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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男朋友?!”

 不只在场的两家父母惊讶,更惊恐的是夏侯淳本人,只见他表情微微一僵,像是有人朝他太阳开了一,虽未中,但也足以令人捏一把冷汗。

 他很想摇头否认,但涂山水的尖细指甲刺入臂,似威胁,又是恫吓的不准他扯后腿,把他的上臂刺出五道小小的血

 其实他可以不帮她,掉头就走,但是…

 “如果你不帮我圆谎,我就把你穿着小熊内睡觉的照贴在网站,让每个人都能看清楚你翘起小感模样。”张阿喜以只有他听得见的声量,在他耳边撂话。

 听听,她就是恶毒又野蛮,完全不顾他人的感受,早些年被她偷拍的相片居然也拿来当武器,足可见这人的自私已到无可救葯的地步。

 而他即使恨得牙的想将她大卸八块,也不得不忍辱屈服,在众人狐疑的目光下成了她的“男朋友”

 “你真的是阿喜的男朋友?”看起来相貌堂堂,又很有钱的样子,符合女儿要求的前两项。

 夏侯淳看了良为娼的“凶手”一眼,硬着头皮点头。“是的,我是小喜鹊的男朋友。”

 “你叫她小喜鹊?”这…似乎感情不错。

 “你不觉得她的笑声很像喜鹊吗?充喜气。”他这句是讽刺,除了张阿喜之外,没人听得出弦外之音。

 半信半疑的柳花儿又问:“你们认识多久了?”

 “很久了,她是我高中学妹。”非常不幸的两年,他一直希望能忘掉。

 “高中?”那真的久的了。“怎么我从来没见过你?想追她的男孩子我全见过。”

 不可能独漏他一个,尤其他的气质看来隐含一股力量,绝非寻常人。

 “我没追过她。”夏侯淳一说完,马上感觉臂上的指甲刺得更深了。

 “嗄!”没追她?

 小姐,别再掐了,我也是血之躯“我们是最近才开始交往。”

 夏侯淳看似亲密的‮抚爱‬身边的丽女子,实际上是略施力道按捏她耳朵,警告她别得寸进尺,他肯帮她串供就该偷笑了,不要顺着竿子往上爬。

 “喔!难怪了,我一直没听她提起你。”死丫头,连这种事也瞒她。

 “没办法,小喜害羞嘛!她脸皮比纸还薄。”瞧!他对她多好呀,还帮她说好话。

 “什么,你说她…呃,害羞?!”他们说的是同一个人吗?

 差点被口水噎到的柳花儿看向连“害羞”二字都不会写的女儿,怀疑看上女儿的男人是否眼睛出了问题,怎么没看出她自大又狂妄的本

 而一直装隐形人的张至善听见他的话,若有所思的扬目一瞟,在一阵审视后,出他除了吃以外的第一道微笑。

 女儿的未来有依靠了,不用担心眼高于顶的她嫁不出去,再烫手的山芋也有笨蛋伸手去接…咳!是有缘人!虽然他很难不承认爱上女儿的男人不太聪明。

 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儿若没有一定的财力是养不起的,他女儿是贪狼星下凡,只过富贵生活,吃不了苦。

 “妈,查完户口了吗?要不要他把身高体重、身家财产列表给你一一评阅?”啧!说她害羞,他说这话有谁信呀!

 张阿喜不的打断母亲的盘问,身子像无骨的八爪章鱼攀着夏侯淳,黏他黏得紧紧的,几乎找不出一丝未贴合的空隙。

 演戏要演得像才是好演员,做戏做得真才看得出她的实力,谁叫他好死不死的和她在同一间餐厅用餐,而且和她非常“

 “如果能这样那就是最好…”省得她多问惹人嫌。

 “柳阿姨,你忘了我们正在相亲吗?”不甘心遭到忽略的汪正人忍气开口,表面仍装出一副谦恭正直的模样。

 “啊!汪大哥,正人,你们…”柳花儿惊呼的一拍额头,睑上微窘。“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将你们晾在一旁,我实在太惊讶我这骄傲过头的女儿居然有人要。”

 以女儿不可一世的个性来看,她以为她这辈子注定孤芳自赏,孑然一生,找不到足以让她看上眼的伴侣,然后像讨人厌的死老太婆孤独到死。

 “柳阿姨,你担心太多了,阿喜妹妹活泼又讨人喜欢,怎么可能会没人要,我就非常希望能成为你的女婿,汪张连成亲家,”她,他要定了。

 “嗄?你也中意阿喜?”柳花儿怔住了,表情看来有些难以置信。

 她当然知道女儿本身的条件很好,长得美又有生意头脑,回眸一笑倾倒众生,没有一个男人看到她不眼睛发直,口水直的起心。

 可是她那性格呀!连她这个做妈的都不敢领教,以前追女儿的男孩子一发现她的真实情,便逃得比飞还快,剩下的没几人。

 “她很可爱,尤其是闪你那一脚回旋踢的曼妙姿势,如同美丽的蝴蝶轻舞取一般,叫人没办法移开视线。”她很美,美得让人想拥有。

 出现敌人了!一道莫名的警讯划过夏侯淳的脑子。

 他不晓得为什么会把这个男人当成敌人?直觉告诉他此人不可信。而他也无原由的讨厌那张过份真诚的笑脸,令人心里很不舒服。

 “呵…是你不嫌弃,阿喜很顽劣,不好管教。”什么蝴蝶,在她看来不过是羽翼未干的小皇蛾。

 “等为人、为人母之后,她就会如柳阿姨你一样贤良贞淑。”再顽劣的野马也敌不过几顿鞭子,他会享受驯服她的乐趣。

 “说得也是,有你跟汪大哥看着,我也放心…”呃,等等,她似乎接得太顺口了。

 一时被捧得高高的柳花儿太得意忘形,忘了女儿早有男朋友,还兴匆匆的和汪家儿子一应一答,差点把女儿双手奉上。

 要不是听见一声不以为然的冷哼,她真要昏了头,不做多想的决定女儿的终身大事。

 “伯母,小喜的个性不需要改变,你不觉得她自私无他、嚣张跋扈的模样也讨人心吗?”夏侯淳出冷沉的笑,把张阿喜最恶劣的一面说得入木三分。

 爱一个人如果连她的缺点也一并接受,甚至当优点欣赏,那么这个男人的爱绝无虚假。

 “我自私无他、嚣张跋扈…”她是这种人吗?简直是造谣,她向来和善可亲,是人美心也美的绝世姬。

 夏侯淳“爱怜”的拧拧她鼻头。“小喜鹊,你敢说你一点都不任吗?”

 “喔呵呵呵…哪个女人不任,你说来听听。”用女人的原罪怪罪她,太没道理了。

 “…”他顿时哑口无言,举不出实例。

 至少他所知的女人,甚至是小女孩,似乎没有一个不任,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想起老是榨五行使者的少门主,他脸上的表情更是阴沉可怖。要是让那只可恶的小恶魔得知他滞留不归的原因,是出自一个女人的请托,恐怕她会不顾自身安危,偷偷的跑来凑热闹。

 龙门密探揽截到可靠消息,鹰海盟内部发出讯息,重利悬赏捕获“白狐”奖金高达上亿美元,要活逮不要死尸,否则自我了结。

 而“白狐”指的不是一只白色狐狸,而是酷爱白色打扮,行为如狐狸一般狡猾敏捷的龙涵玉,也就是龙门下一任门主。

 “妈,你也看出我这男友比你介绍的黑道份子体面…”唉!人真不能比较,优劣立现。

 “不是黑道份子,我是正当经营的生意人。”汪正人急切辩解,仿佛怕烙上见不得人的徽记。

 “是呀!春风葬仪社老板,而我呢?是千里葬仪社老板,你说你暗地里抢了我多少生意?”没听过同行相忌吗?居然敢跑来相亲。

 “我…呃!”他语拙,因为他确实“抢了”而且是不能见光的那一种。

 “喔呵呵…你真是敌我不分呀,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喜欢我?做人要有原则,我们是敌人。”想从她手上抢钱,根本是异想天开。

 “不是敌人,我们是良竞争,若有人手不足之处还能互相支援。”他要她,以及她南北贯通的葬仪社。

 汪正人的贪婪浮现眼底。他同意相亲的理由无他,只有一个,那就是藉由婚姻的方式并合两家的事业,成为中台湾最大的葬仪联社,垄断丧葬市场。

 当然,也更方便他从事获利更多的活动,人不能死脑筋墨守成规,原地踏步,想要更快累积财富就要走险路,一步登天。

 而张阿喜的丽容貌是意外收获,原本他以为从事丧葬行业的女人不是个性阴沉,便是貌不惊人,绝无出色姿容,没想到她带给他的竟是惊喜。

 “那是你天真的想法,想跟我抢钱的人都是我的敌人,而且我慷慨一点透商业机密给你,千里葬仪社在我经营下从不缺人手,因为我那些可爱的学弟们自愿来扛棺、吹西索米,和出卖相。”

 这也是她专挑拳击社社员来扛棺、国乐社学弟来演奏乐器,与击社那些身材佳、脸蛋俏的小堡蜂来打杂的原因,他们能做的事可多了,缺人的时候还能充当五子哭墓和花鼓阵女郎。

 张阿喜像阔夫人似的转转指上祖母绿钻戒,轻抚淡描的眉。“好了,在你身上浪费太多时间了,本小姐等着去美容沙龙保养我的脚指头。”

 她说得傲气,昂首阔步,‮动扭‬二十三寸小蛮,挽着假男友就打算离去,根本不理会她觉得小头锐面的相亲对象。

 其实汪正人还长得人模人样的,可在她眼中仍是不及格,毕竟她手底下的帅哥军团个个都比他养眼称头,她怎么也不可能降低标准屈就连最低门槛也跨不过的跳梁小丑。

 只不过,她想走,人家不一定肯放人,想人财两得的汪正人倏地起身,意阻止。

 “等一下,我们还没谈完…”他看中的女人岂能由手中溜走。

 他伸手想拉住张阿喜,动作已算是快速,在无预警的情况下通常不会失手,他也笃定她逃不开他的箝制。

 但是一只更快的手迅速拨开他手腕,像是没使什么力气的在手背下拍点两下,意图造次的手竟无力的下垂,虚软得抬不起来。

 他大惊,瞪向看不出几时出手的男子,惊觉他的身手好得离奇。

 “记住一件事,我不喜欢别人碰我的女人。”即使那个女人是嚣张至极,让他想亲手捏碎的自恋狂。

 夏侯淳对自己不假思索的反应感到头皮发麻,明明只是帮她逃开无聊餐聚的一场戏,他竟认真的不许别的男人碰她一寸肌肤,一抹不悦由心底升起。

 不会真的是对她的余恋战胜了清晰的思路吧?才会忍不住将她纳入保护范围,不让她受到一丝騒扰。

 想到有此可能,他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低视那张早该遗忘的脸,心口不由自主的发出强烈震动,咚!咚!咚的心跳急速。

 “老头子,你看这男孩子如何?”沉稳踏实,眼神清澈锐利。

 “不错。”

 “他和咱们小喜交往妥不妥当?”嗯!她是越看越满意。

 “很好。”

 “你想他们会不会有结果?”她想当丈母娘想了好几年,应该能够如愿了吧!

 “天机不可。”

 柳花儿恼怒的瞟向丈夫“你除了不错、很好、天机不可外,不能说些有建树的话吗?”

 “你看看那边。”种什么因,得什么果,他不好多说。

 “看什么,不就汪家父子…吓!老公,正人的表情有点吓人…”天呀!像要杀人一样,瞪大的眼睛居然看向女儿的男友。

 “你呀!恐怕几十年的情要毁于一旦,你看错人了。”真正凶恶的人看不出来,他们善于伪装。

 到最后,张至善终于说了一句大师级的预言,却也叫人不安,潜藏的危机通常就在身边。

 驱之不散,挥之不走,如鬼魅般纠不休。

 *********

 “走吧,去逛街。”

 张阿喜的一句话,就让百般不愿的夏侯淳硬是收回抵抗,乖乖跟在她的后头当个跟虫。

 为何他的奴如此坚强呢?接过她第N套今夏最新款名牌服饰,他的疑虑仍未获得解答。

 “呼,热死了。”坐在榕树下的人行道长椅上,张阿喜不耐的以手当扇,有一下没一下的搧凉。“那个谁,去买冰淇淋,香草口味的。”热呀!

 夏侯淳利眸一眯,大有杀人灭口的冲动。“学妹该不会是在使唤我吧?”拿出金算盘快速的拨动,这个下午算起来她已挥霍了近百万,既然把他当个小苞班,那的薪水也该顺便结清才对?

 堂堂金使者可不是随便人都请得动的大佛,去掉伴游的零头当作相识一场的折扣,收她七百万应该很够意思了。

 张阿喜涂上浅绿色眼影的美眸懒懒一瞥,爱理不理的回道:“学长何必把自己说得这么低下呢?不过为女王服务是你的荣幸,记得快去快回,融化了别怪我把冰淇淋抹到你脸上当面膜。”当个活体捕蝇板也不错。

 拿她没辙的夏侯淳全然未发现自己的纵容即是宠溺的表征,只是叹息一声后便认命的走向不远处的百货公司。

 半晌,当他重新回到长椅前时,只见那个不容许外表出现一丝不完美的女人,竟稀奇的抱着一个脏兮兮的小表,轻声细语的哄着。

 “小泰最了,跌倒都不会哭,还会自己站起来,姐姐决定送你一个礼物。”无视于自己身上昂贵的衣服染上尘土,张阿喜像换了个人般赞美怀中鼻头红通通的小人儿。

 脸上犹带泪痕的小男童闻言,勉强止住噎,哭过的眼睛晶亮得恍若黑钻,怯生生的问:“什么礼物。”

 “就是那个叔叔手上拿的冰淇淋!”头一抬,正巧看见夏侯淳耐人寻味的探索眼神,她干脆指着他说。

 “耶!小泰想吃!”高兴得手舞足蹈的男童,开心的以混着血污和灰尘的小手揪起张阿喜的一绺头发叫道。

 而她竟然没有因为他的触碰而跳离,只是拿出价值不菲的粉蓝色手帕,细心的为男童擦去脸上及手上的灰尘,才笑盈盈的说:“好了,现在可以请叔叔把冰淇淋给你啦。”将他抱下膝盖,拍了拍小孩包着布的小股,她好整以暇的看夏侯淳小心翼翼的将冰淇淋递给面的小男孩。

 “好了,小泰赶紧回去找妈妈吧,小心别又再跌倒喽!”看着渐渐走远的矮小身影,张阿喜才收回目光,脸上也回复一副唯我独尊的神情。

 “呼,好累啊,回家好了。”她起身往停车的方向走去。

 “不吃冰淇淋了?”

 斜睨了他一眼,她答得嫌恶。“谁要吃那种甜腻的东西,就知道你想看我重回小飞象时期,没良心!”说完还伸出食指刮了一下夏侯淳俊逸的脸庞。

 像是惊讶她从未示人的另一面,夏侯淳一时间竟忘了阻止她放肆的举动。

 两人就这么沉默的走往停车场,途中张阿喜突然又说想赚大钱,于是出手阔绰的买光一位盲胞摊位上所有的彩券,但下一秒又全都放进不远处一个行乞孩童的碗里,问她为什么,她也只是一脸要他别傻了的回答“我的手可不是生来做刮彩券这种苦差事的。”

 这种前后不一的说法,却让夏侯淳逐渐看清这个疯癫学妹,她尽痹粕恶,但私下却有比谁都细腻体贴的一面。

 “学长?学长?大白天的发什么花痴?”望向坐在驾驶座上看着她发愣的男人,张阿喜不耐烦的戳了戳他结实的肌。

 吓!不会吧?自己又被她的美人计给惑了?回过神的夏侯淳懊恼的低咒一声,发动车子后立即急驶而去,一路上不停劝告自己别被披着人皮的自恋狐狸给骗了,方才只是假象,一切都是幻觉,无一可信。

 直到张阿喜下车呼唤着小狼狗们前来搬完她一下午的战利品后,心里有鬼的夏侯淳便马上踩足油门扬长而去,生怕自己更往深渊踏进。

 殊不知自己已如同受困的孙猴子,怎么也翻不出如来佛的五指山。

 *********

 “华姨,华姨,听说淳哥哥回来了是不是?他有没有来找你?他现在住在什么地方?有没有女朋友?会不会回来住?你说你说,快点告诉我,我好想知道喔!”

 清灵如一只小灵雀的夏侯清雪蹦蹦跳跳的跑了进来,飞扬俏丽的削薄短发因奔跑而汗,微贴着细致白皙的颊。

 她的鹅蛋小脸红扑扑的,像偷匀了晚霞颜色,白里透红十分有朝气,水的仿佛现采现做的草莓布丁,QQ滑滑的,好不生动。

 夏侯贯一共娶了三个老婆,个个如花似玉,娇动人,即使岁月残酷的夺走她们的正盛芳华,但风韵犹存的可见当年风华。

 但是最得宠的小女儿夏侯清雪却非三位夫人亲生子,而是夏侯贯和一位旅华侨所生的子女,其母因夏侯贯已有三位子而不愿委屈自己,故将女儿丢下移居他国,在她三个月大左右就不曾再出现过。

 因此她和无子在身边的二夫人秦翠华走得特别近,有时还会撒娇的昵称妈咪,两人情同母女。

 “瞧瞧你,跑得头大汗的,也不晓得擦一擦,万一着凉怎么办?”真是的,都十九岁了还不会照顾自己。

 秦翠华一脸慈祥的拎起手绢替她拭去额上汗珠,笑意温和的脸上布宠爱。

 “人家急嘛!你快点告诉我,我好想早点知道淳哥哥过得好不好,有没有跟我想他一样想妈咪。”她不要再被叫慢半拍小妞,凡事都比别人慢一步。

 夏侯淳坠海失踪那年,她才两岁多一点,对他的印象不是很深,可是秦翠华在思子之际总会和她聊上两句,感觉上他和她一直很亲,似乎伴着她一同成长。

 所以她一听到夏侯淳面的消息便异常‮奋兴‬,生怕自己是最后一个得知的人,恐遭兄姐取笑,才会着急的赶来,怕又落于人后。

 “你一下问了太多问题,妈咪听得头昏脑,根本听不清楚你在说什么。”她子太急了,老是学不会控制,迟早会出大子。

 “哎呀!妈咪好讨厌,就爱逗人家,我问的都是淳哥哥的事,怎么可能会听不懂。”她一定故意装糊涂,好让她像刚下锅的虾子,直跳脚。

 秦翠华的眼中微闪过一丝黯淡,笑得苦涩。“我有十七年没见他了,就算他现在站在我面前,我大概也认不得他了。”

 人生最痛的不是死别,而是生离,明知道腹里的一块不知落何方试凄,却无能为力,这是任何一位母亲所无法承受的最大伤悲。

 “才不会呢!淳哥哥是妈咪心中的宝,你一见到他肯定认出他是谁,母子连心嘛!”她知道妈咪的秘密喔!她有一本最宝贝的画册。

 “你也是妈咪的宝呀!看到你,妈咪的心情就特别愉快,连饭都多吃一碗。”这些年要不是有清雪这娃儿陪着,她八成熬不下去。

 失子之痛,大家族的争权夺利,大姐和三妹针锋相对吵得不可开,孩子们又为了母亲们的不合而互相敌视,一心计较家产会落入何人手中,夹在中间的她实在不知该如何自处。

 当年的她太过天真,以为怀了孩子就能和所爱的男子长相厮守,一辈子不离不弃,殊知爱上的竟是风的多情种,一颗心切割做好多份,同时给了其他女人。

 她想后悔却已经来不及了,虽是第一个入门却当不了正室,只因她父亲是个贫苦的教书匠,身份地位比不上地主之女。

 多少苦水暗暗往肚里,受尽委屈不敢向人诉苦,在外人眼中她是风光的贵夫人,其实她不过是为爱盲目的傻女人,锦衣玉食包裹下的心早已千疮百孔,伤痕累累。

 连自己唯一的儿子都保不住,她算什么母亲,让他处处受到排挤、羞辱,最后还下落不明,她的悔恨已无从说起,只能祈求菩萨保佑他平安,礼佛茹素的愿儿子永保安康。

 夏侯清雪拧起鼻,十分不。“小小的一碗哪够,你要吃上一大碗公才够份量嘛!不然淳哥哥会认不出你,以为看到一竹子。”

 纤瘦体型的秦翠华始终胖不起来,衣裾飘飘罩在削薄鼻架,显得如不胜衣,袅娜纤弱得像岸边柳,不风儿轻轻一吹。

 “呵…你这娃儿真可爱,瞧瞧我这肚子才一丁点大,真要装下一碗公饭铁定爆了。”希望她的纯真永远不变,让人疼入心坎里。

 “妈咪,你别笑我,快说说淳哥哥找过你没?你们见面时有没有抱头大哭?他有说几时再来见你?还有…”天呀!她有好多事情要问,得做笔记才不会忘东忘西。

 “好了,好了,口干了吧!先口气再说,我叫桂姐送一杯冰柠檬汁给你润润喉。”她在清雪这年纪都做妈了,哪像她躁躁的像个孩子一样长不大。

 “妈咪…”厚!她到底拖什么?明知道她心急还找话搪

 瞧她急得睑都红了,秦翠华苦笑的叹了一口气。“你淳哥哥可能把妈咪忘了吧!当年他失踪我未积极找过他,现在他也不认我这母亲了。”

 “你是说淳哥哥没来找过你?”为什么呢?难道他不想自己的母亲?

 像她就很想自己的妈妈,可是她根本记不得母亲长得什么模样,爹地是有给她一张母亲的相片,但被她丢了,想找也找不到。

 秦翠华摇头“这样也好,见到他也不晓得说什么才好,不如不见。”她没脸见他。

 “不对,不对,怎么可以不见面呢?你们已经分开很久很久了,应该很想念彼此才对。”这是天,骨血至亲,任谁也无法切除。

 夏侯清雪比她还着急,小睑一皱,为他们母子俩没办法见到面感到不平。

 “你喔!别气呼呼的嘟嘴,我都不难过了,你反而快哭出来。”真是傻孩子,感情比别人丰沛。

 “我替妈咪伤心嘛!我知道你很想淳哥哥,常常半夜里站在窗边眺望远方,偷偷的拭着泪。”让睡不着想找妈咪聊天的她看得鼻都酸了。

 “清雪…”她以为没人瞧见,原来还是瞒不了人。

 “不管了,淳哥哥不来见妈咪,我去找他来看你,他不可以不认妈咪。”好,就这么决定。

 夏侯清雪握住手心打气,冲动的个性根本停不下来,一说完就往佛堂外狂奔,没空理会身后的叫唤。

 她是想到什么就做什么的人,完全不用大脑思考,个性过于单纯鲁直,容易相信人,不会考虑后果,凡事先做了再说,免得又比别人慢。

 因为她跑得太快太急,还差点撞到人。

 “小心点,火车头,你想把人撞翻了不成。”什么事这么急,连路都不看。

 “爹地,你知不知道淳哥哥住在哪里?快把地址给我,我要去找他。”连珠炮似的一口气说完,柔的手心往前一伸。

 “你要找夏侯淳?”夏侯贯对于儿子的称呼一向连名带姓。

 “对,我要找他,他回来一趟也不见见妈咪…呃!我是说华姨,实在太过份了。”父亲向来不喜欢她喊秦翠华妈咪,因为他认为每个人都该清楚的记住自己母亲是谁,不许搞混。

 “你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横冲直撞的,也不怕伤到自己。

 夏侯清雪出你很笨的表情。“要是我晓得干么向你伸手,淳哥哥一定有告诉你他现在的居所,所以我要跟你拿地址嘛!”

 “别再提他了,那个混小子连你的告别式也没参加,一上完香就走得无影无踪,让我在丧礼上找了他老半天,至今还没跟我连络。”早知道他会突然跑了,那时就该拿条绳子把他拴住。

 “嗄!怎么会这样。”那她要上哪儿找人?

 一下子茫然的夏侯清雪顿感无措,她不懂自己为什么非找到夏侯淳不可,只觉得心里有道声音催促着,让她没停下来想一想的时间。

 淡淡的失落浮上双眼,发亮的小睑转为黯淡,如同一颗吹涨的汽球突然间扁平了,叫人气。

 “夏侯小先生目前的落脚处在XX街一百三十九巷七号,门口有两棵老树。”

 近乎童音的甜嗓忽地扬起,带来希望。

 “你怎么知道?”两父女同时出声,看向不知何时蹲在地上捡…弹珠的“小女佣”

 那是一个说不上感觉的年轻女孩,头低低的看不到脸孔,身着雪白色的女佣制服,前穿着缀有蕾丝边的围裙,一顶蕾丝花做成的佣人帽箍在发线。

 很怪异的打扮,却又看不出怪在哪里,不自觉的认为这才是女佣正常的穿着。

 “因为妈妈的三叔公家那边的表弟的姨婆的外甥女的大嫂的哥哥的婶婶为夏侯小先生工作,所以婶婶的侄子的妹妹的小泵的姨婆的外甥孙告诉叔公祖,然后再说给我妈妈听,所以我就记下了。”

 “等等,什么婆、什么孙的,我都听得晕头转向了,你就给我说明白,为什么你叫他夏侯小先生。”

 “小女佣”慢慢起身,十分“恭敬”的看着地“你是夏侯老先生嘛!他当然是夏侯小先生,不然一家都姓夏侯怎么区分?”

 许久许久之后,一个手端银盘的下人走过面前,夏侯贯的眼忽地一眯,这才想起家里的佣人根本不穿制服,他们的穿着一向随兴。

 那么,那个一身雪白的女佣是谁,为何她会晓得他不知道的事?  M.SsVV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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