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神话时代,远古传说
第四十七章神话时代,远古传说
依然是那个中
的金属合成声音响起:“能够来到这里,只有两种可能,一是你和我同样来自那个遥远的家乡,二是你的实力已经远远胜过了我,可以轻松破开我所设下的重重
制。我希望你是第一种,因为远离家乡的寂寞,也只有我们这些游子才能相互体会。如果你确定自己是和我来自同一个地方,那么请你选择继续。否则,如果你是一位强过我的存在,那么接下来的内容你可以不用看了,因为那对你没有任何帮助。”
话音说到这里,水晶面板上出现了列成两排的四个大大汉宇,上面两个字是继续,下面两个字是结束。
到了这时,我才算是明白过来,这个普罗米修斯并没有牛x到真开发出人工智能的地步,他只是留下了一段录音,会在开机时自动播放。
普罗米修斯是这个异世的矮人之神,他的实力自然是达到了神级,也就等于是这个异世至高无上的存在。他留下这么个仪器,肯定是有其用意的,甚至很可能就是为了和他同样是身为穿越者的同胞而准备。下面的录音,应该才是一切的关键所在。
当然,按照普罗米修斯的说法,如果实力胜过他,也是可以强行闯进冰晶宫来到这里的。不过,这个世上如果真有胜过普罗米修斯的存在,那他已经可以在这个异世横着走了,那还需要有什么顾忌,更不会在乎这个所谓矮人之神所留下的秘密。
现在摆在我面前的,还能有第二种选择吗?我看到水晶面板上的光标自动停留在“继续”两字上不停的闪动,于是毫不犹豫的重重一掌按在了那个超级大的回本键上。
随着我的这一按,水晶面板上地四个大字消失不见,中
的金属声音经续响了起来:“朋友,很高兴你的选择,我知道你有很多疑问。但请你不要怀疑,我们确实都是来自同一个家园,我们的母星…地球!”
随着这一向话,水晶面板上的画面一变,出现了一副浩瀚的星空图,正中间正是一个天蓝色的漂亮星球。这副画面我无比的熟悉,因为那正是一副太空中俯瞰地球的图片。
金属声音继续响了起来:“看着这副图片是不是觉得很是很是亲切?其实我们现在所处地这个星球,已经遥远到根本不可能看到银河系,这副地球的照片。是根据我记忆中的模样模拟出来。很庆幸,虽然在这个世界生活了数千年,但我还是没有忘记家乡的任何一点一滴。“
这时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又是一变,这次出现地是十万大山这片地区的高空鸟瞰图,而金属声音也在继续解说着:“我是来自地球东方中国地一名普通科学家。在公元2007年因为一场暴风雨,莫名其妙的来到了这个异世界。等到我神智清醒过来时。意识已经附生在了一个山丘之王部落的小孩身上。这个山丘之王小孩的意识被我给侵占,使我很容易的就获得了这个异世界的信息。虽然刚开始十分的不适应,但我也只能接受这样一个事实,不得不生活在这片属于矮人族的家园。”
话音到了这里,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又发生了变化,一张张图片就像是幻灯片般地轮
出现,看画面全都是一些现在大陆上的各个种族,在蛮荒时代的背景下,与无数魔兽争斗的场面。
金属声音继续解说着:“很快地。我就发现这个世界刚刚才从蛮荒时代走向文明,仅有的五个智慧种族,必须与数之不清的远古魔兽,争夺在这片大地上的生存权。残酷的战争绵延了近千年。最终还是智慧种族战胜了愚昧,这片大陆的义明真正
来了黄金发展期。”
水晶面板上的画面再次发生了变化,这次出现的是一张合照,刚好是五个不同种族的生命体站在一起。
站在最后面的是一条体长近三十米的金黄
巨龙,他双翅撑开,几乎将这张合照的整个背景都遮挡住,一双眼神显的无比锐利,那怕只是一副静止的画面,也让我感觉到充
了
迫感。
在黄金巨龙的身前,站着一个近十米的巨人,浓浓的胡子加上牛角型的头盔,以一种随意的姿势用双手拄着一柄大巨的战斧,
脸的笑容。毫无疑问,这是一位矮人族的山丘之王战士。
在山丘之王的身前,并排站在三名人类,但仔细看,又会发现他们有一些特殊之处,绝不会是普通的人类。
正中间的是一位身形魁梧的彪形大汉,
出一身古铜色的肌肤,有一股浑身都充
了力量的味道,但他的那一张脸,却显得非常文质彬彬,和他的那副彪悍身材没一点相称。在这个彪形大汉的左手上,随意的提着一个类似麒麟的金黄
金属面具。如果带上这个面具,再配上他的那副身材,相信他会变的更加威风凛凛。
在彪形大汉的左边,站着一个绝美的女子,一身亮晶晶的绿色翡翠皮甲,给她那一张绝世容颜活加了几分英气。在这名女子的
前,挂着一个蓝色的风笛,而她的手中则拿着一张草碧
的短弓。这张短弓造型奇特,整个弓身就像是一滴
淌的泪水,一看就不是凡品。
在彪形大双的右边,则是站着一名瘦弱的中年里子,一头紫
的长发随意披散着身后,一张略显削瘦的脸,惨白的没有半点血
。但偏偏就是这么一副弱不
风的模样,却让我感觉到从他那一双半闭半睁的眼睛中,透出丝惊人的杀气。这名瘦弱男子,绝对是位危险人物!
看到这样一副画面,我心头不免剧震,虽然这副画上没有半个文字,但已经明确无误的向我透
出了这样一个信息:这就是神话时代,五大种族之神的一副合照!
那名高大的山丘之王战士,应该就是普罗米修斯本人吧?除了身材高大外,实实在在就是一副标准矮人的模样。
至于站在普罗米修斯身后的黄金巨龙。拥有如引强大的气势,除了是龙神亥伯之外,还能有谁?
前排正中的那个彪形大江,应该就是兽神阿瑞斯吧?难怪他要戴着一个麒麟面具作战,因为他地那张脸实在是太秀气了,和兽神的威严可不相符。
至于那名绝
女子,只看看她那对尖尖而秀气的耳朵,也不难猜出她是精灵女神阿尔忒弥斯吧?能够拥有“歌莉娅风笛”和“月女神的泪弓”这两件圣器,除了她还能有谁?
最后的那一位瘦弱男子。虽然我对其了解不深,但也能够请出,这位一定是水族之神波
冬,不然的话,谁还有资格与这四位大神一起并立?
金属声音适时的又响了起来:“在与那些蛮荒魔兽争斗的过程中。各大种族都出现了数之不清的英雄!也许因为我是穿越而来地生命,拥有着远超一般族人的天赋。很容易的就拥有了鹤立
群的实力。在这近千年的战斗中,拥有和我相近实力,能够同我并肩做战地朋友,只有四位,刚好是各大种族一个。我们不仅拥有着远超同族的实力,还拥有着不可想象地悠长生命。也许,实力到了我们这种程度,相当于生命进化到了下一个阶段吧。”
“在与魔兽的战争中,我们所建立的功勋无人可比。与我们同时代的战友,没有我们这么悠长的生命,早就全部消逝在了无情的历史洪
之中,而我们最初的身份也渐渐无人知晓。最后。取得胜利并幸存下来的五大智慧种族,将我和我的战友称为…神!”
“我曾运用由地球带过来地知识,帮助这个异世界的智慧生命极大的发展了他们的文明,我制作出地无数工具也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我甚至发明了文字与语言,能够让这些智慧生命把他们的知识一代代传承下去。最终,我,普罗米修斯,成为了矮人之神!所有的智慧种族都在传颂,是我给这片大陆带来了文明。”
“和我并肩做战的战友,他们那原本拗口的族名早就被遗忘,对外一直延用的都是我给他们取的那些通用名字。”
“兽族的勇士阿瑞斯,天生无敌神力,每次战争时总是勇猛的冲在最前面,只要敌人提起他的那副黄金面具,就无不闻风丧胆。最终,他成为了兽族之神,相信他的事迹会成为史诗的一部分,水远传唱下去。”
“龙族的亥伯,也许是我们中最强大的一个,正是有了他的存在,我们牢牢控制了制空权在无数次的战役中取得了制胜的先机。虽然亥伯一直沉数寡言,但毫无疑问他是我们最可依赖的朋友。最终,他成为了龙族之神,是这个最强大种族的守护者。”
“精灵族的阿尔忒弥斯,不仅美丽而且充
了智慧,她也是最能理解我那些超出这个世界知识的智慧生命,大家都说她是智慧与美的化身,于是尊称她为精灵女神,甚至将月亮比喻为她的行宫。但是,谁又能想到,在这个星球的卫星蓝溟之上,真有我帮她建立的一个小型基地呢?”
“水族的波寒冬,拥有着与他外貌绝不相符的实力,对待朋友他是无比的真心与热情,但一旦面对敌人他却又变成毫不手弱的杀神。曾经有一次为了对付一大批魔兽,他引发了淹没数千里土地的大洪水,一战而将敌人击溃。他的这些功绩,让他无愧于水族之神这个称号。”
“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命运的安排,在给我的这些战友起名字时,我并没有料到
后我们会成为各族所膜拜的神。因此这些名字,刚好和地球的一些神话传说有所重叠。我的朋友,当你最初来到这个世界时,会不会对这些神的名字感到惊奇?”
说到这里,水晶面板的画面又发生了变化,一座晶莹剔透的宏伟宫殿出现在我眼前,正是这座普罗米修斯的行宫…冰晶宫!
“战争结束后,我们这些并肩做战多年的战友,也都各自回到了自己的种族中。虽然我们的实力强大,寿命悠长,但最终的生命力还是有着极限。我的那些朋友,一个个陆续走到了生命尽头,虽然他们都给自己的种族留下了不少保贵财富,但他们毕竟还是离开了,没有了朋友,我在这个世界上变的更加寂寞。于是,我呆在这座冰晶宫内,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生命岁月比起我的那些伙伴,显的更加漫长,我几乎感觉不到时间在我的生命印记上做出过什么改变。于是,我只能
复一
,年复一年的在这座冰晶宫中,研究着一切,研究着一切我所能想像到的东西。”
“漫长的两千多年过去,我没有一点衰老,而我的研究成果,也几乎将我所能记起的所有地球科学成果都复制了出来。事实上,在科学界,我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但漫长的时间,却给我提供了最有利的研究条件:那就是与时间赛跑!”
“我想,不论是那一位科学家,如果拥有我这样长久的生命,他也能够将自己的研究领域,护展到无限宽广吧?”
随着金属声音的述说,水晶面板上的画面不停的变幻,展现出了无数的机械产品与零部件,以及无数我看得懂或是看不懂的图样。这其中的大部分,我都在普罗米修斯的实验室中见过,现在的我,就像是在参观普罗米修斯的科技成果展览。
难怪这位普罗米修斯,几乎可说是一位全能的科学家,原来是因为悠久的生命,给了他足够的时间来研究各门各类的科学。只不过他研究的这些东西,比起这个时代实在是先进了太多,无法被外界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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