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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天蒙蒙亮,高空中的雾气,掀起26楼的落地窗帘,飘进室内,带来一阵凉意。

 呵…长长的懒配合懒散的轻叹,柔软大睡的女子慢慢坐起,惺忪睡眼,在空旷卧房内伸个缓慢舒适的懒,且不忘以手掩,打个优雅而不失淑女气质的哈欠。

 呵…啊!六点半,该起了!

 两手轻轻拍打脸颊,女子掀被下。顺手拍下闹钟铃,以免两分钟后吓到自己。

 今天…星期五。本周的最后一个工作天,好累啊!

 跳下,刷牙洗脸换衣服一气呵成。

 看看时间,差十分七点。

 嗯,不错,记录良好。二十分钟把自己得干干净净。

 走到挂在墙上的‮大巨‬玻璃镜前,她打量自己:165厘米的身高,不胖不瘦的身材,套着干净整洁的深蓝制服,及肩的长发束成马尾…标准的职业装扮。

 很好…好…好…该死的,她好累。

 怎么会找了份这么累人的工作呢?皱眉自问,她叹气…

 当‮察警‬可不是她毕生的追求,所以千万别误会她心怀大志,以伸张正义为毕生奋斗之目标。

 原本,她读的是经贸专业,只不过偏爱运动,在大学空手道部混了四年。毕业后,机缘巧合地碰上‮察警‬局招人。

 万万没料到的是,兴致所来的报名,居然最后假成真,让她走进光荣的警灿谟伍,成为发光发热的一分子。

 唉,其实,她真的真的不想浪费纳税人的辛苦钱!

 入职训练结束后,她被分到经济调查科,因为人资部部长不小心瞄到她的履历,知道她学的专业是经贸。

 是谁说读经贸的就一定要去调查经济犯罪的!熬了那么多年,好不容易才总算从学校挣脱出来,居然还让她对着枯燥的经济,打死也不干。

 可是她递出辞呈的结果,却是被划到了刑事记录科。

 既然局里愿意为她换个环境,她就多尽点力,发点光。可…记录科耶!成天面对案卷电脑,分析统计犯罪资料。这都不算什么!最让她难以忍受的,其实是整天坐在电脑前,手不能伸脚不能踢,一双眼睛简直都可以长豆蔓了。

 不行不行,这个职业她不喜欢。不干了。

 好吧,既然刑事记录科也不合她意,局里人资部倒也好商量,拨她到夜间巡逻组。

 从此,每天夜半无人时,月黑风高夜,寂静幽冷群鬼出没的晚上,她都不得不开着巡逻车,在空的街道绕过一圈又一圈。

 这份工作在刚开始的时候的确有些新鲜,但日子久了就会令人生厌。不行,这个她也不喜欢。

 凭她三个月换一次上司的纪录,局里人资部终于忍受不了…这是不是表示她可以成功辞职,离开这发光发热的光荣地方,重新过回她纸醉金的生活?

 可惜,真可惜。天不怜她啊!

 局里人资部竟然没有放弃她,还把她调去刑事重案科。

 重案组耶!那可是个全局刑事精英聚集的地方。一有案子发生,不仅时不时就要开整夜的会,还几乎每个精英都一副愁眉苦脸的忧郁状…

 嘿嘿,好像抱怨得太过分了点。

 扁听名字她就头痛了,更别说要她加入进去工作啦。平时看看侦破片的确是可以调节沉闷生活的乐趣,但真要换她当其中的主角…拜托,一子打晕她得了。

 不过,看在颇有挑战的分上,她就先勉为其难地做上一阵子吧!

 可是她没有料到,她的这“一阵子”居然会是两年。

 两年耶,她的大好光、如诗如梦的美好年华就这么…这么地飘逝了!

 何涵烟呀何涵烟,你诗梦般的年华啊…呃,忘了介绍,她姓何,名涵烟。

 真不知老爸当时哪筋短路,居然取蚌如此有意境的名字。前思后想,可能是因为老爸自己叫何镜云,所以就给女儿配上一个烟字,云烟不分家嘛。

 她常想,也许自己应该配合一下:穿上一条飘逸的白色长裙,散着丝丝柔顺的长发,脸上再挂着梦幻般的呆笑…看上去的确是烟雾一团。

 但很可惜,她不爱穿裙子,也讨厌白色衣服。无关喜好,只是因为白色衣物都极易被染,不好洗罢了。

 所以,重新看看镜中的自己:合身的深蓝色束制服,深蓝色麻料制,再配上一双深蓝色的仿皮跑鞋,一身劲道,很精神。

 为什么要穿跑鞋?当然是为了方便追人喽。

 说到追人啊,被她追过的人可就多了。

 两年来,她是男女不限,死追烂追,一追到底…呃,表达失误,应是追捕才对。有瘦狡猾的男子,有貌似无害的女人,也有年轻不谙世事的少男少女。

 其中最惨的,是有一次,遇上一个能跑会跳的逃犯,害她不得不紧咬在他股后面追了整整五条街…问她为什么不驾警车是吧。

 想到警车她就有气,把那该死的烂车送到修理场报废也不能解她心头之恨!

 平常巡逻时没见那车有什么一长二短的毛病,却偏偏在紧要关头,毛病全出来了。没油可以原谅,刹车灵活过头也可以原谅,可,轮胎居然给她漏气。害她差点没跑断两条修长的美腿。

 去,该死的破车,第二天她就送局里,再也不开了。

 腿虽然没跑断,追人的痛苦她可是极大地领会到了。

 懊死的,追得这么辛苦,姑娘她不干了。

 然而,就在四个月前,她的辞呈再一次被打进了冷宫…碎纸机。人资部一纸文书,丢她去了毒品调查科。

 懊死的,是不是看她能打能摔,这样整也行?

 好吧,毒品科就毒品科,姑娘她也不差多干这几个月。

 可是就在两个月前,局里终于忍受不了她洋洋洒洒的千字文辞呈,干脆放了她两个礼拜的假,还美其名为“警务人员心理调节期”然后假期一结束,就又把她丢回刑事重案科,继续让她发扬烛光精神,点点滴滴不放弃了。

 本噜…一阵腹鸣响起。

 好饿,望望电子钟…七点整。

 冥想了十分钟,今天还没忘形。不错,状态良好。

 何涵烟冲着镜子微微一笑,再次审视镜子中那个一身警装的精神女子:二十五岁的年纪,脸上暂时没有皱纹;遗传自父亲的剑眉和母亲的大眼,高高的鼻子,不大不小的嘴,配上一张瓜子脸,还算耐看。

 嗯,满意点头,她转身。

 拉开房门,如意料中看到桌上香味俱全的中式早餐,何涵烟出醒来后的第二个笑容,带着淡淡温柔,送给正站在桌边,围着蓝色厨巾,笑得一脸阳光的男子。

 他,是她的男佣…她的红发男佣,是她三年前在海边捡回来的,唯一经她允许,在她屋子里打扫的男佣。

 “杜瓦,你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咬着香葱花卷,何涵烟称赞道。

 “今晚想吃什么?”倾靠在她坐的椅背上,被唤杜瓦的男子满意她吃得香甜。

 “听你的语气,又在那些师班里学到什么新东西了?”任他在身后把玩她的头发,何涵烟低头喝粥。

 “没有。你昨天说这个星期不会值勤的。干脆在家好好休息嘛,我做好吃的给你吃。”杜瓦摇着手上的乌发,轻声说。

 “杜瓦,天天做这些没劲的事,你不会厌吗?”喝完最后一口粥,她转身问自己的红发男佣。

 那一头张狂的红色头发,不是刻意染成,而是天生的泽鲜。每次走在街上,总能引来路人的回头,简直是男女老少通吃。

 三年前,她能在海边捡到他,也是受那团鲜的红色吸引。

 哪有人的头发长得这么…不像人的,是不!

 头红发泽均匀,每一发丝从头皮到发尾,全是鲜的红色,既不似西方人的红发那般是深浅不一的层次,也不像染发后会出现的红黑不均。总之,就是红得不像话,初时她还以为他是樱木花道的真人版呢。

 他的红发很柔软,眉毛则是板栗的泽,黑中泛着些许暗红。眼睛深邃,眸子如两颗晶亮的黑色猫眼石,微微偏白的边常挂着好奇的笑。他的皮肤很白,白得让身为女人的她也羡慕三分。

 而他,真的不能算是一个人…嗯,应该说不能算是地球生物吧!

 黄道十二宫听过吧,圣斗士听过吧,十二星座听过吧,天蝎双子人马魔羯水瓶什么什么的座听过吧…她听过,也看过。读书时可地浪费大把的时间,除了跑旁普手道部外,就全被她拿来看漫画消磨掉了。

 可,那毕竟只是故事,没可能会发生在现实生活中。至少她以前是这么认为的…就在她捡到杜瓦以前。

 不过,现在即使有人跳到她面前,说他来自魔界,她也不会将那人当疯子看了。

 她的红发男佣啊,竟然是黄道十二宫的星云守护使呢!还是手星云团的守护使。

 手?不就是希腊神话中半人半马的家伙吗?人不像人马不像马的,跑起来不知两只手放在哪儿呢?

 是保持笔直的身躯,双臂环做骄傲状?还是双臂摆动,做助跑状?

 当然,她不可能从杜瓦身上看到这种情形。杜瓦是人,不是神话中的怪兽。只能说,他生存的时空与她不同。

 既然是手星云团守护使,对她而言当然就是外星人。

 外星人就该有外星人的样子:没事飘上飘下,眼睛能发伤人的光束,身硬如铁,再来个隐身遁地,隔空摄物之类,这才称得上来自外太空嘛。

 但杜瓦不是。

 他有着地球人的皮肤,地球人的外貌,眼睛不会发光,也少看他隔空摄物。偶尔见他浮于空中,也是三秒就落地,还一个劲地叫着肌酸痛。

 有没搞错,他是外星人耶,是个有超能力的星云守护使哦,居然敌不过地球重力?

 这么没用的话…她就发发早八百年前就被丢到底下的善心,怜悯一下,收他做个男佣吧。

 好在他对地球的稀奇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好学勤劳,算是个合格的男佣,也是个非常…可爱的男人。

 做了三年的男佣,他真的不觉得厌吗?他来地球是干吗的?做专职男佣的吗?她可不信。

 好玩。无论她怎么问,他的回答总是这两个字。

 问他厌不厌倦,他的回答更没创意,现在也是…

 “你看了我三年,会不会厌?”

 “不会。”她摇头。养眼是原因之一。

 “我也不会。”放下把玩的头发,杜瓦收拾空碗。

 也…不会?不会什么?是看到她不会厌倦,还是对男佣这份工作不会厌倦?

 眨眨眼,何涵烟一如既往地皱眉叹气。

 唉…每次的回答都一样,可她就是不死心。趁着洗碗的当口,她冲到厨房,盯着他正默默冲洗的高大身影,问出每天出门前的例行问题:“杜瓦,你来地球是干什么的?”

 “好玩。”

 意料中的答案。

 挑挑眉,她不再多问,转身找钥匙,准备上警局报到开工。

 墙上时针指向七和八的中间,分针正慢慢悠悠地摇到六的位置。

 七点三十分,出门。

 “我走了,晚上见!”丢给他一句道别,何涵烟拉开防盗门,跑了出去。

 “晚上见。”背对她的人转过身,轻轻笑道,将铁门掩上前的那抹纤细身影尽收眼底。

 她总是不信呢,他来地球,真的没什么惊逃诏地的危险目的,只是好玩。

 好玩嘛!

 看着镜中的人影,杜瓦角勾出若有若无的微笑。

 谁规定外星人来地球就一定要有非常重大的目的。以寻找失落的宝贝为目的,或者强行侵略这颗蓝色行星,这些全是电影上的情节,关他什么事。

 哧…莞尔的轻笑滑出紧闭的淡白薄,他摇头。

 目的?他的目的?

 真的没有。

 左思右想,前翻后滚,他真的找不到来地球的目的。

 为什么会来这儿呢?

 原因很简单…好玩嘛。

 他最喜欢没事添,有热闹的事,他绝对会凑上一脚。

 天蝎星云团的守护使、他的邻居兼朋友洛尔比(只有一丁点情的那种朋友),疯狂地爱上了这颗蓝色行星,竟然独自开溜跑了出来,并顺便留下信息,暗示他也溜出来玩玩。

 他没有洛尔比对这颗蓝色行星的狂热之情,也没有追捕者的任务在身。为什么会在这儿?好玩。

 不否认,在漆黑的宇宙中,这颗闪着淡蓝色泽的行星的确漂亮,是一颗有着致使吸引力的惑星。

 有洛尔比做开路先锋,他不过是踏着前人的路走过来,又不算创新之举。这个国家不是有位叫鲁迅的人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他完全是在前人的引导下来的,对,就是这样。

 洛尔比留下信息离开后,他也跟着跑了出来。

 天天守着手星云,闲着没事跑出来玩玩也没人会知道。

 最初,他是这么想的。

 然而,偷溜是要付出代价的。

 没想到,飞行球刚到地球上空,就被一股强大的吸引力牵制,不试曝制地下坠。无奈之下,他启动了紧急保护装置,这种紧急保护装置是以完全放弃飞行球为前提的,然后电脑会自动开启急速冷冻程序,保护球内的驾驶者。也正因为这样,他失去了唯一的返回手星云团的交通工具。

 而后,在他还未能适应地球重力的时候,追捕者就咬着尾巴追了过来。但,嘻嘻…那笨蛋追捕者和他一样,完全没预计到蓝色行星的吸引力会如此‮大巨‬,下坠的飞行球如同暗夜中的礼花,本人则浑身绷带在医院瘫了两三个月。而且,笨蛋追捕者根本没能耐锁他回去,只好灰溜溜地放弃任务了。

 而他,好死不死地掉进海里,差点没淹死。

 老实说,这个行星的引力真不是盖的。初来乍到的他,如同巨石顶,全身骨头筋络一动就痛。真是佩服那些行走自如的人类。

 历尽艰辛从海里爬上来,一条想吃他果腹的尖牙大白鱼尚咬着他的腿不放。气得他一脚劈过去,让它晒成鱼干。

 趴在沙滩上,正当他痛骂洛尔比时,美丽的涵烟如同天国的使者出现,清澈的声音在风中飘扬,将他狂怒的心火缓缓吹散。

 当下他就决定,一定要把这个生物带回手星云团。但是…唉,但是…

 结果是他被涵烟带回家,成了她的专属男佣。

 不能怪他没用,要怪,就怪地球的引力太大。

 在外界看来,他是个不事劳动,任人包养的小男佣,用这个国家的语言:他是小白脸、吃软饭之类。可他并不觉得有哪里不好。

 只要他觉得好,那就谁也管不着。

 贝起人的微笑,杜瓦捞起水中的碗碟拭净,整齐摆入橱柜,感到满意。

 走出厨房,打开厅中电视,听着晨间新闻,他开始打扫房间。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真是美好的一天哪!

 三幢高大的白色建筑物围着一方圈地,空白地筑起钢铁电门,穿着制服的警卫正高度警觉地盯着进出的行人,检查进出的车辆。

 某某分区警局,正是何涵烟目前工作的地方。

 五十平米的会议室,领导个个一本正经,严肃有加。静得开会的人大气都不敢

 低下头,何涵烟抿抿嘴,有些不耐烦。

 罢到局里就被召来开会,如今已是十二点过半,也没见这些人有什么好的建议或可行的方案,只会皱着眉头沉思。

 这种局面的始作俑者,正是会议桌上一张过塑的照片里的那个瘦如柴的中国籍男子…一个令全局上下头痛不已的大毒贩。

 大毒贩关重案组什么事呀,真搞不懂头儿是怎么想的?不过是在全局交流会上拍了拍脯,作了一次口号式发言,就把缉毒科的烂差事揽到自己身上了,还保证三个月之内结案。

 现在已经过了一个多月,连犯人的影子也没见到过,怎么破案哪?

 头儿的面子挂不住,只得加紧催促大家,要么重新整理与案情有关的资料,要么外跑寻找线索。总之一句话…要破案破案破大案!

 “从手头现有的资料来看,可以从与他最后接触的情人身上找突破口。”

 死静的空间被一个低沉的男中音打破。哦,是汪于时,重案组小组长之一,也是局中何涵烟十分佩服的少数人之一。

 通常情况,她可是以非常仰慕的眼光看他的哟。听清楚,是仰慕的眼光。就像小女生见到心目中高大帅气的偶像时一样,眼睛会闪现心形粉光,晶亮晶亮的。

 汪于时三十出头,他处理的案子,侦破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九十五耶,虽然不到百分之百,其效率也是蛮高的。加上高大勇猛,外貌回头率可以达到百分之八十,并且对待下属和同事又非常有礼貌,因此早已成为局里女同胞私下讨论得最多的对象。当然,话题无非是厉害啦,勇猛啦,是个好男人啦,谁嫁给他谁有福气啦之类的八卦。

 何涵烟最喜欢听女同事们闲时谈论有关他的一切细节,她是真的很佩服汪于时,简直佩服到了极点。

 而重案组的其他两名组长,虽然并不差,但是比起汪于时来,就是差了那么一点点。而最令何涵烟扼腕的是,她不是汪于时那组的成员。

 没错,她的确是重案科的成员,可重案科又分为三个小组,一组由张明威劣谟,一组由米江劣谟,另一组当然是汪于时。

 偏偏,何涵烟的上司是米江,而非她仰慕至极的汪于时。所以啦,虽然他们同处一局,但却不同处一室。每天能见到面的机会少之又少,除非全科开会,并且还得是紧急会议的那种,才能有幸见上一面。不不不,是有幸偷偷一慰相思之苦,远远地仰慕几眼。

 坐在汪于时左边的,是张明威组长,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没什么看头,略过。而另一边,则是她的顶头上司米江米组长。

 真不明白米组长的老父当时是如何想的,为什么取一“江”字呢,米江米江,不仅念的人别扭,听的人还以为你在说煮饭窍门呢。极有可能当时遇上饥荒,老人家心里总想着粮食不够,所以取蚌“有米如江”之意,希望儿子一三餐能不愁米饭果腹。既然如此,不如叫米饭更好,直接又直观。

 与汪于时同年的米组长,横看竖看,何涵烟就是不顺眼。并非米组长外貌如何丑陋,三七分的发型不如汪于时的板寸头利落,一七九的身高(八卦听来的)比不上汪于时一八二的高大,对人总是死板着脸,以彰显他老人家重案组组长的身份。

 唉,还是汪于时养眼,多看几眼,多看几眼!

 局长科长在前面说什么,何涵烟一个字也没进耳,大眼直直看着坐在前方的汪于时,就差口水没成线。

 虽然比不上杜瓦,至少,汪于时是局里她看得顺眼的少数人之一,不看白不看。

 杜瓦啊…想到杜瓦了。

 细眉一挑,何涵烟歪着脑袋,开始幻想晚餐的菜。不知她那位能干的男佣今天会做什么菜给她惊喜呢?

 本噜…咕噜…咕噜!

 肚子好饿!

 眼光顺便抬向左边墙面的挂钟…哇,有没有人呀,差五分一点了耶,早过了午餐时间,竟然还在那儿开会?!

 本噜…咕噜…咕噜…好饿呀!

 “…现在,散会。”

 就在她嘟着腮帮气闷之余,天之尽头传来悦耳的、如同天籁般的散会声,啊,真好听,比教堂神圣的钟声还让她感动!

 一跃而起,何涵烟正待冲出会议室,身后传来叫声:“何涵烟,二分组一点半准时开会,别迟到。”

 什么什么?一点半还要开会?现在几点啦?

 抬头再望,哇…都一点过五分了!

 “知道了。”不用回头,就听得出叫住她的人是谁。那种听得人皮疙瘩跳六十四和弦舞的声音,除了她的顶头上司米组长之外,不作第二人想。

 吃饭!吃饭!现在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解决肚子革命。至于几点开会,等姑娘她吃完了再说。  M.SsvV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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