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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追踪
 蓝煜星一看林清雅的脸色就知道,她想歪了。但这是一种越描越黑的状态,自己跟本无法去解释什么,只能当成什么也没注意到一样:“如果你不想发烧,就赶快把衣服下来烤。”然后,也不看林清雅,自顾自地把自己的棉褛,长衣,,内衣,内一件一件地下来,担在火堆旁的架子上,只剩下了一个三角。然后,回到林清雅的旁边,这里背靠一块大石,很清洁也很光滑,蓝煜星背靠着石头,坐了下来,顺手往火堆里添了两枝木柴,然后就微微闭上了眼睛假寐。

 火光前,蓝煜星的‮体身‬被照成了古铜色。他属于那种骨架比较纤细的男,真正了衣服,反而显得很健壮,全身的肌线条明快,棱角分明,竟然散发出一种力量的美,这被林清雅看在眼里,又是一阵脸红。

 基本的生活常识林清雅还是懂的,透的衣服贴在身上久了,肯定会生病的。现在他们还处在一无粮草二无救兵的困境之中,一旦生了病,不但自己行动不便,还要连累蓝煜星。她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知识女,又不是封建社会的大家小姐,就当是游泳好了,再说,眼前的又不是别人,是曾经对自己的‮体身‬无比熟悉的丈夫。林清雅咬咬牙,莫不作声地走到了那个架子旁边,把自己的衣服一件一件地了下来,到最里面一层纯棉紧身内衣的时候,林清雅又犹豫了一下,可还是坚定地了下来,只剩下三点式。然后,畏畏缩缩地走到蓝煜星的身旁,也坐了下来闭上了眼睛。两只耳朵却是直竖着,似在防备也似在期待自己的身边会不会有什么动静。

 寂静,无边的寂静,两个人的息声对方都能听得很清楚。林清雅又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偷偷地往蓝煜星那边瞟了一眼,只见他双目微闭,像一尊雕塑一样,一动不动,应该是睡着了。“唉!”林清雅失望地叹了口气,也闭上了眼睛。

 其实,蓝煜星哪里睡得着。在林清雅坐在他旁边的时候,在火热的煹火烘烤下,一股发人心醉的体香不时地冲击着他的鼻孔,让他不能自已。对林清雅的‮体身‬,他真的是太熟悉了,肌肤那滑腻的触感,感部位那惊人的弹,都在他的脑海里记忆犹新。而且,他们的距离,是那么的近,近得只需要把手轻轻一抬,就可以触摸到对方,就可以把她揽在怀里,就可以让两个人像眼前的这堆煹火一般,熊熊地燃烧起来。可是,他不能,只要他伸出手,他就会亵渎一份纯洁的爱情,也会让三个人都陷入万劫不复的爱和罪恶中无法自拔,最后,自己两个最珍爱的女人都将会受到自己的伤害。不能,蓝煜星在坚持着,不知不觉中,额头,前,都已经布了大大小小的汗珠。

 过了大约有半个小时,蓝煜星睁开了眼睛。此时,耳畔林清雅的呼吸声已经变得均匀而平静,他知道,林清雅睡着了,她太累了,太疲倦了,从昨天晚上凌晨从上海出发开始,她就没合过眼,今天又折腾了这么久,睡吧小雅,睡一觉有就精神了,明天天一亮,他们还得跋山涉水寻找出路呢。

 看了一眼煹火,多数的木柴已经被烧成了木炭,蓝煜星又添了些柴,然后回到挂衣服的架子旁看了一下,衣服已经干得差不多了,只是背着火的一面还稍有点,不过,即便是这样,大体也可以穿了。蓝煜星把衣服一件一件地翻过来,再烤一烤。

 林清雅外面穿的是一件皮风衣,内胆化纤质地,含水比较少,蓝煜星试了一下,已经全干了。再看一眼林清雅,正绻缩在岩石上,可能是刚才火太小了有些冷吧,蓝煜星把风衣拿过来,轻轻地披在林清雅身上,然后还像刚才一样坐在她的旁边。

 “蓝煜星!”觉着中的林清雅可能是感觉到了什么动静,嘴里含糊不清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体身‬也随之动了一下,却失去了岩石的依靠,倒在了蓝煜星的身上,此时两个人已经是肌肤相贴了,紧挨着蓝煜星一侧手臂的,正是女人‮体身‬上最丰拔和感的地方,这让蓝煜星又是一阵热血上涌。他猛地咽了两口唾,把‮体身‬紧紧地贴在岩石上,闭上眼睛,一动也不敢动。

 时间在流逝,火苗渐渐地熄灭了。蓝煜星的意识也渐渐变得模糊起来,突然,他感觉眼前一亮。是什么?保持着高度警觉的蓝煜星心里一惊,连忙睁开眼晴,只见湖面上,准确地说应该是湖有几点灯光在晃动,虽然距离很远,但是非常亮。蓝煜星数着,一点,两点,三点,四点,正好是四个。四点灯光不知道是从什么角度照到了湖里,然后,又反到了自己这里,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那几个先窃听他们又把两人撞到山崖下的几个家伙了。

 自己能看到对方的灯光,他们会不会看到这里的煹火?应该不会,刚才的火苗比现在要大得多,而两个人又睡了有好一会了,如果早发现的话,现在应该已经过来了。蓝煜星一边冷静地分析着自己所处的形势,一边轻轻地拍醒了林清雅:“起来,起来,有人来了。”

 “什么人?”在这样的环境下,林清雅睡得并不太深,一下子就惊醒了。此时,火苗虽然已经熄灭,但火堆里还透出一点红光,而且,东方已经白,林清雅很快发现自己的前因为长时间的挤而出现的淡淡的一抹红痕,不由得又是一阵脸红。想到两个人从重逢至今,最亲密的一个夜晚已经过去了,却什么也没有发生,心头又是一丝失望,不难判断,在这样的情况下关系都没有实质的突破,也许,今生今世两个人最多也就能到这个地步为止了。

 “嘘!”蓝煜星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用手指着湖面说“你看!”虽然看不见人,但四盏灯光还在来来回回地晃动着,显然,他们是在搜索。林清雅有点着慌,无助地问:“怎么办?”

 “咱们得离开,快把衣服穿好。”蓝煜星一边说,一边走过去把衣服拿了过来,把林清雅的扔给了她。两个人匆忙穿好衣服,套好鞋袜,经过烘烤的衣服还散发着热力,穿在身上说不出的舒服。穿好衣服以后,蓝煜星又仔细地在地上看了一下,寻找他们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最后找到了刚才丢在地上的子弹和弹壳。只有这堆火没有办法,强行扑灭的话,蹿起来的火花通过湖光反会被对面的人看到;本想不闻不问,可现在火堆里面还有死火在燃烧着,如果有风吹过来,一来死火的光芒仍然可以通过湖面反过去,二来万一被风起出火苗来那就更麻烦,只好捡了几块石头上去。一切都收拾完毕,蓝煜星再看了一下,还算满意,便说了声:“走吧!”

 “咱们往哪走啊?”林清雅现在什么主张都没有,全凭蓝煜星摆布。

 “咱们往下走吧。”回去是不可能的,他们既无法游过那片湖水,也不可能翻过那块悬崖,就算是绕道上去也不大可能,对方正在找人呢,搞不好还碰个对面,那可就是自投罗网了。从那天车祸的情况看,他们显然要置自己二人于死地,把悍马车开得那么凶,搞不好就是孙继尧手下的特种兵。

 想到特种兵,蓝煜星心中一懔,这可是中国最强悍的一批部队,别说已经看到的有四个,就是只碰上一个,自己两人也远远不是对手,一旦被发现,只有坐以待毙的份了。不过,自己手上还有一支手,七发子弹,也许他们不知道自己带着武器,兴许这支手能救两个人的命也未可知。

 两个人正要转身,林清雅突然叫声呼叫:“蓝煜星,你看!”

 蓝煜星顺着林清雅手指的方向一看,正是他们落水的山崖,出现了四个亮点。这一次可不是从水里的反光中看见他们了,而是实实在在的面对面地看到了追踪的敌人,虽然隔了一个湖,加上两个人坠落以后被水冲击和游出距离,他们离自己算也只有三百米左右。只见几盏灯在山崖顶照了一圈,有一盏开始有节奏地顺着山崖,象蛙跳一样,拾级而下。蓝煜星终于肯定,从他们的技术动作看,这绝对是训练有素的特种兵。

 这盏灯落到湖面以后,另一盏又滑了下来,另外两盏却没有继续,很快便从两个人的视野里消失了。看来,他们只是怀疑却并不能肯定两个人是从山崖下落水的,现在兵分两路,只不过是扩大搜索的范围而已。蓝煜星心里稍微安定了一点,轻声地对林清雅说:“走。”

 两个人不再迟疑,一前一后,找准了方向,开始在山林中穿行。蓝煜星知道,现在是他们逃离最好的时间段,一旦天亮了,他们的行踪就很容易被发现。对特种兵的追踪能力,蓝煜星可是从不怀疑,只求利用这段时间早早走出这片山地,只要能找到一个有电话的地方,那就好办了。想到这里,蓝煜星又摸了摸身上,只有一支手,一个不能用的手机,一块劳力士手表,一串钥匙,上面有一把手果刀和一个指甲钳,另外衣袋里还装着一个手帕,一个盛有一千多元现金的皮夹子,里面有身份证和工资卡,仅此而已。林清雅就简单了,除了自己的一身衣服和别在头上的一个发夹,什么也没有,她的东西可全都丢在包里了。

 两个人茫然地在山林中穿行着,利用有限的军事知识,蓝煜星尽可能地指导林清雅不要留下什么痕迹,比如,尽可能不走枯枝败叶多的地方,不走地面比较松软的地方,不走有烂泥的地方,这样可以少留一些足迹,但是究竟能有多大的效果,蓝煜星也不敢肯定。他们不会带警犬吧,如果是这样的话就糟透了。应该没有,要从山崖上坠下来呢,带警犬的难度太大。蓝煜星略微宽心了一些。

 半天过去了,蓝煜星和林清雅两人走走停停,可越走越是失望,他们现在似乎是在往大山的深处走。半天,他们已经翻过三座山了,现在又在峰顶,两个人极目远眺,天气本来就是不太好,只能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太阳躲在云层里的位置,能见度非常低,四周全是茫茫群山,看不到村庄,看不见农田,看不见公路,视野之内,只有树林和山峰。

 已经是十一点半了,林清雅在后面嘟囔了一句:“蓝煜星,我们歇会吧。”

 蓝煜星转脸一看,见林清雅脸是汗,面色绯红,站着姿式都是两手,看来是累得不轻。自己是个壮小伙,经过早晨一个多小时的休息以后,体力似乎还行,而且,他时时刻刻都感觉有人在追踪自己,就像一副漫画里所说的,如果让一个运动员后面跟着几头狮子的话,那他很容易创造百米赛跑的新纪录。但林清雅不同,他从小生长在富贵人家,娇生惯养,长大以后又是那种温柔娴静的女孩儿,不是很爱好运动。最可怕的是,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他们还没有吃过一点点的东西呢。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一直都处在体力严重消耗的状态下,偏偏又不能补充到任何能量,这种状况实在是太可怕了一些。当务之急,是得搞点东西来吃才行。

 两个人找了个地方做了下来,刚才出了点汗,在微微的山风吹拂下,很是凉爽,渴倒不是问题,南方的山不缺水,刚才在路上,他们已遇到过好几处山泉水了,两个人都喝了一夜,只是饿。一想到饿,蓝煜星的肚子紧接着就咕咕地叫了起来。正觉得尴尬,却又听到了一声咕咕声,却不是自己肚子里的声音,那就是林清雅了。蓝煜星望了过去,却见林清雅正不好意思地低着头,见蓝煜星望了过来,迅速飞给了他一个白眼,嗔怪地说:“看什么看!”这一瞅,这一嗔,居然是风情万种,让蓝煜星心驰神往,意

 吃什么好呢?蓝煜星开始思考这个人世间第一重要的问题,说老实话,长这么大,虽然家里不富裕,可他还从来没因为这个问题伤过神。可现在的环境却让他费了大神了,冬末初,江南这个地方的树木正准备发芽,连叶子都没有,更别说野果了;打猎吗?好象也没那么容易,跑了这半天,除了看见不少的麻雀和一些叫不上名字的小鸟,连只野兔都没碰见过。再说了,自己手上有一枝是不错,可这个打猎的散弹不同,出去的只有一颗子弹,用手打麻雀,他自问还没那个技术,何况也太浪费了一些。

 人家特种兵野外生存是吃什么的?蓝煜星在想,这事他了解一些,那就是回到蛮荒时代,只要能吃的,草,树皮,昆虫,野兽,毒蛇,蚂蝗,都吃。可现在草树皮倒是有,但草仅仅是草而已,并没有找到那种下有茎和汁水的草,树皮,想都别想,老枯树的皮,人类可是没有消化纤维素的酶的,否则就可以像牛羊一样吃草也能顶饿了;毒蛇猛兽不要提了,他并不是特种兵,真的要是遇上了,谁吃谁还难说呢,还是不要想的好,万一想来了就麻烦了。昆虫?这个念头一闪而过,这东西能吃,现在正是惊蛰的季节,泥土里可蜇伏着不少的幼蝉,据说是高蛋白呢,而且,在蓝煜星的家乡,一向就有吃蚕蛹和幼蝉的习惯。就吃他了。

 “走,找东西吃去!”蓝煜星兴致,林清雅一听有东西可吃,也来了点精神,跟着蓝煜星走进了一片树林。蓝煜星打了棵很高大的乔木,见树下面有不少小。有门!他还清楚地记得小时候挖幼蝉的情形,便从带上取下钥匙,拉出水果刀的刀刃,在小上挖了起来。三下两下,一个肥肥胖胖的幼蝉就被挖了出来。果然行!蓝煜星一个接一个地挖着,有的有,有的没有,过了半个小时,已经挖了一小堆,收获不小,蓝煜星坐下来,冲林清雅说:“有吃的了,吃吧。”

 “就吃这个?”

 “是啊!”“就这么吃?”

 “是啊。”

 “据说这东西高蛋白呢,您先请。”林清雅没好气地对蓝煜星说。从蓝煜星刚才在地上挖呀挖的时候,她就知道他想干什么了。别说吃了,那乎乎的,光看着她就想吐。

 “吃就吃!”蓝煜星拿起一只,闭上眼睛,心中默念当时特种兵教官给他们上课时说的要领:不要想这是昆虫,要闭上眼睛,想象你正在出席法国的宫庭宴会,品尝最美味的黑鱼子酱。当然,即便是那一课,也没让他们这些纪委的公务员们实际训练过,只是纯理论,原因有两条:一是难度太大,估计他们接受不了;二是教官也实在没胃口给他们表演活吃昆虫。  m.SsvV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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