加上林随风将自己所会的修真功法全部教给王雷,因此王雷目前的实力虽然不太强,但是以修真的知识来说,他却已经是大师级的了。
其实跟着林随风修练心源力的孩子并不多,包括韩剑和韩香总共也只有五个人罢了;其中韩剑和韩香两人进步的最快,其它孩子虽然也很刻苦修练,但是却不像他们两人进步得这么明显。
而林随风之所以没有教所有孩子修练心源力,主要是因为他自己对修练心源力的理解也才刚踏过初始的阶段罢了,对于以后的修练目标还没有确切的方向,毕竟以前没有人拥有过这种力量,所以他认为要等到自己修练到一定程度后,再大范围的教人学习心源力比较好。
想要在长白山开凿地下城市也是有风险的,因此在这一段时间里,天狼星理所当然是帮他把风的最佳选择。
自古至今,人们在长白山的天池里曾多次发现怪物;关于天池怪物或怪兽的问题,并非是新闻,而是早有的旧闻轶事。例如《奉天通志》、《抚松县志》及《长白山江岗志略》等清末成书的方志中均有专题记录。
其实这些被人们所发现的奇异生物有很多都是太古时期的异兽,虽然林随风在长白山中没有发现像先前那种大型的太古异兽聚集地,但是仍然有不少生活在寒冷气候下的太古异兽在这里生存。
天狼星在林随风开凿地下城市的过程中,一直都在长白山内
跑,因此牠几乎跑遍了整个长白山山脉,最后甚至还抓了几只太古异兽回来看门。
天狼星一共带回三只异兽,其中一只长着狗头、羊身、豹爪、蛇尾,虽然看上去有点怪异,但是这只异兽十分温驯,孩子们和牠
了之后就一直
着牠玩,而牠也很乐意和那些孩子腻在一起。
另外两只是长着鸟头、犬身,还有一对翅膀的异兽,名叫“幻”;这两只异兽平时都在地底城市的入口看门。
此外,林随风还在城市的入口处布置了一个大型阵法,将整个
口隐藏起来,同时也可以防止一些野兽闯进城市里面;而这个阵法也具有防御能力,能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破坏,那两只叫做幻的异兽也会在孩子们离开地下城市的时候,负责暗中保护他们。
安排好一切之后,林随风总算松了一口气,这段时间以来他忙得昏天暗地,完全没有时间好好修练;而王雷、妲己和苏灵也被一堆事情占去所有的空闲时间,如今一切都上了轨道,林随风便将剩下的事情交给王雷一个人去办。
林随风站在天池旁边,吐出一口长长的气,说道:“呼,终于完成了!”那副模样彷佛是要将多
以来的劳累一并呼出体外一样。
林随风暗暗想道:“是该准备一下了。”
自从林随风碰到司马无心以后就一直不断的战斗着,即使到了西藏也是在不停修练,回来以后又发生了一大堆事情,所以这么长一段时间以来,林随风都无法考虑到营救萧雪婷的事情。
本来在他的计划中,一旦从西藏回来以后,他就要直接到萧家将萧雪婷救出来,可是总是有事情将他拖住。
而长时间的分离不但没有让林随风心中对萧雪婷的思念变淡,反而变得更加浓烈,他恨不得立刻飞到萧家和萧雪婷相见。
可是他知道,如果自己这么冒冒失失的跑去的话,恐怕除了被海扁一顿以外,自己什么也做不了;毕竟萧家再怎么说也是一个修真界的大家族,虽然家族中的高手不是很多,但是实力跟他差不多的高手起码也有三、四个,自己就这样冲到那里的话,绝对占不到便宜。
所以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林随风都在他所开凿出来的地下城市中的一个房子里,制作各种需要用到的法宝和玉符;这次他准备到萧家去救人,虽然没有打算和萧家的人大打出手,但是如果他的行踪被萧家的人发现的话,人家应该也不可能善罢罢休。
林随风的储物戒指中已经装
了各式各样的一次
攻击玉符,这些玉符的特点就是威力大,虽然只能使用一次,却能产生那些高级法宝攻击时的效果,不过因为它们是消耗品,所以不能重复使用。
在制作完这些东西之后,林随风打算为自己制作一把飞剑,当初夺来的那把飞剑已经被他做成护身的法宝──龙凤心佩送给韩剑和韩香,因此他手里连一件攻击
法宝也没有,这样和人打起来的话,他就有一点吃亏了。
毕竟光是单纯使用大威力的攻击
法术的话,所要消耗的力量实在是太多了,如果只是对付一、两个人的话,还可以用那种方法,但是要对付一大群人的话,恐怕林随风会被活活累死。
林随风不
伤脑筋起来,毕竟制作飞剑的材料十分难得到,就连林随风一开始得到的那把飞剑,也只是用一些在修真界算是普通的材料所做成的。
再说,就算是“普通材料”也不是在俗世之中所能得到的,光是千年
铁就非常不好找,再加上其它一些林随风连听都没听过的材料,就让林随风更加烦恼了。
就是因为飞剑的材料如此难找,所以在目前的修真界中,即使是金丹期的高手也很少能使用飞剑。
林随风不
感叹目前地球的环境变得越来越不适合修真了,环境的剧烈变化使得很多形成某些天然宝物的环境被破坏,随后这些天然宝物也变得越来越少。
他根据九尾妖狐的记忆得知,在两千年前,像他之前得到的那种飞剑在修真界根本是随处可见,很多低级弟子几乎是人手一把,当时那种飞剑是最普通的法宝,但是就连在当时也有很多顶级法宝,许多名门大派拥有的顶级法宝都在数十件以上,而且威力比起如今残留下来的那些顶级法宝还高强许多。
根据九尾妖狐的记忆,像苏天宇的混沌盘那样厉害的法宝,在两千年前连前五十名都排不上,可是现在却能位列十大顶极法宝中的第二位。
林随风经过再三思考后,决定要等他将材料收集齐全并炼制出自己的飞剑之后,再去萧家救萧雪婷,毕竟有一把好的飞剑的话,虽然在攻击力量上提高并不多,但是却可以大量减少林随风心源力的消耗。
此外,在制作法宝的同时,林随风也开始增加他的另一个体身──九尾妖狐之身的力量。
在这段时间里,他一直都将九尾妖狐的体身放出体外,然后用心源力帮助九尾妖狐体内产生的新内丹
收天地元气的能量;即使如此,九尾妖狐的力量也恢复得十分缓慢,毕竟几千年所累积下来的力量,不是林随风几个月就能补回来的。
所幸林随风先前用心源力作为核心,帮九尾妖狐在体内所凝聚而成的新内丹在质地上比牠以前的内丹好很多,而且这个新内丹产生的力量十分纯净,没有以前那种浓厚的妖气。
林随风每天就像一棵树一样“长”在九尾妖狐大巨的体身上来回走动着,苏灵看到他这个样子,笑称他为“狐狸寄生虫”
现在九尾妖狐已经恢复到相当于一个元婴中期高手的力量了,但是比起牠以前还是差了很多,因为九尾妖狐的全盛时期,其力量几乎相当于一个合体期高手的实力,甚至有可能更高。
在学习运用九尾妖狐的体身的过程中,林随风发现他竟然能用九尾妖狐的体身变换成*人类的形态,而且变化后是一个超级大美女,其容貌丝毫不逊
于妲己,只不过比妲己多了一些狐媚之
。
林随风初次变身为女人的形态时吓了一大跳,他马上就变回来了,因为他担心如果变不回来的话,恐怕要一直当人妖。
林随风没有告诉任何人他能变身的事情,他知道要是让王雷和妲己、苏灵他们几个知道的话,不晓得他会怎么被取笑呢!
同时林随风也学会一种兽化技巧,这种方法是当他使用心源力的时候,可以将九尾妖狐的部份能量和自己的体身结合,这样他就可以同时使用自己的心源力以及九尾妖狐内丹的力量了。
不过在使用兽化技巧时,他体身的一部份会出现兽化特征,譬如他的脸上会长出一些
发、犬齿会变长,就像野兽一样。
此外,他的脸上还会出现奇异的花纹,双手的指甲也会变得又长又利,整个人看起来就好像是野兽一样,身上有一部份还会长出野兽般的皮
,就像是穿了一件紧贴着体身的皮衣似的。
不过,最让林随风郁闷的是,他兽化之后竟然长出了一条火红色、
茸茸的狐狸尾巴,每次林随风看到这条尾巴时,都有一种濒临崩溃的感觉,要是在和别人打斗的时候不小心
出尾巴的话,大概会让对手笑死吧!
这样一来,每次在他变身之后,
子上的
股部位都会被这条尾巴戳破一个
,那多丢人啊!
可是,如果不想要
子破
的话,他总不能在每一件
子后面的
股位置上,多挖一个专门为尾巴留下的
吧?
因此林随风看过那条尾巴之后,很坚决的对自己说道:“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绝对不要兽化。”
这天,林随风制作完法宝之后,就和天狼星躺在孤儿院中特地为他们留下来的房里的沙发上,只见林随风懒懒的将头靠在天狼星
茸茸的背上,嘴巴还不断朝手中的苹果发动猛烈的进攻,而天狼星的嘴里则
了三只鸡腿,看牠的样子,一张大嘴似乎快被鸡腿
爆了。
这一个月以来,林随风和天狼星都在疯狂的修练,为了节省时间,他们整整一个月没有吃任何东西,所以他们俩馋得几乎连看见树皮都想上前去啃两口。
今天在完成所有一次
攻击法宝的制作之后,林随风和天狼星终于松了一口气,他们一跑出闭关的地方就开始大吃大喝,看起来就像是饿死鬼投胎一样,只差没把桌上的盘子也啃光。
苏灵和妲己目瞪口呆的看着一人一狼彷佛猪八戒转世一样,疯狂的将桌上的食物扫进肚子里,随后林随风拿起几颗苹果和天狼星跑到客厅里,而天狼星则在临走前将最后一盘鸡腿也叼走,最后只剩下妲己和苏灵两人坐在那里互相干瞪眼。
林随风一边吃着东西,一边看着身前的电视,这一年多来他几乎已经快要
离现实社会了,因为他不是在深山老林中打转,就是在山
中修练,对于最近发生的事情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突然,一则新闻报导吸引了他。
新闻报导道:“历届以来,最大的拍卖会即将在上海蒲东地区一个最大的拍卖场所举行,届时会有大量的奇珍异宝展现在世人面前。此次拍卖会最著名的几件拍卖品为世界上最大的夜明珠‘世界之星’、世界上最大的钻石‘宇宙之心’、世界上最完美的天然艺术雕刻‘梦幻之塔’、世界上最大的红宝石‘天使之泪’,以及到今天为止,来历仍然是一道谜的梦幻的‘奇迹之石’。”
接着新闻又报导道:“除此之外,此次拍卖会还出售各种世界上十分著名的物品,这次出售的所有物品是由世界各大博物馆以及各国著名的收藏家所提供的,其中收益的一半将捐献给几大国家所联合进行的宇宙开发计划做为资金…”
林随风完全被这条新闻吸引住了,林随风先前就已经知道这个宇宙开发计划了,这是几个大国一起进行的一个合作开发火星计划,而这个计划是在去年年底被提出的。
不过林随风认为这个目标现在才只是迈入起始阶段而已,以地球现在的科技来看,想要真正开发宇宙、想将人送到火星上去生活,就算再过个几十年,恐怕也只是痴人说梦罢了。
真正吸引他的是电视上介绍奇迹之石时所播出来的画面,林随风一看到那个被称为奇迹之石的东西就忍不住惊讶的叫道:“九天玄铁!”
林随风惊讶的眼珠子差点掉下来,他没想到被修真界称之为制作法宝的终极材料──九天玄铁竟然会出现在这次的拍卖会上,而且还是作为
轴出现。
画面上的九天玄铁看上去就像是一块色彩斑斓的晶体一样,在阳光的照
下不时闪动着七彩光芒。
由于九天玄铁中的物质被高度能量化,使其看起来如同一块半透明的黄玉,仔细看的话,还会发现其中有像水一样的光芒隐隐
动。
林随风看着电视中的画面,将身子向后一躺,笑了起来,他正好在愁找不到制作飞剑的材料,结果马上就让他发现了这个每一个修真者梦寐以求的极品材料。
林随风之所以知道这个东西是九天玄铁,是因为他看过九尾妖狐记忆中所有关于修真界炼器材料的知识,其中九天玄铁在九尾妖狐那个时代也被当时的修真者当成是炼器的极品材料,当时的修真界里,排在前五名的法宝中就有四件是用它来炼制而成的。
林随风躺在沙发上想了一会儿,他知道普通人不了解九天玄铁的价值,就连目前在修真界中能认出九天玄铁的人恐怕也没几个,这种极品炼器材料在两千年前也极其少见,更不用说是现代;而那些能认出九天玄铁的老家伙不是在闭关潜修,就是远离人群,想来他们也不会知道这次九天玄铁出现的消息。
于是林随风暗自打定主意,他把苏灵和妲己叫了过来,并吩咐她们好好照顾那些孩子。
她们两人在知道林随风要去参加这场拍卖会时,当然不肯放过这种凑热闹的机会,妲己更是将浑身解数都使出来了。
不过林随风这次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他知道这是几个国家联合起来举行的拍卖会,其真正的目的不是筹集资金,而是为了提高几个国家的影响力,所以这场拍卖会的守卫一定非常森严,虽然他没想过直接用抢的,不过如果带着妲己这个爱闹事的小丫头的话,最后恐怕想不用抢的都很难。
在他的经验里,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有妲己参与的话,事情到最后都会变得很“热闹”;而林随风在每次亲体身会到这种“热闹”后,都会异常头疼,因为到时候事情一定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在林随风许下一大堆诺言之后,他终于说服了这两个女煞星,此时的他感觉比跟三只穷奇打完还要累。
林随风一摆
纠
,便一刻也不逗留,马上带着天狼星朝上海出发,可惜他并没有发现妲己和苏灵背对着他的脸上挂着狡猾的笑意。
上海是中国近代史的缩影,也是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之一,同时正朝向国际化大都市迈进。
上海最美丽的景
是在晚上,入夜后,繁忙而喧闹的上海似乎平静了下来,而被车
挤
了一整天的大街小巷也有机会透气,挥落一天的尘嚣了。
夜晚的上海和白天判若两人,它以一种休闲的姿态,优雅从容的向世人展现自己的风情万种。
上海的娱乐业相当繁荣,豪华的大剧院、时髦的电影院、一
的乐队以及豪华的舞厅,都已经成为上海一种文化上的象征。
今
上海的娱乐少不了夜总会,不过现今的夜总会已经不同往昔,而成为健身、娱乐、运动、放松的最佳场所,这时候的上海已经沉醉在一片五光十
的霓虹灯里,散发出夺目的光芒。
此时,林随风正站在浦东国际机场的飞机跑道上,随着人
向外走,看着眼前不断起落的飞机以及这个飞机场庞大的规模,他不
在心中赞叹上海不愧为中国的一颗明珠。
林随风坐在出租车上仔细打量着这个繁华的城市,浦东给人最初的印象是它的高度,这里有亚洲第一、世界第三的高塔──东方明珠;有中华第一、世界第三的高楼──金茂大厦;不久的未来,这里还将筑起一座世界最高的大厦──环球金融中心。
登上东方明珠太空舱或金茂大厦八十八层观光厅俯瞰上海市容,浦江两岸尽收眼底;除了具有世界之最的建筑之外,这里还有很多不可不提、不可不游的地方──上海城市历史发展陈列馆。
除此之外,有“五洲四海、猎奇之旅”之称的亚洲最大的海洋水族馆;以“人、自然、科技”为主题的上海科技馆,带领游客探访神秘的高科技世界;还有穿越神秘梦幻之旅的外滩观光隧道,联结浦江两岸上海风景集粹;有东方“香榭丽舍”之称的世纪大道…等等。
林随风带着天狼星趁着夜晚游览了一番浦东美丽的夜
,天狼星也对于这种出游十分有兴趣。
虽然是晚上,但是大街上仍旧不允许带着狗出门,所以林随风不得不为天狼星加上一个隐身的法术。
林随风看着夜
中,城市各处闪耀着的各种五光十
的美丽灯光,不
感叹这里的景
比起西藏大雪山上的自然景
又是另外一种美;大雪山上的景
是自然之美,而这个城市中的夜
却是繁华之美。
美好的事物有不同的解释,没必要为了追寻其中一种而将其它完全否定掉,林随风不
感叹道:“想来修真者就是一种只看到美好事物一面,就固执的抛弃掉其它事物的人吧!”
随后林随风到达上海威斯汀大饭店,这是一家五星级大饭店,他在这里直接订了一间总统套房,并吩咐柜台没有事情不要去打扰他,而这个要求也是为了天狼星而订的,毕竟饭店的服务人员都不知道在他们的身旁有一只大狼狗,正大摇大摆的在他们的注视下走进这间豪华的总统套房。
一进套房里,天狼星就奋兴的跑向那个像游泳池一样的浴池里,这里不愧是五星级大饭店,服务实在非常完善,就在林随风订好房间的十几分钟内,浴池里已经放好水,而天狼星先前在长白山的天池里泡温泉泡上了瘾,现在只要一见到水就往里面泡。
林随风看着在浴池中
出极其享受表情的天狼星,心中想道:“呵呵,爱泡温泉的异兽,恐怕所有异兽中也只有天狼星会这样吧!”
林随风走到套房附设的吧台旁边,从酒柜中拿出一大堆高级酒便开始调配起来,这是他以前和一个调酒师在闲暇时学来的技术。
由于林随风的口才不错,将那个调酒师给捧上了天,最后他便把自己的绝活都教给林随风。
而林随风也是聪明的一学就会,让那个调酒师感叹要是林随风打算从事这一行的话,恐怕很多调酒师都要失业了;因为经过林随风研究之后,调出来的酒会给人一种
连忘返、回味无穷的感觉,林随风为这种酒取名为“梦幻”
那个调酒师后来保存了一些林随风所调制的“梦幻”并介绍给一部份的客人,那些客人喝过之后都被“梦幻”的神奇味道所
住了,纷纷要求购买那个调酒师所保留的一瓶“梦幻”
后来那瓶酒竟然喊价到七百美元,林随风知道后吓了一跳,还曾想过以后可能的话就去当一个调酒师好了,可惜不久之后就发生萧雪婷被囚那件事。
奇怪的是,只有林随风调得出“梦幻”他曾经将这种酒的调法仔细教给那个调酒师,但是不论怎么样,其它人都调不出林随风所调制出来的“梦幻”给人的那种神奇感觉。
“梦幻”是用三十二种不同的酒所调制出来的,每一种酒的量必须掌握的极其精确,增一点、减一些都会完全改变最后所调制出来的酒的味道;而且林随风那种让人眼花缭
的调制手法,也让人看得头晕眼花,更不可思议的是,每次调制出来后,刚好都是三杯的量。
看着手中的酒杯里,碧绿色中带有一抹红色的
体,林随风彷佛又回到从前还是普通人的日子,他轻轻摇了摇头,将手中的
体一口气倒入口中。
顿时,一股清凉中夹杂着火热,柔滑中带着几分猛烈,同时夹杂着一种无法言语的奇妙感觉从林随风的腹中升起,经过他的每一
神经又回到舌间,然后又从舌间猛然爆发开来冲向他全身的细胞,接着再度掠过大脑的每一
神经;如此反复不停,给人一种在云海中飞舞的感觉。
等林随风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天狼星趴在吧台上一脸
醉的神情,而牠的面前则放着两个空酒杯,可见林随风所调制出来的梦幻已经进了牠的肚子。
看着天狼星那极为享受的表情,林随风不
感到哭笑不得,他好笑的想道:“没想到这家伙是个酒鬼。”
过了一会儿,天狼星才缓缓睁开眼睛,然后牠便一直带着期盼的神色看向林随风,最后林随风终于被牠看得受不了了;因为此时天狼星的模样就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让林随风身上直起
皮疙瘩。
无奈之下,林随风竖起白旗,叹道:“好了,好了,你不要再用这种眼神看我,我再帮你调几杯就是了。”
天狼星闻言,便开心的在旁边紧盯着林随风上下翻飞的调酒壶,脸上挂
了期盼之
;最后林随风连调了四次“梦幻”才让天狼星这个酒鬼过足了瘾。
看着趴在
上舒服的打着酒嗝的天狼星,林随风无奈的笑着,摇了摇头,本来今天晚上他想带着天狼星一起去调查一下拍卖会场,但是看牠现在的样子,恐怕只能自己一个人去了。
林随风一口喝下杯中的酒,下一瞬间,他的身影已经从酒店三十多层高的窗户上,飞
向繁星点点的夜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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