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今年十四岁,却有四年是在监狱里渡过。罪名?杀人而已!四年太轻?呵呵,太重才对!
我不知道3003年动物变异事件为什么让“武”这么普遍起来,我只知道,现在基本上人人皆武的世界几乎每天都可以见到血腥,无论是学校还是单位,更不要说是接触频繁的社会了。当初很多人大概都没想到吧,为了防止动物此类的事件出现死人情况,大力发展和推广武学,不料现在死于非命的人却更多了。死在同类――人的手里!这是不是一种讽刺?或者说,这本来就是人的一种劣
?
大
一旦形成,是谁也改变不了的。谁愿意别人的实力越来越强,骑在自己头上?所以练武的更多,想更强的更多,力暴倾向也就越来越严重,伤人案、命案在全球已经是如每天都要吃饭一样平常了。
事实就是事实,当“弱
强食”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后,国家的法令也只有跟着改变。如果还是杀人者死刑,还是杀人者无期徒刑,那么要不了几年,不是别国的杀人犯逃到自己的国家,就是自己国家的杀人犯跑到别的国度,杀人者
世界到处
窜;或者就是国家的人会越来越少,不是被
毙就是在监狱里坐着,因为打斗中一时错手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所以,每个国家只是定出了几个必须执行死刑和无期徒刑的法令,比如杀毫无武功或无反抗力的人之类
质比较恶劣的罪行。
当然,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杀了人始终是大事,必须受到惩罚。首先是罚款和给死者家人抚恤金,然后视行凶者年龄大小,事情
质、手段是否正当这些因素判刑,最后就是实质
的处罚了,那就是废除行凶者之前所有的功力或异能,因为这些都是杀人的“工具”必须“销毁”不过并不会伤到你的筋骨,你可以从入狱开始,继续再练。
至于什么是异能?很简单。当初救世主许自在就说了,人本身就是一个“小宇宙”有许多还未发掘出来的能力,而打开这些神秘之门的钥匙便是“武”!通过对武的修炼,现在很多有天赋的人出现稀奇古怪的能力也不算惊奇。
而本来依我这种年纪,又是在对方先招惹的情况下出手,防卫过当杀了人,最多也就判个一两年。而且那时我才十岁,还没到新定的成*人年龄十五岁,大不了就是进童院感化一年半载的。可是我却被判了四年,在成*人监狱里渡过了四个
秋,还被废了武力,不为别的,只为了我的身份。
我姓陈,名勇,我老爸是陈安。
什么?不知道?晕,当今中国西南三大武学爱好团,清
、至勤、波
的清
,龙头就是我老爸。
为什么叫龙头?因为清
就是以前所说的黑社会帮派呀。什么武学爱好团,其实就是黑社会帮派的美称了。换句话说,我就是清
的太子爷,三万个成员嘴中的少爷。
我有黑社会背景,所以四年!
在
是凶人恶人坏人态变人的监狱,我过的很好。在这个关了一千个罪犯的地方,有一百个人是我被判了后,老爸派来保护我的人;还有二分之一的人不是清
以前犯罪进来的成员,就是和清
有良好关系的社团成员,我都不过的好吗?想吃什么就吃,法定劳动有人帮我干,我每天的事情就是玩和把被废除的武功练回来。
另外,我是一个例外,我的异能是府政无法“销毁”的,因为这关系到我的生理结构,他们不能枉顾人权。别想歪了,我说的是嗓子、喉咙,也就是声音。
我从小习武,大概三岁就开始了,到五岁那年,我的嗓子突然出现问题。在哑了两天后,冒出的第一句话就把照顾我的一个医生两个护士
成了重伤。经帮里四大长老检查后,一致认为我是天生异能者,能控制声波。从那个时候开始,我被管制的更厉害了,老爸老妈加上四大长老,不分昼夜的训练我,终于让我在七岁的时候,能自如的控制声音了。
大概也是因为这一点,我对音乐也天生有种好感,特别是摇滚,喜爱的程度不亚于我装酷的程度。
在外人眼中,我绝对是个“酷哥”原因只有一个,我没有朋友!反正除了家里的、帮里的人,我在外面再没有一个亲近的人,当然连开心的理由都没有,我只有板着脸,加上我属于那种超帅型的人,所以被称为“酷”而我没有朋友的原因也只有一个,我是黑社会继承人,是血腥的代名词,同学、邻居的小孩都怕我,都不愿意和
朋友。
还好,异类还是存在的。在我九岁的时候,终于认识到了两个最知心的朋友,一男一女。我们因为音乐而认识,因为音乐而知心。我只有在他们面前,才会
出真心的笑容,其他时候,我还是别人眼中“恐怖的酷哥”
今天是3024年2月14
,我出狱的好日子。说它好,并不是因为我又恢复自由了,而是因为今天是情人节,我刚好来得及和我最爱的女人共渡这一年当中最浪漫的一天。
她,名叫秦清,是我两个好朋友之一。在我们认识后,我和吴心,也就是另一个好朋友都同是爱上了多才多艺,善良漂亮的她。我比吴心帅,吴心却比我善解人意;我比吴心强,吴心却比我体贴;秦清喜欢听我唱歌,却也喜欢听吴心弹吉他。她曾经说过:帅气顽强的陈勇,就象一把利刃,总是带给人漏*点和气氛;温情体贴的吴心,却象一股春风,随时给人一种温暖和感动。
所以,一年了,秦清也不知选哪一个。终于,在我十岁生日那天,她做出了决定。成功的是我。因为她感动了…在我生日宴会结束时,玫瑰花瓣如花雨般从天而降,整个大厅一下变成了爱情的海洋,然后在动人的音乐声中,在在场所有人的掌声中,我用歌向她再次深情表白:
用我的晚安陪你吃早餐
记得把想念存进扑
我望着
天星在闪
听牛郎对织女说要勇敢
别怕我们在地球的两端
看我的问候骑着魔毯
飞,用光速飞到你面前
要你能看到十字星有北极星作伴
少了我的手臂当枕头你习不习惯
你的望远镜望不到我北半球的孤单
太平洋的
水跟着地球来回旋转
我会耐心地等,随时
你靠岸
少了我的怀抱当暖炉你习不习惯
e给你照片看不到我北半球的孤单
世界再大两颗真心就能互相取暖
想念不会偷懒,我的梦通通给你保管
(欧得洋《孤单北半球》)
事后,吴心没有怪我趁火打劫,利用生日那种特殊的日子向秦清发动攻势。他和坦然地向我祝贺,并表示这对我们三人之间的友谊不会有影响,要我给秦清最大最大的幸福,否则他不会管什么“朋友
,不可欺”也会把秦清抢到手。我笑着打了他一拳,然后和他紧紧抱在了一起,告诉他,我会给秦清幸福的。
所谓乐极生悲,在我和秦清快乐的交往了一个月后的一天,我们在餐厅吃饭,结果遇到了与清
帮一向不和的波
帮的少爷冯东来。他看起来喝了点酒,在看见我后,便跑来奚落我。后来又看见秦清那么漂亮,竟然动起手调戏起来。这个时候我还不动手,我是男人吗?
一场混战开始,那个窝囊废怎么会是我对手,因为我们两个都带了保镖,没人能帮他,三两下就被我摆平了。可是他最后却不死心,拿出
光刀想偷袭我,秦清为了救我,胳膊被刺了一刀,这下我怒火攻心,一时失手,就把冯东来喀嚓了。
这一别就是四年,期间虽然秦清和吴心一起,每两个月都会来探望我一次,可是,这种程度的见面怎么可能抑制我的思念?反而令我的思念之情越来越灼热。
终于,我出狱了,我又可以搂住我最爱的女人,在她耳边轻轻告诉她:秦清,我好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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